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因民間借貸查封在先,質押在後,有償優先哪一方
1、車輛因民間借貸被法院查封,就不能再質押了。即使質押也是無效的,所以,不存在受償先後的問題。如果質押情況屬實,法院可能會對質押人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的,可能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三條 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3、《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四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4、《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5、《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6、《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⑵ 我的是按揭車,然後因為別的案子車輛被法院查封了,現在車輛還款完了能去車管所解壓貸款嗎
車貸款還完的話,是可以帶上貸款結清證明到車管所辦理貸款解押手續的。
但由於你後續的司法查封扣押,這個需要等待相關司法問題解決之後才能解除查封。
⑶ 法院輪候查封同一財產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法院輪候查封同一財產,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按查封的順序清償債務。除此之外,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1、被執行人是個人的,如果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在財產處置時,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參與分配。
2、被執行人是單位的,如果符合破產條件,而不申請破產或者法院不受理破產的,按查封的先後順序清償。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第五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不同意移送破產或者被執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產案件的,執行法院就執行變價所得財產,在扣除執行費用及清償優先受償的債權後,對於普通債權,按照財產保全和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先後順序清償。
⑷ 從多家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後,沒錢還款,財產被查封後按什麼順序分割給銀行和小貸公司
一般是這樣,分一抵二抵依次下去,一但房子被拍賣,首先拍得的錢先還一抵的債權人,還完後如果還有錢就用來還二抵,依次類推。。。。。希望能幫到你lianjaxiaodong.com
⑸ 法院強制執行被告的財產,按什麼順序清償
在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況下,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權: (1)刑事追繳。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經法院刑事判決書、裁定書認定被害人的款物應發還給被害人的在執行分配前應當依照被害人的申請或者法院直接予以發還。 (2)執行費用。包括訴訟費、申請執行費、執行中實際支出費用、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復印費、差旅費等為保證執行工作順利進行支出的合理費用。 (3)工資、福利及「三險」費用。被執行人拖欠的職工工資、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用,應優先予以發還。被執行人拖欠的民工工資應優先償還。 (4)船舶優先權、民用航空器優先權。根據法律規定,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經營人提出的海事請求,對產生該海事請求的船舶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的賠償請求,對產生該賠償請求的民用航空器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5)基於所有權享有的優先權。被執行人購買的第三人財產,已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的,但產權仍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第三人同意剩餘價款從該財產變現價款中優先支付的,法院可以查封並處理該財產,財產的變價款應優先支付給第三人。 (6)工程款。被執行人未支付約定的建築工程款,承包人可申請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並就該工程折價以物抵債或者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7)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權。參與分配的申請人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享有抵押、質押、留置權利的。對該財產變現所得可優先受償。 (8)稅款。稅款優先於無擔保物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於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的執行。 (9)一般債權。《執行規定》第94條規定:「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後,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10)罰款。被執行人既有民事債權,又有行政罰款、或者刑事罰金、沒收財產的,民事債權優先受償,罰款、罰金等按照執行依據生效的時間順序執行。
⑹ 法院輪候查封同一財產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法院輪候查封同一財產,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按查封的順序清償債務。除此之外,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1、被執行人是個人的,如果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在財產處置時,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參與分配。
2、被執行人是單位的,如果符合破產條件,而不申請破產或者法院不受理破產的,按查封的先後順序清償。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第五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不同意移送破產或者被執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產案件的,執行法院就執行變價所得財產,在扣除執行費用及清償優先受償的債權後,對於普通債權,按照財產保全和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先後順序清償。
⑺ 貸款車法院可以查封嗎
可以查封。
貸款車,一般情況下,貸款的數額一定小於車輛的實際價值,法院查封所能夠得到的就是差額部分。
如果對車輛進行拍賣,拍賣款優先償還銀行貸款,剩餘的才能給申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第二款規定: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
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7)貸款車輛查封後清償順序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
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以下情況應考慮「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本法所稱的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規定,對犯罪人的存款、有價證券、房產、收藏品等進行核實沒收、拍賣是刑法賦予人民法院的判決權利。
以下情況應考慮「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公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以下情況應考慮「公司破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⑻ 因為債務問題,被債主資產保全的車輛,後來被法院查封。如果這種車輛被車管所查到,會怎麼處理
車輛被法院查封,如何申請解封?—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及解除條件
近日,有朋友查詢交管12123時,發現自己名下的車輛狀態顯示被查封。然而自己並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材料。我讓她去車管所查詢一下,才得知有人去法院將她和公司一並起訴。 起訴前申請了訴前保全,將她名下的車輛進行了保全。
看了起訴書後,我認為起訴她是錯誤的,但是原告卻申請保全了她的車輛。於是,我建議她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
在此,我也正好給大家普及一下訴前保全的相關法律知識。
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在起訴前,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的強制性措施。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根據此規定,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保全措施,就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情況緊急是指債務人馬上要轉移或處分財產,而債權人來不及起訴,需要馬上採取保全措施,否則,申請人的財產權得不到保障,難以實現。
2、必須是由利害關系人提出保全申請,即是由與被申請一方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人提出。人民法院不得依職權主動進行訴前財產保全。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申請。 這是因為,在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時,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尚未得到正式的法律確認,財產保全數額也沒有確定。因此,為了保證被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和訴前財產保全措施的不被亂用,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和正確實施,故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額度的財產擔保。在因其申請行為而給被申請人造成 財產損失時,用該擔保財產進行償還。
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採取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起訴的,可以向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
解除訴前財產保全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不存在或者情況發生了變化,如申請人聲明自動放棄請求權、被申請人自動履行了義務等。
2、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裁定採取了保全措施後,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可以滿足申請人的要求,法院應當解除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
3、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解除財產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