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執行人可以辦理銀行貸款嗎比如買車買房
被執行人一般都是存在債務糾紛的,這個到銀行辦理銀行貸款一般都是不予受理的,買車買房都是信用貸款
⑵ 我被列入失信名單,還可以貸款買車買房嗎
被列入失信名單說明信用不好,
徵信記錄裡面肯定逾期嚴重,
貸款一查徵信就通不過的。
⑶ 是法院失信人黑名單,我可以用我的名字貸款買房嗎
如果你被法院列入失信人黑名單,是絕對無法貸款買房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⑷ 失信人員可以共同按揭豪車嗎
不能,既然已經失信了,在銀行已經有記載,所以無論是按揭買車還是買房涉及到經濟方面的都不可以了。
⑸ 欠錢不還的失信人老賴可以買車嗎
被執行人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購買汽車將會被限制,一般無法購買汽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5)失信人可以買房買車貸款嗎擴展閱讀:
案例:欠債不還竟買車「老賴」耍賴終獲刑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在「老賴」李某的眼中卻不是這么回事,一筆近四萬元的貨款,拖了兩年多不還,竟還買起了新車,近日,河南省武陟縣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與魏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武陟縣法院於2012年3月依法作出判決,要求被告人李某在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支付魏某貨款37538元,但李某卻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魏某隨即向武陟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強制執行期間,李某為逃避履行生效裁判的義務,於2014年11月份,在焦作市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帝豪轎車一輛,但始終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武陟縣檢察院對被告人李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指控成立。遂依法判處上述刑罰。
⑹ 法院判決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納入失信名單後能貸款買房買車嗎
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抗拒強制執行,那就可能成為刑事案件,受到刑事處罰。
失信人一般五年內不能貸款買車買房,銀行也不會輕易通過失信人的貸款。
⑺ 我兒子是失信人,我作為父親買車可以貸款嗎
失信人是你兒子,不是你。作為父親你可以貨款買車,如果你有償還的能力的話。別也被劃為失信人,父子都是失信人,到時就不好了。
⑻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貸款買房嗎
夫妻的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購買房屋的,但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根據《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8)失信人可以買房買車貸款嗎擴展閱讀:
《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關單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仍允許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