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要還嗎
現在擔保人基本上承擔的都是連帶擔保責任也就是說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有義務去。償還。就算你不想人家機構也會直接要求。擔保人進行代償的。
Ⅱ 貸款人還不起錢擔保人有啥責任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貸款人還不起債務,擔保人需要依照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若債權人允許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Ⅲ 貸款人還不了款,擔保人該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時,如果擔保責任的條件成就,那麼擔保人需要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債務人下落不明, 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2.
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3.
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4.
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 為連帶責任保證。
Ⅳ 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有責任嗎
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那麼擔保人就需要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Ⅳ 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擔保人將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時,如果擔保責任的條件成就,那麼擔保人需要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Ⅵ 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會有什麼責任
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需要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Ⅶ 銀行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會有以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拓展資料: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與第三人協商,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被稱為債務承擔。債務承擔屬於債的移轉范疇。根據不同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不同類型。以債務承擔量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全部債務的債務承擔和部分債務的債務承擔。以債務人就其所移轉的債務是否還須負責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因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債務的承擔,當事人均可自由約定原債務人就移轉的債務是否仍承擔責任,如不承擔,則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如承擔,則為並存的債務承擔。
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第三人之所以為債權人提供擔保,通常是基於其對債務人人際關系、償債能力的評估與預期。債務人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由其他人承擔,將改變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前提條件與心理預期,增加第三人償債的風險。為保護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據本條之規定,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之行為將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產生何種影響,直接取決於債權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同意。
Ⅷ 銀行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那麼擔保人就需要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綜上,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須承擔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Ⅸ 貸款還不了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借錢不還,擔保人需要承擔雙方事先約定的擔保責任。一般來說,民間借貸合同涉及的都是保證責任,這里的擔保人實際上是指保證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借錢不還,保證人就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也就是替代的債務清償責任。換句話說,擔保人就需要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債務清償的責任。其中,法定的保證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另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中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必須通過訴訟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在經強制執行仍不能得到清償的情況下,才能要求保證人擔保責任。而連帶責任保證就不一樣,連帶責任的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Ⅹ 貸款沒還上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一般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要替債務人還款。債主可以先通過訴訟等方式向債務人索要欠款,在債務人真的沒有可執行財產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