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幫男朋友貸款買車,分手後車他不要,可我還不起怎麼辦
男的這是預謀的要坑你嗎。
你怎麼告他呢,有什麼證據呢。
車的名字是你的,
貸款也是你的名字吧,
他會說車就是你買的,
他只是開了開。
這人人品真是太差了。
你只能認倒霉的可能性比較大,
把車賣了減少點損失。
㈡ 我幫男友辦了車貸分期,分手了咋辦
有沒有憑證?可以通過法律要回來的
㈢ 未婚前共同貸款買車,分手後貸款怎麼辦
如果你是男方的話,就以男子主義去付了。去你是女的話,那不好意思,你只能去要求和男方共同支付
㈣ 男友用我的名義貸款買車,分手後
男友用你的名義貸款買車,分手後車歸你,因為是你的名字,貸款也由你本人交
㈤ 男友用我的名義貸款買車,分手後
用你名義貸款,還錢的事情銀行只會找你,因為錢是你借的,車子又在你名下。你現在又把車過戶給了男朋友,這一點也不影響你還貸款的事實。以下幾個問題要搞清楚?
1.男朋友以你名義借貸款你是否知情,有什麼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錢是他借的。
2.車子過戶給他,是買賣關系還是贈與關系?有什麼憑證?
3.事情要想完美的解決幾乎不可能。
㈥ 同居期間貸款買車分手後要退車款嗎
在現代快節奏的生活中,非婚同居的現象日益增多,近年來,因同居關系處理不當引發的訴爭也越來越多,很多並未成功走進婚姻殿堂的戀人在戀愛關系破滅時,因同居期間「無償贈與」、「共同購房或購車」、「共同生活消費」等引發的財產歸屬問題產生很大爭議,一旦雙方鬧翻發生糾紛訴至法院,面臨法院強制執行威懾,則悔之晚矣!
但因盧某沒有證據證明其交付的5萬元是為辦理結婚手續或禮儀的彩禮,因此盧某支付的5萬元不符合彩禮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屬性,最終不認定為彩禮,而認定為男女戀愛期間為增進感情、表達愛意的贈與行為,遂判決僅支持朱某應返還盧某購車款共計11.3萬元。一審判決後,朱某不服,提起上訴。該案後經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㈦ 和對象一起按揭買了個車車貸一直是我自己還分手了對象把我車子開走了咋辦
所以說沒結婚之前買東西一定不要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是你還大的話你可以直接去,讓他還你錢他如果不還,你這個貸款的錢,你可以直接起訴他,因為這個銀行都是可以查到,那個流水的,婚前的那個財務,就是說支出還是什麼,都是屬於個人的,不屬於兩個人共同的財產。可以起訴他讓他還給你。
㈧ 男朋友貸款買車車款由男方承擔分手後女方需歸還嗎
你兩拿結婚證了沒?沒拿,當時貸款你也沒以擔保人等身份簽字就和你沒關系了。
㈨ 情侶,相處時用女方名貸款買車,貸由男方還請問分手後女方要車是不是應該把錢還
女方應該要車,因為貸款的名字是女方,女方有還款義務,貸由男方還,我想知道,有協議嗎,如果沒有協議,男方在法律上就沒有還款責任,除非這個男的有責任感幫你還,要不然銀行只會找你要錢!
㈩ 貸款給女朋友買車現在分手了怎麼樣約定她貸款還完過戶給我
還想貸款還完再過戶,那車就真正成別人的了!分手了,有的東西能拿回來,有些東西是拿不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