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丈夫婚內貸款買車,但是車從頭到尾沒有見到過,就被轉賣,離婚後,妻子需要承擔責任嗎
離婚妻子肯定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❷ 老公貸款買車提供老婆的身份證老婆要負什麼責任
如果你老公不能還款,你是要負連帶責任的,不過,車輛購買來,都是用於你們家庭出行的,只要遵守相關規定按時還款,基本都沒有什麼責任。
❸ 丈夫貸款,妻子有連帶責任嗎
妻子只有舉證證明,丈夫所欠借款明確約定是其個人債務;或者證明,在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且第三人知道有這樣的約定,才能真正撇清與丈夫所負債務的關系。
❹ 丈夫欠債,妻子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除了賭債或虛假債務或有婚前約定妻子不承擔外,其它都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❺ 老公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用於名下企業投資,妻子需要承擔責任嗎
這種情況下妻子也是需要擔負責任的因為夫妻本為一體只要他倆沒離婚
❻ 老公貸款買車提供老婆的身份證老婆要負什麼責任
那麼老婆就是擔保人。
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❼ 老公貸款買車還不上妻子有責任嗎
我國夫妻財產實行共同共有制,因此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即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對共同債務應以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或夫妻任何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不分夫妻應分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連帶償還責任。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了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也包括夫妻共同經營所產生的債務,即雙方共同從事工業、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等所負的債務。
共同從事投資或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共同經營即包括了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的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不知道丈夫貸款買車子妻子需要承擔責任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❽ 丈夫貸款,妻子不知道時需要履行共同償還責任嗎
妻子主張對於丈夫的貸款不予償還必須同時有兩個條件:
1、對於貸款自己不知情
2、貸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❾ 丈夫借錢了,妻子不知道,貸款人將丈夫告了,並且寫的是丈夫借款為個人使用,妻子還要承擔責任嗎
從婚姻法的角度說,夫妻共同生活,丈夫或妻子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私自向第三方借錢,且借的錢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夫妻雙方離婚後不知情的妻子並不承擔丈夫所欠下的債務,因為這個案例中丈夫借的錢並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在別的地方,所以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不承擔還債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