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貸款擔保人責任
買房貸款擔保人應付怎樣的法律責任
一般銀行做擔保貸款,都會根據貸款申請額度對該筆貸款的擔保人資產做詳細的評估,只有保證人的資產價值評估大於擔保的該筆貸款申請額度,且沒有不良的徵信記錄你才能獲得擔保資格。
一般做保證人,銀行信貸會要求出示房產證、行車證、存款流水等資產證明,還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財務部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並留復印件作為附件放進信貸檔案送到主管信貸審批部門進行審批。
貸款擔保需要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專門格式的保證合同,一種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證條款。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也就是說,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另外,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
2、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3、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基於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的原理,以新貸償還舊貸屬於主合同變更,保證人除該變更協議知道並應當知道外,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舊貸的保證人又為新貸作保的話,那麼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
㈡ 貸款擔保人條件是什麼,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一、貸款擔保人條件 (一)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二)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5、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6、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貸款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根據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從以上內容不難看出,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即債務人發生經濟問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不要以為有債務人了,您就感到安全。債務人不一定承擔責任。假如您是連帶保證人,那銀行也不一定要選擇向債務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債務人或您追債。
㈢ 房屋貸款中擔保人的責任
想弄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銀行為什麼要貸款還要擔保人。這是因為貸款人可能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有風險才找擔保人,也就是說為了轉嫁風險,那這風險又到那裡了呢?答案就是你這里了。
如果你朋友到時候屋產權也不能抵銀行的貸款,不足部分由你來連帶償還。
考慮好再做決定,要慎重!
㈣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及責任
具體要看擔保合同或條款的約定,如果將收入證明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則擔保合同未生效,否則,合同已經成立並生效。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擔保關系已設立!如果銀行因無收入證明而拒絕放貸,則由於主債務關系不成立,那麼擔保關系也就不成立了。相反,如果銀行忽略收入證明而放貸,則借貸關系已成立,擔保關系也就成立了,你需要履行擔保義務和承擔擔保責任。
㈤ 房屋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責任和義務,對我有什麼影響
一般房屋擔保但款都是用所買的那套房屋作為擔保抵押物的,外地和本地人應該是一樣的,一般銀行為了提高貸款的安全度,回要求外地買方多交1成左右的首付款,沒有聽說過要本地人擔保的。
擔保肯定是有擔保責任的,這要看你的擔保合同上是怎麼載明擔保義務的。比如貸款人連續幾個月沒有繳納還款,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代為償還,如果達到多少個月,房屋的所有權收回,進入拍賣程序。
銀行一般現在查詢貸款是按人和家庭查的,向你這樣幫朋友做擔保對你買房買車的貸款是沒影響的。
建議做好不要做這樣的擔保人,除非你這個朋友十分的信得過。
㈥ 房貸擔保人的條件
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哪些手續?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成為擔保人需要的條件如下: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㈦ 房產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買房貸款擔保人由來
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條件均比較理想,收入高、職業穩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擔保人。如果銀行覺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條件不足,就會拒貸或者要求增加擔保。某90後年輕人申請房貸,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理由就是其月供超出收入的50%,可能出現斷供風險,需提供其他還款來源。當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時,除了要求提供擔保,銀行還可能要求增加首付或者提高貸款利率。買房貸款就會有擔保人,如果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貸款,房貸擔保人將承擔連帶償還貸款的責任,同時房貸擔保費一般是銀行為了規避房貸風險,需要貸款人提供擔保人的擔保證明所支付的費用。
購房人向銀行申請住房貸款,是需要按照銀行要求來走流程的,有一些申請房貸流程不能忘帶的資料,像身份證,結婚證明或單身證明等一些證件。這方面不同銀行有著不一樣的規定。對於資質稍差的借款人,銀行往往還會要求提供擔保人或辦理房產抵押。這期間也就需要借款人繳納相關的費用。
買房貸款擔保人責任
1.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要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所以為他人提供擔保要承擔很大的責任。而以房產抵押貸款則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才可以生效。
2.借款人去世後,銀行可以對其抵押物進行處置或有擔保人承擔。如果沒有擔保人或抵押物,借款人遺產要用於償還債務。
買房貸款擔保人條件
第一,貸款申請者必須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第二,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穩定的擔保人和還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創業者所投資項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具備以上條件的方能向銀行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的資料主要包括: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擔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報告。
除了書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較多,可以是動產、不動產抵押,定期存單質押、有價證券質押、流通性較強的動產質押,符合要求的擔保人擔保。發放額度就根據具體擔保方式決定。
貸款買房的流程很多,中間需要的種種過程也是比較繁瑣的。首付湊齊之後,需要向銀行借貸,但是對於一些不滿足貸款條件的購房者,選好擔保人是成為得到銀行貸款的首要前提。通過小編的介紹,擔保人自己也應該擔負起的責任也應該有一個更深入的了解。
㈧ 房屋按揭擔保是什麼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房屋貸款是現在比較常見的一種買房付款的方式,可以通過房屋按揭的形式進行購買,不僅可以減少壓力,而且也可以把多餘的錢存起來。那麼房屋按揭擔保是什麼呢,買房如果貸款的話是需要有擔保方的,來看看相關的內容介紹,也讓大家知道擔保人有什麼責任呢,一起來看看相關的內容介紹,讓大家對這些內容有所了解。
房屋按揭擔保是什麼?
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夠或者信用紀錄是良好的,那麼,就需要擔保人的,而且貸款一般都比較容易獲得審批。
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夠的,或者是信用紀錄不好的,首付不足,貸款機構就會要求借款人找一個擔保人,對房屋的負債作個人承擔。常見的房貸擔保人是父母作子女的擔保人、配偶作為擔保人、兄弟姊妹作為擔保人,或者找朋友作為擔保人。
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1、如借款人不還款,房貸擔保人有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
2、換句話說,當房貸擔保人有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不可變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3、房貸擔保人有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房屋按揭擔保是什麼呢,申請貸款買房子的話,需要借款人的收入足夠而且信用良好,如果收入不夠的話,是需要有擔保人擔保的,可以找朋友或者是親人做擔保。擔保人有什麼責任呢,如果買房人房貸交不上的情況下,需要擔保人來代替還款的,所以說在貸款買房的時候這些內容還是需要大家多了解的。
㈨ 購房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如果您和您男朋友符合青島購房資質的話是可以加擔保人的,不限制是什麼人,但是最好是父母或者親屬。(未婚需要考核您和您男朋友兩個人的購房資質,已婚一個人符合即可購房。)
銀行需要查看擔保人的負債情況,包括車貸,房貸,擔保貸款等。所以要求擔保人的月入流水是擔保的部分和自己負債部分月供總和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