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方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算買方違約嗎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手首先是
如果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有類似的約定:「如果買方貸款不能通過銀行審批,買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則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反之,如果在合同里約定過「如果貸款不能通過審批,則買方應當在房地產過戶交易的當天補足貸款部分的房款」,類似的條款則明顯表示,買家要承擔責任
如果合同里沒有任何相關的約定(可能性不大)——
不可歸責於買方的原因導致不能貸款,不追究買方的責任(例如政策因素導致的不能貸款)。《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不能歸責於買方,買方在主觀上和客觀上均沒有違約意思表示和違約的實際行為,銀行不批貸款是因為買方以外的原因,那麼賣方不能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⑵ 車貸首付已交,但貸款沒批下來,首付能取回嗎算違約
看貸款協議是怎麼約定的,按約定履行就可以
⑶ 貸款買車,我的貸款也批下來了,車我又不想買了,怎麼辦
⑷ 貸款辦不下來算違約嗎
答案:
法律分析;
1、首先先看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中對此是否有約定;
2、如果辦不下貸款是由於房屋產權的問題導致的,那麼需要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貸款是由於銀行方面的原因導致的,那麼不構成違約,可以解約。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⑸ 請問我貸款沒有辦下來算違約嗎
你這個是遇到的假的APP,他是想讓你交錢,忽悠你的。是專門詐騙資料詐騙錢的
⑹ 申請貸款買車,萬一交了首付,貸款沒有批下來的話,那要付違約金嗎
不會的,首付款是要退還的,不過主要看你的合同是怎樣寫的了,我們這邊只要是沒有審批下來的就全額退還,如果審批後客戶做的話才付違約金、。
⑺ 二手車貸款批下來了,不買會交違約金嗎
不會。銀行沒放款就不會有違約金產生。
⑻ 4S店的車子的原因,貸款批不下來,算不算他們違約
看你的合同是怎麼簽訂的,一般的4S店會有避免這樣情況的措施的,比如給你換量車。
但是確實是因為車子的原因,貸款下不來的話,而且你的合同根據車輛大架號還指定了唯一的一款車,那就是4S店的原因了,可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索賠或協商。
⑼ 貸款沒有辦下來算違約嗎
這要看是因為什麼原因貸款未辦理成功,如果是因為您單方面的原因,那麼屬於您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需要根據您所簽署合同及補充協議當中的約定而定。相應的貸款失敗有幾種選項,選擇其他銀行辦理或者補齊全款。但因擔心銀行政策會有變化,所以建議盡快進行辦理。
⑽ 4s貸款批不下來,算違約嗎
這個要看為啥沒辦下來了
如果是個人徵信或者收入原因,4s可以按照合同收取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