Ⅰ 已經在銀行辦理了房屋抵押貸款,還可以再進行抵押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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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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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請教搞地產按揭的朋友。是不是要先辦預抵押然後銀行再放貸,然後才能按揭還款
沒法退房,你要退給誰呢?反正銀行是不要的,除非你欠款不還,銀行才會要求行使抵押權,把房子賣掉。
補充兩句,根據合同法,你買了房子除非出現合同上規定的情形,是沒有道理退的。無論是房子跌價了,還是你還款能力出現問題,都不能退。實際上,銀行放款之後,到你抵押辦理完成之前,開發商一般會向銀行提供一個擔保,也就是說你不還錢的話,銀行可以向你要錢,也可以向開發商要錢。基於此,你可以和開發商商量商量退房的事情,不過開發商沒有義務給你退的。你拒絕還款的話,對個人信用記錄影響很大,而且並不是你不要房子了,就不用還錢了。
Ⅲ 金融公司先沒給我看貸款合同,直接讓我去辦理的抵押後再簽的合同合規嗎
明顯不合規,抵 押合同是借 款合同的從合同。你沒有簽主合同就去辦的抵 押,說明辦抵 押的時候提供的主合同是假的。
Ⅳ 是先在銀行申請貸款然後拿貸款合同和購房合同去辦抵押嗎,不是等到放款之後再做抵押嗎
開玩笑,怎麼可能先給你放款再去抵押?正常的銀行按揭流程是簽購房合同開發票——去銀行面簽(預審)——准備齊全貸款申請資料(收入證明、銀行流水賬等等)——審批通過——開發商辦理合同備案、預告登記證(期房)或者開發商給你過戶辦證——銀行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期房是預抵押)——銀行有額度了放款。
在面簽的時候就知道你能不能貸款或者能貸多少,然後才進入貸款審批手續,在辦理抵押之後才可能放款,不要妄想先給你放款再去辦抵押。
Ⅳ 銀行已經放了貸款後才讓去辦理抵押是怎麼回事
你辦理貸款銀行已經放款了,但是讓你辦理抵押手虛,是指現在需要有抵押物才可以符合貸款的條件,你可以用房產證辦理抵押貸款。
Ⅵ 請問企業循環貸款三年到期後,要續貸的話,是否需要重新辦理抵押登記呢。
分以下兩種情況:
1、簽訂的合同中,顯示的抵押期限是三年,那麼要續貸,則需要先解壓,再重新辦理抵押登記。
2、簽訂的合同中,顯示的抵押期限大於三年,那麼要續貸,則不需要重新辦理抵押登記。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續貸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需要抵押人本人帶身份證和房產證到場簽字辦理,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續貸和上一年度一樣,抵押人不需要到場辦理抵押登記,但是否要去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由當地農村商業銀行決定。
(6)公司先放貸款再辦抵押有效嗎擴展閱讀
企業續貸中心
「續貸中心旨在為企業融資『開正門』,實現金融服務『可視』『可比』,在有效解決『過橋』『倒貸』問題的同時,推動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規避基層信貸員道德風險、提高信貸審批效率。」
海淀區相關負責人表示,續貸中心派駐專人受理國標小微企業的續貸業務申請,採取標准化運營模式,申請資料、業務流程、審批時效等均有統一的標准化規范。
相關政府部門將提供優惠政策,並監督入駐機構按期給出審貸結果。海淀區金融辦、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委辦局在管轄許可權范圍內,建立續貸中心業務綠色通道,提供查詢服務和政策支持。
Ⅶ 民間先借貸,後辦權證抵押,抵押有效嗎
抵押是一種擔保方式,先借貸後辦權證抵押的,只要該抵押是為之前的借貸而設立的並且該抵押本身符合法律規定,抵押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十五條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Ⅷ 請問開發商沒有給銀行先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就私自將貸款放了,會有什麼後果
提供已婚證明不會對業主的產權有所影響。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請參考:婚姻法解釋三http://www.055110.com/lh/6/83.html
Ⅸ 按揭房再次抵押可以辦嗎
二次抵押登記流程:
經辦行已按審批要求作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辦妥房產抵押登記並取得房產他項權證;
擔保公司與抵押人、借款人、經辦行達成二次抵押登記意向後准備以下材料:
抵押人提供的出具給房屋登記機構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表;
擔保公司向經辦行出具的《關於後順位抵押權申請人已知曉銀行優先順位抵押權情況的函》
擔保公司向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關於後順位抵押權申請人已知曉優先順位抵押權情況的函》;
擔保公司向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其與抵押人簽訂的《抵押合同》;
擔保公司向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其與借款人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及《反擔保合同》(原件)。
需要的資料如下:
身份證、
戶口本、
婚姻證明、
收入證明、
銀行流水、
已婚提供夫妻雙方資料銀行的貸款合同、
半年的銀行流水、
居住證明、
水電氣發票、
貸款用途。
按揭二次貸款業務,主要針對辦理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客戶,對房子進行重新評估後,評估的總價乘以60%的抵押率,所產生的金額減去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便是市民可享受的商貸金額。比如,某市民之前已購買了一套價值50萬元的房子,已向建行申請個人按揭貸款30萬元,已付清了貸款15萬元,剩餘的貸款余額為15萬元。現在對該套房子重估後價值100萬元,按抵押率60%,抵押金額則有60萬元,減去原有貸款余額,該市民便可再次獲得貸款45萬元。
按揭房抵押貸款,可分為短期二次抵押貸款和長期二次抵押貸款。
1、如果只短期著急用錢,想用按揭房屋做貸款:分為兩種情況
(一):有房本,程序:抵押登記-借款公證-放款。可以當天放款,這個是從擔保公司放款的,按月付息到期還本金,一般適合短期著急用錢的客戶。
(二):房本沒下:房本沒下,但銀行有貸款,想短期周轉的客戶。這種沒房本的房屋只能走擔保公司,短期貸款也就最長一年,手續不全,辦不了銀行的二次貸款。
2、有房本想長期貸款:銀行的房屋二次抵押貸款,找新的銀行申請貸款,等批貸後再和原先的銀行解押,確保二次貸款一定可以放款。銀行貸款只收貸款服務費,正常商品房的話,是收貸款額的百分之一作為服務費,銀行批貸之後再收費。
3、有房本想長期貸款但又著急用錢:可以當天從公司質押放款,然後馬上幫您操作銀行貸款,正常銀行貸款一個月左右就放款了,銀行放款後還銀行的月供,這樣既解決了著急用錢的困難,也解決了長期貸款月供壓力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