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貸期間保險必須在指定保險公司嗎
沒有規定的,但如果銀行指定保險公司你也沒有辦法。
Ⅱ 銀行按揭貸款買車,第二年買保險必須要在擔保公司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嗎!如果我選其他公司會有什麼後果
錢是人家出的,而且人家應該是和保險有合作的呢,所以不能買其他的。後果怎麼樣就不動了
Ⅲ 貸款買車必須要在4s店指定的保險公司買保險嗎
貸款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4s店貸款,一種是自己全款買下來之後再去銀行辦理貸款,第一種是要在4s店辦理保險的,第二種就不需要在4s店辦理保險。
Ⅳ 貸款買車必須要到指定保險公司投保嗎
消費者還清貸款後能否拿回履約保證金,這關鍵要看消費者在還款過程中是否有違約行為。擔保合同糾紛中最多的是附加條件糾紛。大都是貸款方在與擔保貸款方簽約時,擔保方提出「安裝GPS」、「到指定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等附加條件,而貸款方對條款閱讀不細致,或者擔保公司在簽訂合同前,指點借款方看些主要條款,附加條款卻一閃而過,給借款方有意或無意挖陷阱。致使消費者沒有履約或履約不完整,最終導致消費者被擔保方扣留保證金。
Ⅳ 購買汽車銀行按揭貸款後,需要到銀行指定保險公司嗎
購買汽車銀行按揭貸款後,
一般是需要到銀行指定保險公司
具體要看合同規定。
Ⅵ 貸款買車的保險到期後,是否必須在貸款銀行指定保險公司續保
不是必須的,完全可以到自已想去的保險公司投保,只要按照銀行的要求投保就行,有的銀行要求車主要保全險,有的銀行只要求車主保損失類的險別與三者險就行。
Ⅶ 貸款買車必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
貸款買車無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如果按揭買車被強制要求指定保險則屬於「霸王條款」。工商人員已經提醒過了,消費者對車行的強制捆綁、搭售行為有權拒絕。
工商部門負責人表示,車行以「保險押金」名目收取費用,強制消費者的車輛保險由當事人代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搭售行為也做了相應規定:第九條「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以及其他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七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增加服務項目或者附加其他條件;不得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虛假的陳述和欺騙性的演示、勸說等消費誘導活動。」
貸款買車被強制保險案例:
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車行貸款購買了一輛轎車並在該店購買了車輛全險。准備簽協議提車時,4S店工作人員卻表示,為了防止他在還款期限內不購買全險,需要交2000元的續保押金才行,這部分押金在貸款還清後就會全額退回。提車心切,李先生就交了這筆錢。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險要到期了,車行要求李先生購買整車險。因為已經提前還清貸款,李先生覺得自己沒有必要買整車險,表示只想買其中幾個險種,遭到4S店拒絕。他於是投訴到安溪縣工商局。
安溪縣工商局及台商投資區工商局接訴後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車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是貸款買車,就須到車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且要求購買整車險,否則銀行不予貸款;但如果消費者全額付款,則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公司。
對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購車時確實是辦理了貸款,也按照車行的要求購買了第一年的車險並繳納第二年的續保押金2000元,現在自己已提前還清了購車貸款,車行沒理由強制自己購買整車險。
12315工作人員支持了李先生的訴求,並指出該車行搭售車險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最終,車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購買車險。
Ⅷ 請問貸款買車時候,全險必須是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嗎
款買車時候,上保險是可以根據個人意願來選擇保險公司的,不是必須按照對方要求的保險公司來上保險的。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8)按揭貸款買車指定保險公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Ⅸ 按揭汽車第二年能自己選擇保險公司購買嗎
如果當時和4S店簽訂的買車合同上,沒有協議說明第二年車險必須購買全險,那麼貸款買車的第二年車險就可以自己買。
在第一年買車的時候都會選擇全險,而全險其實是包括了十種基本險,這些保險總體的費用大概是5000~7000元。
在具體的保障范圍上很全面,按揭車子第二年保險就可以選擇座位責任險跟第三者責任險,當然,想要選擇劃痕險也是可以的,主要還是看消費者自身的需求來選擇,保險公司也會詳細的介紹清楚。
Ⅹ 按揭買車後第二年可以選擇保險公司嗎
按揭買車後第二年是可以選擇保險公司的。不得對消費者限定保險的投保公司。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10)按揭貸款買車指定保險公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九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的下列條款無效:
(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
第二十條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變更保險合同的,應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