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買車一定要購買銀行的制定保險嗎
貸款期間保險要按照銀行或者擔保公司的要求買,不然你交的保證金會不能退了,銀行相對好很多,如果擔保公司的話保險必須他們買,而且價格很高
② 貸款買車的保險到期後,是否必須在貸款銀行指定保險公司續保
銀行一般要求你購買保險的期限要等於你汽車貸款的期限,
但汽車金融公司貸款則可以每年買一次,保險到期限,他們會提示你續保
在貸款期限內必須購買的保險有:
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盜搶險,第一受益人須為銀行或汽車金融公司
一般你自由選擇信賴的保險公司,一般都是一個銀行或汽車金融公司有幾家合作的保險公司
你可以參考通用購車的保險說明:
http://hi..com/geefull/blog/item/12142055e6712a133b29352d.html
③ 請問貸款買車時候,全險必須是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嗎
款買車時候,上保險是可以根據個人意願來選擇保險公司的,不是必須按照對方要求的保險公司來上保險的。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3)貸款買車銀行指定險種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④ 購買汽車銀行按揭貸款後,需要到銀行指定保險公司嗎
購買汽車銀行按揭貸款後,
一般是需要到銀行指定保險公司
具體要看合同規定。
⑤ 在銀行貸款買車就必須到銀行那買車輛保險嗎
在銀行貸款買車不是必須在該銀行或該銀行指定的機構購買車險的,可以根據個人意願來購買車險。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5)貸款買車銀行指定險種嗎擴展閱讀: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九條供應商、經銷商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不得銷售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產品。
第十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⑥ 貸款買車必須上全險嗎
不是必須的。
事實上,要求貸款車買保險,是為了降低銀行放貸的風險。用貸款買的車,本身就有每月還貸的壓力,如果車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毀損,車主很可能遭遇較大的經濟風險。相應的,銀行的放貸風險也會加大。
所以,銀行要求貸款購車必須買車險是合情合理的。但銀行方面並未強制要求車主買全險。除了交強險外,部分銀行要求購買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人身意外險。其他諸如玻璃險、劃痕險等附加險種,銀行是不會強制規定的。如果車行銷售人員告訴消費者必須要買全險,那是不符合規定的。
是否購買全險是銀行的要求,每個銀行都有要求。某銀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貸款買車銀行確實有要求,貸款期三年之內需買全險,貸款合同中均已寫明。保險的直接受益人實際為銀行。如果車輛出現事故,保險公司會直接將賠償支付給銀行,車主通常拿不到賠償金。
強制保險的產生主要有三方面因素。首先,降低貸款風險是主因。各金融機構為確保抵押貸款中抵押物的價值,通過要求貸款人投保上述險種並將金融機構作為保險受益人,可以降低貸款抵押物滅失的風險,確保貸款安全。
其次,曾獲規章支持。在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中,第十七條規定了「借款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所購車輛保險,保險期限不得短於貸款期限。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雖然在2004年重新制定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取消了這一規定,但也未做禁止性要求,因此這一做法被各金融機構延續了下來。第三,利益驅動。汽車銷售方通過自身平台為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提供交易機會並藉此獲利,是在汽車貸款中促成強制保險的驅動因素。
⑦ 貸款買車必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
貸款買車無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如果按揭買車被強制要求指定保險則屬於「霸王條款」。工商人員已經提醒過了,消費者對車行的強制捆綁、搭售行為有權拒絕。
工商部門負責人表示,車行以「保險押金」名目收取費用,強制消費者的車輛保險由當事人代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搭售行為也做了相應規定:第九條「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以及其他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七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增加服務項目或者附加其他條件;不得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虛假的陳述和欺騙性的演示、勸說等消費誘導活動。」
貸款買車被強制保險案例:
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車行貸款購買了一輛轎車並在該店購買了車輛全險。准備簽協議提車時,4S店工作人員卻表示,為了防止他在還款期限內不購買全險,需要交2000元的續保押金才行,這部分押金在貸款還清後就會全額退回。提車心切,李先生就交了這筆錢。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險要到期了,車行要求李先生購買整車險。因為已經提前還清貸款,李先生覺得自己沒有必要買整車險,表示只想買其中幾個險種,遭到4S店拒絕。他於是投訴到安溪縣工商局。
安溪縣工商局及台商投資區工商局接訴後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車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是貸款買車,就須到車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且要求購買整車險,否則銀行不予貸款;但如果消費者全額付款,則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公司。
對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購車時確實是辦理了貸款,也按照車行的要求購買了第一年的車險並繳納第二年的續保押金2000元,現在自己已提前還清了購車貸款,車行沒理由強制自己購買整車險。
12315工作人員支持了李先生的訴求,並指出該車行搭售車險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最終,車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購買車險。
⑧ 車貸期間保險必須在指定保險公司嗎
沒有規定的,但如果銀行指定保險公司你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