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車二次抵押貸款合法嘛
可以做汽車二次抵押貸款
汽車二次抵押貸款有什麼要注意
車輛二次抵押貸款,往往需要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介入才能辦理,由於此類機構的收費較高,所以各位還需三思而後行。
1、不是所有汽車都可辦理二次抵押貸款,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汽車必須要有可貸款額度。如果抵押車輛只有1-2成的可貸空間,那麼建議你選擇通過其他途徑籌集資金,填補缺口為宜。
2、二次抵押貸款的貸款利率一般會比首次抵押貸款的貸款利率高不少。
3、借款人兩年內出現多次逾期或長期逾期還款的情況,基本是不能再辦理二次抵押貸款了;
4、二次抵押貸款直接通過銀行並不好辦理,一般找當地貸款公司辦理會相對容易一些;
5、借款人收入要高於總負債的2倍以上才好辦理二次抵押貸款。
㈡ 車輛抵押二次抵押
二次抵押是不可以的,所以這樣一般的話是不可以抵押的,所以抵押不了,因為都有全有答案的兩網的
㈢ 汽車抵押貸款需要押車嗎
我們銀行不需要押車,也不裝GPS,只押綠本
㈣ 你好,車可以做二次抵押嗎
抵押車是可以做二次抵押的,主要還是看車的市值和年限,根據車的情況決定額度和具體情況的。
車貸款申請的條件:
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車貸款的資料:
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明;
本人及配偶職業、職務及收入證明;
結婚證(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除外)及戶口薄;
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證明;
擔保所需的證明文件或材料;
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㈤ 車子做二次抵押違法嗎
當然不違法了。二次抵押是在一次抵押和車輛評估價值的余額再次進行抵押,比如你的車評估值是10萬,裡面有銀行車貸余額5萬,那麼還可以用剩下的5萬再次抵押借款,同樣也要去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不過一般來說出借人都會再打一個折扣,畢竟二次抵押權要在一次抵押權實現後才能行使自己的權利。
㈥ 汽車二次抵押貸款不押車可以嗎
可以。
車輛可以二次抵押,如果車輛實際價值比較高,第一次抵押價值比較低,還有剩餘價值的,該剩餘價值可以再次進行抵押。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6)車輛二抵押貸款是否押車擴展閱讀:
不動產及其相關權利進行抵押時,實行登記生效制,而以生產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動產抵押的,實行登記對抗制。依照該規定,汽車抵押實行登記對抗制,不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
不押車:客戶可以選擇只是把手續押在公司,車輛還是自己使用,需要辦理抵押登記,貸款業務靈活、快捷,額度一般可達到評估的7-8成,一般手續齊全可以當天放款,車輛抵押貸款硬性規定:個人名下汽車,全款車輛,手續齊全,在使用期以內的車輛。
㈦ 汽車抵押貸款是不是就把車給人家了
不是的。
一、汽車抵押貸款,是用汽車作為抵押擔保物進行的貸款。
二、用汽車作為抵押擔保物,不是就把車給人家了,而當債務人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出售或者拍賣抵押物,用來抵償貸款。也就是說,當貸款人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時,抵押權人就權出售或者拍賣汽車,用出售或者拍賣所得先行抵償貸款人未償還的貸款。
三、當出售或者拍賣抵押物的價值大於未償還的貸款金額時,償還貸款後的剩餘款項還是要歸抵押人所有的。
㈧ 車輛可以二次抵押嗎
車輛可以二次抵押,如果車輛實際價值比較高,第一次抵押價值比較低,還有剩餘價值的,該剩餘價值可以再次進行抵押。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8)車輛二抵押貸款是否押車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第二十四條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抵押登記日期、解除抵押登記日期可以供公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