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妻子貸款12萬給網友買車,丈夫對此有何表示
陳女士和丈夫結婚8年了,他們結婚這段時間生活的一直還不錯。而且陳女士為她的丈夫生了三個孩子,但是他們最近鬧得不太好。起因是陳女士的丈夫發現她在外面貸款,並且已經有兩期貸款沒有還上了。後來陳女士的丈夫了解以後,發現陳女士的這些貸款有一部分是用來租房住。另一部分是用了給另一個網友買車了。陳女士的丈夫一下子就接受不了,還想與陳女士離婚。
而且是雙方經濟狀況都不好的情況下,陳女士還要貸款給別人買車。還有一點就是陳女士和她的丈夫也是通過網上認識的,後來兩個人迅速的就結婚。所以這次陳女士貸款給別的網友買車,她的丈夫就覺得陳女士的心裡有了別人。
⑵ 丈夫貸款妻子擔保人買車,妻子不知情,車子可以過戶給別人嗎
當然不可以既然是妻子已經擔保人買車了。就說明這是夫妻共同財產關系,無論那一方買賣必須雙方都知道的前提,才有權利,不然這就麻煩了。
⑶ 如何看待妻子貸款12萬給網友買車,丈夫要離婚的事件呢
先說一下這個事情的原委吧,陳大姐三十九歲了,跟丈夫是在網上認識的,兩個人見面沒多久就在一起了,婚後共生了三個孩子,家庭條件算不上太好,只能說維持生活而已,天有不測風雲,陳大姐的丈夫突然失業了,他是家裡最重要的經濟來源,突然斷了,生活變得難上加難,陳大姐在工廠上班,也賺不多少,為了補貼家用,陳大姐在網上貸了一筆錢!
給不認識的人買車,真是讓人無法理解,結婚八年,孩子三個,感情怎麼也能有點吧,也快四十了,趕緊讓人省點心吧,承認錯誤也沒用,如果不跟你離婚,你丈夫將會跟你共同還這12萬的債務,還要分錢,還要個孩子,你快省省吧!
⑷ 老婆貸款買車可以過戶給我嗎
在分期付款的車沒還清車貸的情況下,如果沒有經貸款人同意並解除抵押登記的,不能過戶。只有經貸款人同意或還清貸款並解除抵押登記後才可以過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九條 抵押權的效力對抵押物處分權的影響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4)妻子貸款買車送給陌生男網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百零三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第二百零四條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五條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通過協議變更債權確定的期間、債權范圍以及最高債權額,但變更的內容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第二百零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後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六)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⑸ 我和老婆結婚老婆沒要一分錢,還倒貼幫我還貸款買車,而我對老婆還不好,她現在背著我和陌生男人出去吃飯
是你的錯要趕緊挽回。
⑹ 已婚女人把自己手機號給陌生男網友,意味什麼
已婚女人把自己的手機號碼,給陌生的男網友,肯定是有目的的,可能是想和男網友發生婚外情,也可能是想推銷什麼產品,或者是想借錢。總之,不管哪種情況,都是要多加註意。
⑺ 妻子貸款12萬給網友買車,具體是什麼情況
這個女子其實也是一個普通工人,在網上認識了自己現在的丈夫,有過幾次的溝通和見面,就確定了戀愛關系,兩人婚後生活一直都還是很幸福的,就是經濟上艱苦了一些。
而在一段時間里丈夫失去了自己的工作,家裡沒有收入來源,於是女子就想到在網路上貸款,緩解一下家裡經濟的壓力,後面打工再來慢慢還這些錢,但是事情被丈夫知道了之後,丈夫堅持要和自己離婚。
而女子聽到了這些話的時候更是覺得臉面掛不住,因為丈夫說的是事實,自己用另外一部分拿去按揭買了車給網上認識的陌生男子,也承認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錯,她也不敢奢求丈夫的原諒,但是如果要離婚的話丈夫能夠給到她一筆錢,還有讓她撫養一個孩子。
這件事怎麼說,其實就是女子出軌了,甚至還貸款去給這個男子買車,出軌行為本身就不對了,在自身經濟條件不佳的情況下還要去貸款,夫妻結婚了後就應該對婚姻忠誠和對家庭負責,這種行為屬於嚴重的自私自利的行為,是非常不道德。
⑻ 與前妻離婚三年後妻子貸款買車還用自己的身份證號,行為違不違法
與前妻離婚三年後,前妻在貸款買車的時候還用自己的身份證號,這種行為當然是違法的。
當事人遇到這樣的情況時,也不必太過於驚慌,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所辦理的一切業務以及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的,對於無效合同的界定,國家也是有著明確的規定,所以說並非是已經在前期冒充的情況下簽字蓋章的就能生效,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說我們只需要。將不在場的證明和非本人辦理的證明提交出來,就能夠在法庭上獲得勝利,從而解決這件事情。
⑼ 如果一個男的沒和自己老婆商量就去貸款買了一輛車,而且過了好久才告訴她,如果這個女的是你你會怎麼想
我認為這個人是大男子主義對家庭的不負責任,這個家庭也不很穩定,你女的沒有受到尊重,不考慮你的感受。讓人生氣。你跟他談下看看是什麼態度。如果不行,那以後基本就這個樣了。一個人的秉性不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