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沈陽被別人套路貸款一台車,車別人開著找不到,還有好多違章!怎麼辦
立即報警說明情況,或者說車輛被盜,報警後車輛再發生問題基本就和你沒關系啦,你已經報警車輛找不到了,發生各種問題就是誰開車誰負責。
不報警,你就是正常車主,如果這輛車發生大事故,開車人跑了,那麼警察就會找車主先行賠償損失。
⑵ 車輛做抵押貸款,被忽悠簽了霸王條款怎麼辦
你如果拖欠貸款了,銀行有權收回車輛,你買的這個車,已經在貸款時抵押給銀行了,准確的說,不是你的車。車的產證是在銀行手裡的,等你的貸款還清了,銀行會把產證還你,並解除抵押。
⑶ 我把車進行了二次抵押,第一次抵押借了4萬5,第二次抵押借了3萬,現在被告法院會被判詐騙嗎,8萬買的
不會被法院判為詐騙的。
你的抵押都是進行正規抵押的,
所以,不可能是詐騙。
⑷ 我用汽車綠本做了抵押貸款貸款還不起了,不還了,然後又用車做了二次抵押貸款,這算不算詐騙,有沒有刑事
嚴格來說,你這種把汽車綠本抵押。又把汽車抵押的行為是一種騙貸的行為。相當於把你的車二次抵押了。你二次抵押了以後你這個綠本質押的這一塊是受害者。你現在還不上了以後。然後是汽車抵押的這一塊他們會處置車輛。直抵押的綠本人這一塊他們估計什麼都拿不到。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掙錢,然後再買車
⑸ 我的車被人借去以後,貸款作了抵押,這是不是屬於詐騙
借車的人如果隱瞞了借車的實際目的是抵押貸款,就構成了詐騙,否則就是民間借款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該罪的基本構造為:
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按照說法,A的車子借給B了,B私自拿車去貸款,行駛證,綠色登記證,購車發票等所有東西都在車主這里,而且車子是A的名字,而貸款的人又不是A,第三方是無權扣押車的。
所以,貸款公司可以起訴B詐騙,而A可以要求那個公司必須把車歸還,車是A的,貸款的不是A,簽名又不是A,又沒公證,對方無權押A的車。
(5)沈陽車輛抵押貸款詐騙擴展閱讀:
詐騙罪量刑標准: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網路--詐騙罪
⑹ 有人以車輛抵押在我處借款,後又把車過戶,算是詐騙嗎
沒有辦理抵押登記,對方有權處分車輛。搜集證據,報警或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⑺ 把別人車抵押貸款屬於詐騙嗎
如果取得車主的同意,不是詐騙;反之則屬合同詐騙。依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⑻ 騙租車輛「抵押」借錢是詐騙還是合同詐騙
合同詐騙,在簽訂租車合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拿租的車去抵押還債,客觀上也實施了租車抵押借款的行為,其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該行為侵犯了市場秩序的法益,且涉案財物價值較大,應構成合同詐騙罪。
一、合同詐騙罪與民事欺詐行為的界限
合同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其表現形式主要有:(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履行部分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民事欺詐行為是指行為人故意欺騙他人,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從而為意思表示的行為。民事欺詐行為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民事行為。
合同詐騙罪與民事欺詐行為的主要區別是:(1)在合同詐騙中,行為人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對方履行合同義務而非法佔有對方的財產,自己不履行或者只履行部分合同義務。而在民事欺詐行為中,行為人的主觀目的雖然也是為了獲取一定的非法利益,但是行為人的主要目的是履行合同,而且這種非法利益的取得是要通過全部履行合同義務來實現,行為人必須支付一定的對價。(2)合同詐騙罪是非法佔有他人數額較大財物,侵犯市場經濟秩序的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民事欺詐行為發生在訂立合同階段,是一種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民事行為,受民事法律的調整。
兩者的基本界限是:(1)在合同詐騙罪中,行為人簽訂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非法佔有他人的財產。(2)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能構成合同詐騙罪。因為犯罪的本質是侵犯刑法法益,只有嚴重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才能侵犯刑法法益,才能受刑罰處罰。合同詐騙罪是數額犯,只有達到一定數額才能被追訴。
合同詐騙罪與民事欺詐行為的區分是相對的,民事欺詐行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為合同詐騙犯罪行為。條件是(1)合同得到了履行。只有合同得到了履行,才可能造成對方的財產損失;(2)行為人在訂立合同前、訂立合同中或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具有非法佔有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目的;(3)合同相對方必須遭受了數額較大的財產損失。
⑼ 租車後把車抵押了算不算詐騙
租車抵押貸款,算詐騙,情節嚴重的涉嫌詐騙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⑽ 計程車抵押貸款屬於詐騙嗎
以租賃形式購買的車輛再次抵押屬於詐騙,因為租車人不是車輛的所有權人,只有使用的權利,按照法律規定,沒有對財產的處分權利,也沒有權利對財產行使抵押權。犯此罪的,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