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婆私自銀行借貸給兒子買車,離婚這錢男方一起償還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一方私自借貸款買車離婚後擴展閱讀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相關規定:
第四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⑵ 夫妻一方貸款買車,離婚後貸款的余額一起負擔還還是貸款人自己還
一般情況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車子所借貸款為夫妻共同債務,女方也應承擔償還義務
⑶ 夫妻婚內貸款買車,離婚後貸款都沒有能力還,會坐牢嗎
當然不會坐牢了,因為貸款這個東西是有一定相應的擠壓的,如果沒有擠壓的話,那就是這輛車子作為抵押如果您如果還的話,那這輛車就會被他們收走。
⑷ 夫妻一方貸款買車另一方同意但沒有鑒字離婚後發生事故另一方還要償擔責任嗎
已經離婚了,
交通事故產生的賠償,
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另一方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⑸ 夫妻一方在婚前貸款買車,離婚後,這個車該歸誰所有
婚前貸款購買的車輛,屬於車輛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後,車輛仍然歸登記方所有。
但是,如果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車輛的貸款,則存在登記方向另一方作出補償的問題。
婚前的車輛貸款屬於車輛登記方的個人債務,該債務不因婚姻關系的成立變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車輛登記方應該向另一方支付婚後共同還貸款項的一半。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⑹ 法律問題:夫妻其中一方未經雙方同意,私自貸款買的車,這個車的歸屬權以及還款在離婚後,如何歸屬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機動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此產生的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有所不同可參考以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已於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⑺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後一方私自把車賣掉怎麼處理
這個問題有點奇怪,如果這個車主是你的名字,那麼離婚後,她賣掉,這個交易不成立,可以法院起訴駁回這個買賣,如果名字是她的,婚後她賣掉,就完全不用負責任。
既然是婚後財產,你們離婚,不處理財產嗎?
⑻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借錢買車,離婚後車歸誰
車子物權,一人一半。
買車借得債務,也是一人一半承擔。誰要車子,誰承擔債務。
⑼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所借貸款離婚後另一方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你好,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⑽ 夫妻中的一方私自在外面借錢離婚以後會不會影響到夫妻的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