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貸陰陽合同會判刑嗎
陰陽合同爭取高貸款會被判刑,構成貸款詐騙罪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㈡ 借14萬,合同上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卻是17萬,感覺被武漢一點車貸公司套路了
我現在也正經歷著套路貸,被武漢易買車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黃浦路一家名義上市車貸,實則是套路貸公司)誘導簽訂了空白合同和陰陽合同,現在也正在走著一條艱難的維權之路。從工商局的投訴,到派出所的報案,再到法院,到銀行放貸部,他們的利益鏈條是非常廣的,感覺普通老百姓的維權之路是多麼艱難,發聲是如此之難。正義和是非的黑白真的無法來到了嗎?
㈢ 遇見「陰陽合同」怎麼辦
在二手房交易時,為逃避,少交稅費,一些機構和個人想方設法在合同上做文章,簽訂「陰陽合同」,這種方式極易引起糾紛,給當事人帶來法律風險。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買賣雙方要認清「陰陽合同」的危害和風險,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到底二手房陰陽合同有哪些風險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講解一下
情節嚴重將構成犯罪
因為「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揮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然而,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偽裝的「陽合同」和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因此,對「陰陽合同」要慎之又慎。
實踐中,鑒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稅行為,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一般認定陰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幾種情形:
1、對於差價以裝修名義並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於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9-01-0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㈣ 什麼是貸款陰陽合同
法律分析:所謂貸款陰陽合同就是指在一次貸款之後,簽訂了兩份合同。一份是陽合同,拿給外面的人看的,是無效的;一份是陰合同,就是真正的合同。但是陰陽合同的簽訂是為了逃稅,所以簽陰陽合同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㈤ 貸款陰陽合同指的是什麼
所謂貸款陰陽合同,是指在一次交易中同時簽訂兩份不同的合同。兩份合同中的一份具有虛假性,另一份為真實意思表示。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㈥ 理性看待陰陽合同 簽了你可能面臨這些風險
陰陽合同在近段時間是一個比較熱門的話題,其實陰陽合同在各行各業中也都存在,在如今的交易市場中,都可能存在很多不懷好意的詐騙行為,買房"陰陽合同"就是其中一種。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陰陽合同,簽了陰陽合同你可能面臨這些風險!
理性看待銀行合同
小編建議大家在遇到銀行合同的時候千萬不要簽,根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無效合同。陰陽合同以虛報價格來逃避國家稅收或騙取高額貸款損害國家稅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屬於無效合同。
這對於購房者而言,很可能導致價格條款無效,甚至有可能導致整個合同被撤銷。同時,如果房子再售時同樣面臨風險:由於政府備案的價格低於實際成交的價格,將來買家如再出售該房屋時,買家可能就要面臨承擔高額個人所得稅等稅費的風險。
簽訂陰陽合同有哪些風險?
1、賣方風險
(1)房款不能全額收回
在沒有銀行督促的情況下,「陰陽合同」價格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方將有可能不按期支付備案價格外的房款或者惡意要求以備案價格進行交易。賣方可能會採取協商、催討、起訴等方式,這樣一來會面臨高額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支出。
(2)宣告無效
大家應該明白「陰陽合同」中的房屋交易的價格和實際價格是不一樣的。當以低於實際價格的「陽合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時就涉嫌虛假納稅申報,而且損害到了國家利益,是嚴重的違規行為。賣方心裡也會有所擔心,特別是當房屋價格下降時,賣方很有可能會通過宣告無效等訴訟方法來試圖解除交易。
(3)行政處罰和刑事追究
很多人為了少繳稅款而簽訂「陰陽合同」,這事如果被稅務機關查出不僅要上交稅款,還要被罰款。甚至會有行政處罰和刑事追究。
2、買方風險
(1)難以取得高額貸款
由於在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的「陽合同」價格較低,買家在申請按揭貸款時,銀行會根據備案價格和評估價格來綜合評定貸款發放數額。尤其在購買二手房,就很有可能會遇到陰陽合同,作為買家一定要理性看待陰陽合同,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撿到了便宜,殊不知,簽了陰陽合同,自己面臨的風險有多大,希望小編講解的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㈦ 零首付買車的套路是什麼
套路一是「滯銷車」。將低端車加裝一下當高端車賣、庫存車當新車賣等,這些都是零首付購車中的常見手法。比如一台30萬元的車,經過經銷商簡單加工,增加一些配置之後,售價提高到39萬。按照正常的30%首付款,購買原車的消費者需交9萬元。
但是選擇零首付之後,消費者看似享受了零首付,但是卻買到比原車貴9萬元的車型,這相當於已經扣除了30%首付了,貸款金額也正好是30萬元,相當於原車的真實價格。
套路二是「抬高車價」。一般去4S店買車,都可以獲得一定優惠,但如果採用零首付購車,商家會抬高車價,這樣做的直接後果就是各項稅費以及後期還款利息的提高。
比如一輛車貸款12萬元與貸款15萬元,每個月的還款利息會相差很多,所以在購車前一定要算好利率,看看多付出的利息自己是否可以接受。
套路三是「陰陽合同」。本來賣20萬元的車,商家會以零首付購車需要手續費的理由,與購車者簽訂一份25萬元的合同,並要求購車者以現金的形式返回5萬元的手續費。
但是到了還款時間,購車者拿著20萬元來還款時,商家會要求其按照合同還25萬元,因為銀行流水上顯示買家就是收到了25萬元。由於沒有證據證明已經還回了5萬元,令購車者百口莫辯。
套路四是「強制給新車上全險」。一般買車後,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購買車險的險種,但目前市場上很多零首付購車,會以各種理由要求消費者購買全險,有的險種消費者可能不需要,也會進行強制性要求,這無疑增加了購車成本。
套路五是「保證金不退」。由於零首付購車的特殊性,一般都會要求交幾千塊錢保證金,說在還完貸款後退回,但很多消費者往往在還完貸款後拿不到這筆保證金。
套路六是「套路貸」。如果遇到了套路貸,那麼消費者就更慘了,會車財兩空。據了解,套路貸的做法是,雖然在貸款合同上寫明了還款日期,但當消費者到還款時間來還款時,他們會以各種理由拒絕。
比如一定要現金還款,拒絕刷卡,或推說辦理還款的工作人員不在,就是為了讓消費者錯過還款時間,造成違約的情況,這個時候還款人就需要額外支付高額的違約金給他們。
即使錢還完了,他們可能還會以各種理由不交車,如辦理車輛手續等問題,即使手續辦好了,也會說消費者未按期還款,總之就是找各種理由收回車輛。而套路貸公司的廣告詞都非常誘人:「不收一分錢,讓你開新車」「買車能融資,開新車、貸百萬」等等。
汽車貸款明文規定:
許多表面看似能夠實現零首付的手段,實際上不僅不合法,還會大大增加消費者的支出。從2008年開始,汽車貸款再次收緊。國家出台明文規定,一輛車的首付最低為15%~20%。其中,自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80%,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85%。
2009年,各家銀行對於汽車按揭申請變得十分嚴格,比如必須在合同中標明原車身價和具體車型。據知情人透露,目前提供零首付購車服務的主要是一些P2P金融公司,根本上就是他們推出的一種貸款形式。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零首付」購車很坑 專家提醒
㈧ 借款陰陽合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申請認定合同無效,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正常情況下,貸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按規定註明貸款金額、用途、期限、利率、提前還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借款人在申請前,應該仔細查看合同規定,發現有不合法的地方可以拒絕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㈨ 陰陽合同是什麼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陰合同」顯示買賣雙方真實的成交價格,而「陽合同」則根據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種是虛高的房價合同交給銀行,以申請更多按揭貸款;另一種是填低房價的合同交給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以便少交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