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買車首付保險也交了貸款合同也簽了就差上牌和落戶了但是現在遇到點情況不想買了可以退錢嗎急急急
貸款買車,首付保險也交了,貸款合同簽了,現在不想買了,退錢是不可能的了。因為簽訂了合同,也上了保險,即使一公里未開,也是二手車,要退除非找個下家,付全款再過戶,損失肯定的了。
㈡ 買車險的金額於保單不一致是否違規
不違規。
您的問題分幾個方面看,車險可以代為支付的,如果是客戶自己刷卡的話是精確到一分一毫的,不會有丁點不符;您的情況應該是業務員幫您支付了保費後跟您結算了,如果收的金額比你保費金額多的話那應該是保費的金額有零頭,業務員四捨五入收多了點;如果收的金額比你保費金額少的話那應該是業務員沒收你的零頭了;還有其他情況的話就要朋友您提供詳細的問題資料才行。
不一致也有可能是是保險單上的保險總金額錯誤列印成為每人保險金額,屬於合同中的筆誤。 對於合同中出現的筆誤,要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所用的文字、訂約時的背景、客觀情況以及當事人在訂約時對未來事件的可能判斷等綜合因素,推測出當事人訂約時所採用的條款的真實意圖。當事人的意圖事實上支配著保險合同的解釋。如果能夠清楚地發現當事人的意圖,那麼不論保險合同所使用的術語多麼不合適、語法上有誤或者不準確,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都可以通過當事人的意圖來解釋合同條款。應當看筆誤是否影響了一般人對於該合同條款的理解。若結合上下文,具有常識的一般人可以明顯發現筆誤問題,則應按照原意進行認定,不能將錯就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4條規定:「 保險合同中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規則認定: (一)投保單與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不一致的,以投保單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經保險人說明並經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簽收的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載明的內容為准; 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准; (三)保險憑證記載的時間不同的,以形成時間在後的為准; (四)保險憑證存在手寫和列印兩種方式的,以雙方簽字、蓋章的手寫部分的內容為准。 如果不能判斷為筆誤,就要按上述條款規定的原則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製作行政復議決定書,並加蓋印章。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㈢ 買車合同單保險錢與實際保險打出來的不符
貸款車輛被強迫通過貸款公司購買車輛保險這種慘劇看的太多了,所以盡量不要貸款買車。你這種情況,首先你要看看你的購車貸款合同上是否有明確的約定你要通過貸款公司購買保險,如果沒有那麼就算你在外面保了,他也沒什麼道理收你違約金,至於他說出險賠付不賠給你,這個是正常的,如果只有第三方損失,那麼保險公司會將賠款打給第三方,而不是給你(除非你墊付了部分費用),如果是你自己車輛的損失,那麼第一受益人是貸款公司,因為買車的錢是他們借給你的,所以第一受益人是他們,但是如果你將車輛修復完畢後,他們也必須把你墊付的修車款還給你。至於保費計算,樓上的給你算的是網銷的價格,和電銷的價格基本相同,而且各個公司的電銷價格差別也不大,直銷相對較貴,但是服務好(個別現象,並不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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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准備貸款買車,這種情況一定要在4S店買保險嗎
無論是不是貸款買車都要買車險,消費者有權利可以選擇在任何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至於貸款買車是否必須要在4S店買保險,還要看合同是怎麼簽的,如果4s店的購車合同上沒有明確的寫著必須在指定擔保公司續保,那麼車主就可以不同在4s店買車險。如果有學明在指定擔保公司續保的話是一定要在4s店購買車險的。
對於想要買車的人來說,如果有錢的話最好還是選擇全款購買,如果經濟實力不允許就只能申請貸款買車了,全款買車是可以自主選擇購買車險途徑和車險產品的,而貸款買車就只能通過4s店購買車險,如果沒有深入了解的話,很容易被套路了,就要多花很多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