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賣掉貸款怎麼處理
買賣未還清貸款房產的具體操作:
1、轉按揭:
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以上由廣州立德擔保提供,答案僅供參考
『貳』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賣掉嗎
被抵押了的房子,雖然有受限制,但並不完全限制其買賣。如果賣房人要出售已經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兩種方式處理:首先,賣房人應當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權人同意賣房人出售已經抵押的房屋,那麼該抵押房屋是可以買賣的。在此種情形下,賣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價款,除向抵押權人清償債務或向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後,剩餘部分歸賣房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賣房人繼續清償。其次,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則賣房人與買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採取由買房人代為先行支付部分購房款,用於賣房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後,抵押權人就可以去房產登記部門辦理解除抵押的手續,抵押解除後,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直接過戶給買房人。但是無論採取哪種方式買賣房屋,賣房人都應當事先如實告知買房人房屋存在抵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抵押權的效力對抵押物處分權的影響】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叄』 我的房子有抵押貸款,想賣房可以賣嗎,如何辦手
若是我行辦理貸款,需結清銀行貸款,否則無法過戶;詳細情況,也可以聯系貸款經辦行進一步核實。
『肆』 怎樣賣掉還有貸款的房子
隨著房價的攀升,按揭貸款買房的人也就越來越多。貸款雖然減輕了我們的購房壓力,但會隨之帶來新的問題:貸款買房一般還貸期限會長達二三十年之久,那麼如果在貸款期間,還在還款中的房子可以出售嗎?有貸款的房子怎麼出售呢?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貸款房子的出售方法是什麼,希望能解決大家在出售有貸款房子時的問題。
原則上來講,有貸款房子還是處於抵押狀態的,是不能上市進行交易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們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有貸款的房子的出售。具體方法如下:
一、轉按揭
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未到期的貸款由房屋買方繼續償還。也就是說若想出售有貸款的房子,需要將房子的按揭轉給買方,讓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貸款。二手房市場有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條件申請不同的貸款方式。
二、賣家用買方的首付款來付清剩餘貸款
賣家用買方的首付款來繳清剩餘貸款這種方式被大家運用的比較多,適合一些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償還了大量貸款之後,房子所剩貸款金額不大的情況。一般 二手房交易房子的首付可以在房產總銷售額的30%至40%這個范圍,那麼在貸款金額所剩不多的情況下,賣家可以充分的利用買方的首付款來將剩餘的房貸還 清,然後到銀行等相關部門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從而進行下一步的買賣交易。
三、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來還清剩餘房貸
如果您的房貸剩餘過多且無法辦理轉按揭手續時,那麼您可以考慮通過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的房貸。賣方可以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從而結清房子的按揭貸款。等買家支付放款後再來將銀行的抵押貸款還清。
以上是三種出售貸款房子的辦法,三種方法各有利弊。轉按揭的辦法很少有銀行會受理;用買家首付付清餘款的辦法操作簡單,對於貸款不多的賣家來說非常合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用戶還清房貸的辦法相對麻煩。貸款的房子怎麼出售是困擾很多網友的問題,各位可以根據自家房屋的具體情況選擇出售辦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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