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買車需要多少銀行流水
銀行流水沒有明確規定,需要有穩定的收入流水,有效流水越大,貸款買車批貸額度和通過越高。
貸款買車的流程:
客戶在銀行特約經銷商處選擇汽車並簽訂購車協議或合同;
借款人向貸款行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
經調查同意後簽訂合同;
辦理汽車公證、抵押等手續;
貸款人(銀行)辦理放款;
貸款還清後,貸款人(銀行)注銷質押憑證,並退還給客戶。
② 銀行貸款買車要查半年的流水賬嗎
要的,一般需要6個月的流水賬。
流水帳 一般要求是半年之內、 有進有出、 、多少就不是問題、一般2萬以上就很多了、余額 不太看重、只要有進有出就可以了。
證明你有這個資金流動一般來說銀行只計算你存入的金額,而不是看余額,如果每月都能存2萬左右,應該是沒問題的。但還要看你買什麼車,車價多少,每月還款額多少。
③ 分期付款買車要看銀行流水賬嗎
分期付款買車要看銀行流水賬。
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產周期長、成本費用高的產品交易上。如成套設備、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機械設備等產品的出口。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進出口合同簽訂後,進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貨款作為訂金給出口人,其餘大部分貨款在產品部分或全部生產完畢裝船付運後,或在貨到安裝、試車、投入以及質量保證期滿時分期償付。
(3)買車子貸款需要查流水嘛擴展閱讀:
分期付款買車注意事項:
1、提車時注意看里程錶公里讀數:一般為8——10公里,看水箱散熱片有無雜物、座位保護包裝及車頭塑料紙是否完整、車內乘駕位及儀表等是否有污穢物。
2、提訂貨車時,要注意看出廠日期和提貨日期是否相距太長時間,如相距時間過長,此車有可能為展示車(放在展覽大廳供客人展覽)或翻新車(試駕車)。
3、提車時記得索要生產日期和運輸日期,詳細比對所提車輛。
4、買車後,車交給4S店銷售辦牌和各種手續,記得抄里程錶,不要讓銷售開著車滿大街溜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分期付款
④ 向銀行貸款買車必須是工資卡流水嗎還是任意卡流水都行
任意卡流水就可以。
銀行流水可以通過四種方法操作:
1、需要攜帶身份證、銀行卡到所屬銀行營業網點非現金業務窗口通過銀行工作人員列印;
2、攜帶銀行卡到銀行營業網點自助查詢設備列印。自助查詢機----》插入卡或存摺----》輸入密碼----》進入查詢明細頁面----》歷史明細----》輸入查詢列印所需日期----》查詢----》列印流水;
3、登錄個人網上銀行----》打開個人賬戶賬單----》選擇查詢賬單的周期----》導出賬單明細,保存文檔,然後通過列印機列印(前提條件:需要開通網銀功能);
4、下載銀行手機APP客服端----》登錄手機銀行----》我的賬戶----》賬戶明細---》即可查看賬單流水,僅供查詢,不能列印(前提條件:需要開通手機電子銀行)。
⑤ 貸款買車查銀行流水怎麼辦
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卡到櫃台申請列印流水就可以了。
⑥ 個人按揭買車必須要銀行流水賬單嗎
是的,若在招行申請貸款,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1.身份證明資料
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
3.本地居住證明資料:近一年任意3個月固定電話繳費清單,或水電費繳費清單等公用事業收費單據,或其他可以證明住址的資料
4.擔保證明資料
5.用途證明資料:如,汽車貸款,就是在貸款發放前提供全額購車發票,或提供購車協議(合同)加首付款發票(或加蓋經銷商公章的收據)。貸款發放後必須提供全額購車發票(如發放前未提供)、車輛購置完稅證明。
6.還款能力證明資料:我行代發工資客戶可以直接提供其代發工資賬戶流水;社保賬戶流水或個人納稅單等
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這邊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⑦ 分期買車需要提供流水嗎
不需要,這個4S店會辦好,只要徵信沒問題,就可以,辦的時候一定要走正規的渠道,避免上當受騙
⑧ 分期買車要銀行流水嗎
分期買車一般也是需要銀行的流水,畢竟這是作為自己有能力分期償還的一個重要依據了,還需要個人的徵信記錄
⑨ 網上貸款買車需要銀行流水嗎
需要的。
貸款買車所需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貸款買車首付證明;
7、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8、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建設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