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買車貸款是租賃合同
只是為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不是真正的買車貸款。
優信二手車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公司自身並不直接提供任何金融服務,不過,為了滿足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的金融需求,會與新網銀行、微眾銀行等合作,對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
一位二手車行業從業者表示,融資租賃合同讓消費者從原來的購車者變成租車人,車的所有權也不歸消費者所有,只有在租滿一定期限後才可以獲得。而如果在這期間有違約行為的話,租車公司有權對車輛進行處置。
類似先租後買的模式越來越常態化,但第一年的租車實際只是購車輛所有權的生效條件。只有在一年後繼續購車,所有權將會從平台轉移給客戶。
這種方式存在極大風險。由於所有權歸屬平台,如果購車者沒有按照約定付款,可能就會產生一系列的違約問題,車輛也會被回收或者抵押,甚至還會背上銀行貸款,甚至被訴至法院。
(1)為什麼貸款買車車是租賃擴展閱讀:
一、任何汽車銷售企業收取任何名義的費用,都必須嚴格遵守《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確保事先明碼標價、消費者自主選擇、提供質價相符的真實商品或服務,不得違規收取費用;不得巧立名目,誤導消費者;禁止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搭售、虛假宣傳、誘導式交易等。
二、購車時要注意保留證據,仔細閱讀合同:
1、從購車伊始注意保存錄音,以防被銷售人員過度承諾等所迷惑。尤其是對方對各種款項的解釋,以防貸款遭遇「套路」時,維權缺少相關證據。
2、仔細閱讀銷售合同條款,看清合同有無附件內容,最好簽約後保留書面合同。
3、如對方提供空白信息貸款合約,要求合約對於首付數額、貸款數額、還款期限明確載明。同時最好在懂合同的人士陪同下簽訂購車合同,謹防合同中的各種「坑」。
4、問明購車所包含的其他費用,掌握自主權。
❷ 本想貸款買車的,怎麼變成了「一汽租憑」融資租賃啥東西呀,蒙了什麼意思,可不可靠
借貸有風險,選擇需謹慎,如有資金需求,建議您通過正規的貸款平台辦理。平安銀行有推出無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也有房屋和汽車的按揭貸款及抵押貸款,不同的貸款申請條件和要求不一樣,能否審批成功是根據您的綜合資質進行評估的,您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金融-貸款,了解詳情及嘗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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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汽車貸款為什麼叫租賃
首先,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本質上來看,這是一種「融資+融物」的服務,是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根據消費者對車輛和供貨商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的車輛,消費者按期支付租金,到期獲得車輛的所有權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買車,說白了其實就是通過「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
目前融資租賃買車通常採用「1+3」的模式。消費者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其間汽車所有權歸汽車銷售平台方,1年之後用戶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或申請最長36期分期,或退還汽車,或繼續租賃。
融資租賃買車與貸款買車有所區別,融資租賃買車的最大好處就是低首付,其業務本身是合法合規業務。但在實際操作中,較常發生的是經銷商未向消費者說明業務實質,甚至在有些情況下,把「融資租賃」說成「貸款買車」,這樣一來,對消費者存在一定誤導,也是爭議和矛盾發生的源頭。
多有消費者反映稱,自己在購車時選擇了貸款買車,結果簽訂的合同卻是一份《融資租賃套系合同》,出租方是融資租賃公司,而非汽車銷售公司。
按照商務部2017年出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把供應商、經銷商作為承擔售後服務責任的雙主體,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要求經銷商明示服務內容和價格,善盡重要事項提醒義務。
因此,如果消費者在不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被辦理了融資租賃業務,且消費者對該業務不認可,是可以主張權益的。
但在雙方溝通清楚的情況下,消費者自主選擇「融資租賃」業務,則不存在任何問題。但即便自主選擇「融資租賃」業務,也需要注意以下風險: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融資租賃中,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因此,在汽車系由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情況下,如汽車存在瑕疵,消費者不可以主張減免租金。
2、在車輛正式過戶前,車輛所有權歸汽車銷售平台所有,消費者只享有使用權。汽車銷售平台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對汽車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包括消費者存在違約行為時,平台有權收回汽車並要求消費者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在汽車銷售平台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汽車亦有被查封、扣押、拍賣等風險。
3、此外,在租賃期結束後,汽車銷售平台往往會設置比較苛刻的車輛過戶條件。因此,消費者須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對租賃期結束後的車輛過戶條件進行明確。
總而言之,汽車融資租賃是合法業務,消費者辦理該業務需對業務細節進行充分了解,且做好相應的風險防範。
❹ 為什麼在大眾4S貸款買車貸款是個融資租賃合同
是的其實貸款是另外的機構在做,4S店沒有金融業務的。這個現在是通用的,祝你好運
❺ 我自己貸款買車為什麼下面合同上面會有 作為車輛租憑業務申請人
你自己貸款買車等於這幾年你是蘇勇的貸款方的車。
❻ 貸款買車為什麼顯示的不是月供而是月租呢
有可能是被套路了,說是買車,也許對方給你搞成租車了
❼ 為什麼買車貸款叫承租人
摘要 您簽訂的可能是融資租賃合同,這是不合理的。貸款合同可以證明客戶與經辦銀行(汽車消費金融公司)的借貸關系,但融資租賃合同並不能,其只能證明租賃關系,是出租人把物品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過程中承租人應有物品的使用權但卻並無所有權。
❽ 為什麼買車貸款是租賃合同
此中必有蹊蹺啊。
❾ 為什麼我貸款買車 簽的是租賃合同
讓忽悠了,多出了幾倍的利息
❿ 貸款買車合同是租賃是什麼意思
辦理車貸簽訂的不是貸款合同而是融資租賃合同的話,那很可能是工作人員拿錯了材料,畢竟貸款合同和租賃合同是不一樣的。也有可能是某些貸款公司的套路。雖然融資租賃合法,但由於汽車所有權不屬於車主,所以如果客戶還款逾期,對方也許會收回車輛。
【拓展資料】
貸款合同是可以證明客戶與經辦銀行(汽車消費金融公司)的借貸關系的,但融資租賃合同並不能,其只能證明租賃關系,是出租人把物品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過程中承租人應有物品的使用權但卻並無所有權。
融資租賃其實是讓客戶以租代購、分期付款,而還完之後客戶往往需要再支付一筆費用才能正式過戶車輛,要麼就只能退還汽車。如果客戶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了融資租賃業務,且對該業務不認可,那是可以進行投訴、主張權益的。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徵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