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能支持老公貸款買車嗎
你好,貸款買車現在和全款買車,其實相對來說相差不是太多。嗯,當然車是這個家庭的必需品。如果條件允許。可以。買一輛富裕的車。如果說是為了家用那你肯定要買,因為現在沒車太不方便。而且給他的工作也帶來了很多的不便。當然要根據這個自己的實際情況買買車。希望對你所幫助
⑵ 應不應該和男朋友一起還車貸
認為自己的事情應該自己做,男朋友也是成年人,沒有必要跟他一起還車貸,如果這個車是男朋友貸了款,買了給你開的,寫了你的名字,是你的身份證辦理的一切手續,那麼這種情況下,你就應該跟他,否則的話就不要還
⑶ 老公想貸款買車,我不同意,兩人為此有矛盾怎麼辦
建議還是在學校附近租房子吧。你可以算下帳,房租雖然每月多了1000塊。但一年也只多12000,孩子也在路上耽誤時間,大人也沒有那麼辛苦。但如果買車,一是給你們增加的經濟負擔的同時也是增加了相當多的心理壓力,買車本身首付就是一項比較大的支出,而每年的保險,油費,保養費等再省一年也來也差不多要一萬五到兩萬左右。這樣你們用在車的費用就比房租要高了,再加上車的每年還貸也真是不筆不少的開支了。我想對你們來說應該也會感到有壓力的。如果經濟上允,而買車又不需貸款還可以考慮。否則不建議買車。
⑷ 你能接受結婚後和老公還車貸
有什麼不能接受的,不能接受按揭車,按揭房,就現在經濟有幾個能夠全款房車備好的,年輕人老人能給你的就是首付都不錯了,如果是真愛,還在乎那點,一個愛的巢穴需要共同的努力,共同去努力去奮斗,只要他是真心全意愛你就足夠,一個車貸,不算什麼
⑸ 老公想用我身份證貸款買車我該不該同意
老公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證啊?為什麼要用你的?如果老公因其它原因不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證,而且你們的感情很好,婚姻牢固,可以同意。否則不同意,避免發生不測。
⑹ 婚後我和老公要貸款買車是否需要我們夫妻雙方簽字才能證明是我們的共同財產
<p>貸款買車的手續中就要用你們的結婚證和身份證,還得兩個人簽字。即便車主不是你,你也是共同借貸人。每個月的月供還不上的時候,你也會接到金融公司電話的。
⑺ 結婚後你願意跟老公一起還車貸嗎
要是可以選擇,誰願意一結婚就要幫忙還車貸或者房貸。本來錢就不夠用,還要還貸款,日子還要怎麼過。
如果說婚前他就買了車,但是是貸款買的,那麼我會跟他約定好:車貸他自己還。我不會幫忙還,畢竟也不是我要買,我要用,更車子更不是我的,而是他自己的個人財產。
如果是結婚後,他想買車。但是經濟條件明顯不行。我不建議買車。車是消費品,有錢我情願買房子,大家住得舒服一點。
⑻ 老公貸款買車還不上妻子有責任嗎
我國夫妻財產實行共同共有制,因此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即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對共同債務應以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或夫妻任何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不分夫妻應分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連帶償還責任。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了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也包括夫妻共同經營所產生的債務,即雙方共同從事工業、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等所負的債務。
共同從事投資或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共同經營即包括了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的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8)該不該和老公貸款買車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⑼ 如果老公要貸款買車你會同意嗎
如果車成為一種負擔,就沒必要,尤其是那種非工作需要為了撐面子買好車的人,更具有長沙特色~如果出去車貸之外,每個月起碼一千以上的開銷,還有停車修車等等等等,作為家庭主婦,要算好錢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