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銀行個人申請貸款,擔保需提供以下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報告;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簿(借款人、配偶復印件);
4、非本地戶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證明、居住證或暫住證等(復印件);
5、未婚證明(公司或街道開具證明);
6、結婚證書(復印件);
7、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8、配偶同意貸款證明書;
9、配偶同意房產抵押的證明書;
10、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申請人收入證明(公司出具證明);
11、房地產權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件);
1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13、《代碼證》(復印件);
14、《驗資報告》(復印件);
15、《公司章程》(復印件);
16、年度及近三個月財務報表;
17、公司上個月完稅證明(包括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等復印件)。
㈡ 銀行貸款都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銀行貼息貸款擔保要提供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的信用條件
銀行貸款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1.信貸額度
信貸額度是借款人與銀行在協議中規定的允許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額。
2.周轉信貸協定
周轉信貸協定是銀行從法律上承諾向企業提供不超過某一最高限額的貸款協定。
3.補償性余額
補償性余額是銀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用額一定百分比(一般為10%至20%)計算的最低存款余額。
㈢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㈣ 現在貸款 擔保人要准備什麼材料
擔保方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擔保人的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2、擔保人的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擔保人的結婚證以及復印件;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擔保人的工作證明材料;
6、擔保人的收入證明材料;
7、抵押物他項權證書;
8、銀行規定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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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㈤ 銀行貸款擔保人要提供什麼材料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㈥ 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徵信報告、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擔保承諾書等,成為擔保人還需要年齡在18周歲到65周歲之間、具有代替借款人還款的意願、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等,提交以後銀行會進行審核。
在成為貸款擔保人時用戶要明白自己成為擔保人後的責任,也就是在借款人不能按時歸還欠款時擔保人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都不能按時歸還欠款,這時銀行會起訴借款人或者擔保人,還可以同時起訴。
為了避免給自己帶來麻煩,在成為擔保人時用戶最好考察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收入比較多,這時可以放心成為擔保人。如果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足,這時要謹慎成為擔保人。
借款人在辦理貸款時可以咨詢不同的銀行,這樣可以知道不同銀行在辦理貸款時需要的條件,同時知道銀行給出的貸款利率,因為較低的貸款利率可以節省利息的支出,借款人在還款時不易出現逾期還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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