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買車是女生出資還款男方屬於結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車是女生出資還款,結婚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② 婚前買的車婚後賣掉又買了新車離婚怎麼算
如果有證據證明再買車時只是完全用賣前一輛車的錢,理應算婚前財產。但如果又加錢了再買,就應算婚後財產。不管怎樣說,養車費用是共同承擔的。
③ 婚前男方付首付買的房婚後男方家出錢還的全款,婚後男方家裡人出錢貸款買車,男方家裡還車貸,離婚咋分
您好,房屋部分,如果男方能提供完整的證據鏈,證明首付款、還貸款項均來自其父母,女方分割該房產的可能性很小。根據法律規定,男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離婚時可以分割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但因你們婚後並未以共同財產還貸,則無法要求分割對應的款項。
車輛部分,因是婚後購買,在沒有特別約定歸一方所有的情況下,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即使資金全部由男方家裡出,女方仍舊可以要求分割一半的份額。當然,法院裁判中,是會依據出資比例,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來判決的。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__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__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④ 婚後用婚前財產貸款買車離這個屬於夫妻二人的嗎
如果是婚前財產購買,則依舊屬於婚前財產;反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⑤ 婚前買車婚後還貸款
可以的
這屬於公共財產
夫妻可以平分的
⑥ 婚前貸款買車婚後買車算是共同財產嗎
婚後貸款買車不是一定屬於共同財產。若該車系一方個人財產購買,除另有約定外,一般認定為個人財產。若該車系雙方共同財產購買的,一般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⑦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後一方私自把車賣掉怎麼處理
這個問題有點奇怪,如果這個車主是你的名字,那麼離婚後,她賣掉,這個交易不成立,可以法院起訴駁回這個買賣,如果名字是她的,婚後她賣掉,就完全不用負責任。
既然是婚後財產,你們離婚,不處理財產嗎?
⑧ 男方婚前全款買的車後來銀行貸款還車貸婚後女方一起還的車貸 算共有財產嗎
算共有財產,男方全款買的車怎麼還要還款,是男方首付貸款買的車吧???
⑨ 老婆結婚前首付買車,婚後車貸基本都是我還的,,算共同財產嗎
是共同財產。首付部分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糾正一個說法,婚後不存在你還貸妻子不還貸的說法,婚後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何來你還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