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買的車 第二年必須上全險嗎
貸款購買的車輛,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來購買保險,即根據個人意願來選擇是否為車輛購買全險。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1)工行貸款車輛第二年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九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的下列條款無效:
(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
第二十條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變更保險合同的,應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Ⅱ 貸款車第二年保險有什麼要求
貸款車第二年購買保險的要求取決於買車時和4S店的約定 ,如果沒有任何限制約定 ,那麼第二年保險正常購買就好 ,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 ,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一些基本保險。看看自己需要什麼保險 ,非必要投保的車險險種可以不買。如果和4S店有繼續購置保險的約定 ,就需要和4S店協商處理。
另外 ,據了解 ,如果當時貸款買車的時候指定了保險公司 ,約定不能換的話 ,那麼在合同期限內 ,是不可換保險公司的。沒有約定保險公司 ,如果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的話 ,那麼第二年可以換。
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 ,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 ,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 ,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 ,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最後 ,除了保險 ,貸款買車還會涉及到利息、公證抵押費、資信調查費以及履約保證金。利息按央行的貸款標准利率計。公證抵押費的產生 ,是因為在還清貸款前 ,車輛所有權屬於銀行 ,需要將機動車登記證書抵押在銀行 ,該費用有收據。資信調查費 ,銀行在貸前會實施咨詢調查 ,所以一般會收取貸款額度的1% ,但銀行之間有所差異。履約保證金按貸款額的3%收取 ,不足3000元統一收取3000元 ,貸款還清後 ,保證金應該可全額退款。對於4S店經銷商借辦理貸款的名義要求消費者在貸款期間通過店方購買保險一事 ,如果消費者同意在店裡購買則是雙方認同的交易 ,如果消費者不同意仍要求消費者必須在店內購買就涉嫌強制消費 ,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消費者可以撥打「12315」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或者直接前往轄區的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
Ⅲ 貸款車,第二年保險該怎麼買
原則一:優先購買足額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購買汽車保險時應該將保持賠償他人損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則事故發生後只會束手無策。
雖然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的功能幾乎重疊,都是在車主的車撞了人之後用來賠付對方的醫療或補償費用的。但是,從目前來看,交強險的保障能力有限,難以應付重大的人傷事故,一般還是應該再購買第三者責任險。
原則二:購買三者險的保險金額要參考所在地的賠償標准。全國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據汽車保險賠償的最高標准計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區最高賠償可達到150萬元,湖北地區最高也可能超過60萬元。建議車主看看自己的老保險單,如果是保險金額不足的,建議至少投保20萬以上,有條件的投保50萬。
原則三:買足車上人員險後,再購買車損險。如果沒有其他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車主,給自己購買10萬的司機險作為醫療費用,對家人負責;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大,可以投保乘客險,5-10萬/座,對家人和乘客負責。如果乘坐幾率少,每座保1萬比較經濟。
原則四:購買車損險後再買其它險種,交通事故往往伴隨汽車損壞,修車費不容小覷,對愛車的保障也很重要。
車輛損失險是車輛保險中應用得最為廣泛的險種,不管是日常不經意間的小刮小蹭,還是遭受事故導致汽車損壞嚴重,只要是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修理費用。但是,車輛損失險也有種種免責條款,所以車主在投保前還是應該仔細研讀車輛損失險的各項條款,掌握車損險內容,以免陷入理賠誤區。
原則五:購買三者險、司機乘客座位責任險、車損險的免賠險。多花一點錢,就讓保險公司賠償時不打折。
所謂不計免賠險,其全稱是「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 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分為基本險不計免賠和附加險不計免賠兩種。基本險不計免賠對應的主險是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不計免賠對應的是如「劃痕險」、「盜搶險」等等附加險種。
原則六:其它險種結合自身需求選擇性購買。比如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險種,相對前五項風險,對家庭幸福和財產的影響不及前五項風險嚴重,應該在保證前面五大原則滿足的情況下再考慮原則六中的險種。
Ⅳ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怎麼上
1、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正常購買就可以了,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基本保險。擇需投保。
2、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3、據了解,如果貸款買車時指定保險公司,約定不能替換,在合同期限內,是不可更換保險公司的。沒有約定保險公司,如果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第二年可以換保險公司。
Ⅳ 按揭車第二年保險怎麼買
1、首先,交強險必須買,不管第二年險種如何取捨,這個是國家強制性購買的。其實也是對大家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交強險第一年的基本費用為950元,第二年的費用與第一年出險情況掛鉤,第一年未出險的,下浮10%;兩年未出險,下浮20%;三年未出險,下浮30%。反過來,第一年發生二次及以上有責任交通事故的,則上浮15%;發生有責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
2、其次,建議購買車損險和第三者險,這兩個都是商業險里的主險,提供了對車和人最基礎的保障。所以不管上一年有沒有出險,這兩個險種都有買的必要。
3、最後,酌情購買其他附加險。一般最常買附加險有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車上責任險等險種。新車或車的價值較高的,一般會上這些險種。如果是舊車和駕駛嫻熟的老手,可以不用投保劃痕險和玻璃險。不計免賠可以顯著降低車險損失。
4、綜上所述,第二年車險的選擇,該如何購買,要綜合考慮上一年的情況出現情況以及車輛和車主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合的險種組合,真正做到足額投保,又不浪費和花冤枉錢。
Ⅵ 貸款買車第二年必須買全險嗎去哪買
1、第二年是否需要買全險,要根據貸款期限及上年還款情況來綜合判斷,如果選擇的是兩年期貸款,且上年還款及時,沒有出現逾期的情況,銀行也認可只購買必備保險。如果,貸款期尚長,且上年還款不及時,出險情況也多,這種情況下銀行還會要求買全險。
2、 買保險可以通過網上購買、電話購買或者通過4S店購買,只需要把保險單的復印件提交給銀行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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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注意事項
1、 檢查外觀:白膜是否完整、洗車後有無劃痕、車漆是否刮擦、胎毛是否整齊濃密、內部裝飾是否完好(座椅、中控、方向盤、門窗、遮陽簾等)。
2、 檢查空調系統:開啟空調,按鍵是否靈活、能否快速製冷。
3、 檢查音響系統:USB、收音機、CD有無故障,聲音有無瑕疵,導航是否正常。
4、 檢查中控儀表顯示:一般里程不超過60公里,屏幕顯示是否正常。
參考資料:網路-貸款買車
Ⅶ 按揭買車後第二年可以選擇保險公司嗎
按揭買車後第二年是可以選擇保險公司的。不得對消費者限定保險的投保公司。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7)工行貸款車輛第二年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九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的下列條款無效:
(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
第二十條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變更保險合同的,應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Ⅷ 關於貸款買車第二年的保險問題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正常購買就好,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一些基本保險。看看自己需要什麼保險,非必要投保的車險險種可以不買。
其實,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據了解,如果當時貸款買車的時候指定了保險公司,約定不能換的話,那麼在合同期限內,是不可換保險公司的。沒有約定保險公司,如果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的話,那麼第二年可以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