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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商業貸款年限

發布時間:2022-05-06 19:56:17

⑴ 東莞新規:貸款最長年限30年,額度最高上浮20%

2月26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實施《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下稱《通知》)。3月1日起,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統一設定為30年,可貸額度最高上浮20%,同時,在保留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據悉,原來只有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轉公)方可申請最長貸款30年,現取消該限定條件。申請最長30年的貸款年限只需審核不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同時,凡符合購買裝配式住宅、東莞認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連續滿5年(累計匯繳滿60個月)未提取公積金任一情形,可貸額度可在計算公式計算額度的基礎上最高上浮20%(不得超過首套房120萬元、二套房80萬元),且上浮額度不累加。
《通知》明確,已使用商業貸款用於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職工,可申請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必須轉為純公積金貸款。由該筆公積金貸款每月應還款額不得高於職工家庭月收入的規定比例,調整為家庭總債務月均還款額不超過規定范圍。債務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貸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擔保。
新增展期做法。在正常還款周期內,可申請延長貸款年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取消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的已還款時間限制。申請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縮期或展期)時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還款滿12個月。
購買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過戶到買方名下的,應自不動產權屬證書發證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另外,《通知》還提到,凡繳存單位未辦理緩繳手續,或未因死亡、離(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貸款發放後借款人連續停繳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人將提前收回貸款或按借款合同約定貸款利率上浮30%計收違約金,直至重新依規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為止。

⑵ 東莞二手房貸款年限是多少

一,東莞二手房貸款年限:

  1. 一般來講,房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必須小於等於40,房齡是指房子的建成年份,一般在房產證的測繪圖表中有註明。

  2. 滿足上述條件外,同時必須滿足借款人年齡小於70歲,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

⑶ 東莞公積金新政:最長貸款30年,首套房可貸限額120萬

2月26日,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實施《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顯示,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統一設定為30年,且可貸額度上浮,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120萬元、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80萬元。
《通知》指出,將於2020年3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政策,新政策新增商轉公貸款順位抵押方式、新增可貸額度上浮情形、貸款最長年限統一設定為30年、新增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新增展期做法、取消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的已還款時間限制、貸後連續停繳滿12個月將被收取違約金、購買再交易商品住房在辦妥過戶手續後應及時申請貸款、調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具體而言,已使用商業貸款用於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職工,可申請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必須轉為純公積金貸款。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稱,東莞市自2011年試行商轉公貸款以來,商轉公的要求是必須轉為純公積金貸款,隨著房價持續攀升,群眾對增加商轉公貸款順位抵押方式的呼聲越來越高。職工可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必須為純公積金貸款,這將為無法還清商貸與公積金貸款差額部分貸款余額的職工打開了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大門,對於早期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但現在可以申請商轉公的職工而言,具有現實意義。
貸款額度申請上浮的條件則顯示,凡符合購買裝配式住宅、東莞市認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連續滿5年(累計匯繳滿60個月)未提取公積金任一情形,可貸額度可在計算公式計算額度的基礎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且上浮額度不累加。《通知》明確,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為首套房120萬元、二套房80萬元。
此外,《通知》顯示,原來只有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轉公)方可申請最長貸款30年,現取消該限定條件。申請最長30年的貸款年限只需審核不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而對於在此次《通知》公布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但當時只能貸20年的情況,東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表示,可以提出展期申請。
《通知》顯示,在正常還款周期內,可申請延長貸款年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在還款方式上,《通知》顯示,在保留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簽訂,暫不支持還款方式的變更。
以下為原文: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下稱《貸款辦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貸款新版業務指南及《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同步啟用。屆時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主要變化及繼續執行的貸款政策要點通知如下:
一、新增商轉公貸款順位抵押方式
已使用商業貸款用於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職工,可申請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必須轉為純公積金貸款。
二、新增可貸額度上浮情形
凡符合購買裝配式住宅、本市認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連續滿5年(累計匯繳滿60個月)未提取公積金任一情形,可貸額度可在計算公式計算額度的基礎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過《貸款辦法》第十條規定限額,且上浮額度不累加。
三、貸款最長年限統一設定為30年
原來只有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轉公)方可申請最長貸款30年,現取消該限定條件。申請最長30年的貸款年限只需審核不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四、新增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在保留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簽訂,暫不支持還款方式的變更。
五、新增展期做法
在正常還款周期內,可申請延長貸款年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六、取消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的已還款時間限制
申請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縮期或展期)時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還款滿12個月。
七、貸後連續停繳滿12個月將被收取違約金
凡繳存單位未辦理緩繳手續,或未因死亡、離(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貸款發放後借款人連續停繳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人將提前收回貸款或按借款合同約定貸款利率上浮30%計收違約金,直至重新依規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為止。
八、購買再交易商品住房在辦妥過戶手續後應及時申請貸款
購買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過戶到買方名下的,應自不動產權屬證書發證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九、調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由該筆公積金貸款每月應還款額不得高於職工家庭月收入的規定比例,調整為家庭總債務月均還款額不超過規定范圍。債務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貸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擔保。
十、《貸款辦法》第二十九條相關指標內容
第八條第(二)項信用狀況:詳見貸款《辦事指南》。
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期限:開戶且逐月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
第八條第(五)項規定范圍:不超過家庭收入(職工及其配偶繳存基數)的60%。
第十條第(一)項最高貸款額度:首套房120萬元、二套房80萬元。
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比例:本地申請首套房70%、本地申請二套房及異地申請60%。
第十條第(三)項規定比例:60%。
第十一條可貸額度計算公式各項參數:詳見貸款業務指南。
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期限:60天。

⑷ 東莞調整公積金貸款辦法 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

記者近日在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看到,該中心發布《關於<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及<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公告》。依據該公告,修訂後東莞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將統一為30年,商轉公貸款後可以形成組合貸款,將減輕職工還貸壓力。

目前,該修訂稿正在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此前的兩份規范性文件自2015年實施至今,推動了東莞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快速發展。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沒有出現合規性風險、資金風險、流動性風險和社會風險等重大風險,結余資金超過100億元,貸款余額接近230億元,資金使用率達到88%,個貸率控制在70%以內,貸款逾期率控制在0.01%,各項業務指標穩居全省地級市前列,業務運行十分穩健。

修訂後——

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延長貸款年限

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東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將分別於明年1月25日、2月29日到期,因此根據東莞市現有情況將進行修訂。

該中心表示,修訂後,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將統一為30年,改變目前只有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轉公)才可申請最長30年公積金貸款的規定。這一方面有《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文件的支持,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近年來東莞市房價上漲明顯,職工還款能力減弱的實際,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延長貸款年限,以減輕職工還款壓力。

商轉公貸款後可以形成組合貸款

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職工可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意味著商轉公貸款後可以形成組合貸款,不再要求必須為純公積金貸款,這將為無法還清商貸與公積金貸款差額部分貸款余額的職工打開了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大門,對於早期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但現在可以申請商轉公的職工而言,尤其是近年房價快速攀升後這將具有較廣泛的現實意義。

異地貸款全面放開戶籍限制

修訂後,貸款申請人條件由「在東莞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或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的東莞市戶籍職工」改為「依規履行公積金繳存義務的職工」。

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這樣的修改主要是考慮到東莞市已根據相關部委要求將異地貸款的要求全面放開戶籍限制,同時後續東莞市擬探索靈活就業人員自願繳存,其貸款申請條件將作出特別規定。

另外,修訂稿刪除了貸款辦法中關於「借款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要求,同時將「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改為「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已依規繳存公積金達規定期限」,支持港澳台同胞繳存並同等享有提取和貸款等權利。

⑸ 東莞銀行貸款條件

摘要 東莞銀行貸款的申請條件:

⑹ 東莞超過30年的二手房可以貸款嗎

你好,是可以貸款的,但是貸款的金額是很少的,因為它已經超過30年的年限了。通常情況下貸款是需要30年之內的

⑺ 東莞二套房貸款利率是多少

二套房房貸利率是多少?

1、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2、對貸款購買第2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3、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

怎麼辦理二套房貸款?

二套房屋貸款本質上與第一套貸款類似,差別只是貸款成數及貸款利率。以下列舉了中國建設銀行關於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要求提交的材料。各個銀行的規定都大同小異,購房者在申請貸款時應當參照貸款銀行的具體規定:

1、個人住房借款申請書。身份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在中國內地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經辦銀行認可的有關部門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證明資料。

2、合法的購買(大修)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批准文件。抵押物或質押權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貸款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書。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3、建設銀行的存款單據、憑證式國債單據等借款人擬提供給貸款行質押的有價證券。借款人用於購買(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4、房屋銷(預)售許可證或樓盤的房地產權證(現房)。如果借款人的配偶與其共同申請借款,借款申請書上還要填寫清楚配偶的有關情況,並出示結婚證和戶口簿等。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按揭貸款流程:

1、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書》並提供必須的資料。貸款行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和資料進行審查,在三周內正式答復申請人。

2、貸款行同意貸款的,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視貸款擔保方式,同時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保證合同。根據國家和當地的法律法規,以及建設銀行的規定,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或合同公證等手續;貸款行按照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⑻ 東莞買房只能貸款20年嗎

沒有這種說法,商品房最長貸款時間為30年,但受到比較多條件制約。
從開發商來說,有的房子不是住宅性質用地或者房子的產權年限剩餘時間不是很長,開發商沒有爭取到30年的貸款許可權,還有可能是開發商自己的意思。
從銀行來說,銀行放貸考慮的條件比較多,例如,還貸者的還款能力,年齡問題,徵信情況,等都會影響貸款年限的。

⑼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上浮20% 可貸30年

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建)2月26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實施《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簡稱「《貸款辦法》」。《貸款辦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貸款辦法》明確,異地貸款條件放寬,可貸額度最高上浮20%,新增等額本金還款方式,並規定,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統一為30年。
按照《貸款辦法》規定,新增商轉公貸款順位抵押方式,已使用商業貸款用於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職工,可申請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必須轉為純公積金貸款。凡符合購買裝配式住宅、該市認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連續滿5年(累計匯繳滿60個月)未提取公積金任一情形,可貸額度可在計算公式計算額度的基礎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過《貸款辦法》第十條規定限額,且上浮額度不累加。
《貸款辦法》提出,貸款最長年限統一設定為30年。原來只有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轉公)方可申請最長貸款30年,現取消該限定條件。申請最長30年的貸款年限只需審核不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在保留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簽訂,暫不支持還款方式的變更。
在正常還款周期內,可申請延長貸款年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申請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縮期或展期)時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還款滿12個月。貸後連續停繳滿12個月將被收取違約金。
《貸款辦法》還調整了供收比核定方式,由該筆公積金貸款每月應還款額不得高於職工家庭月收入的規定比例,調整為家庭總債務月均還款額不超過規定范圍。債務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貸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擔保。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武新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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