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買車寫丈夫的名字 妻子還貸款 離婚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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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買並且登記女方姓名,依法應當屬於女方個人財產,法院判決也會判給女方,建議你們可以協商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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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結婚後用妻子的名義貸款買車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⑶ 婚後貸款買車一方簽字離婚怎麼判定
在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車輛,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參考如下法條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⑷ 夫妻共同貸款買車如果離婚怎麼分
婚後貸款買車,如果沒有約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分,可以協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訴分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4)婚後貸款買車判決案例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⑸ 婚後貸款買車離婚如何分割
是婚後貸款買車,那就要夫妻雙方互相平分債務或分財產。是婚後貸款買車,那就要夫妻雙方互相平分債務或分財產。是婚後貸款買車,那就要夫妻雙方互相平分債務或分財產。
⑹ 如果一對夫妻婚後貸款買車,款未還清雙方現已離婚,離婚之前男方私自把車賣了,女方不是直接」借款人,離
您好,貸款中女方如果是貸款擔保人的身份的話,那麼如果離婚後男方不履行還款業務的情況下女方是有聯帶還款責任的,如果不是貸款擔保人就沒有以上責任,請悉知。
⑺ 法院己判決離婚,但判決書還沒下來,自己去買車貸款行嗎
判決書沒有下來,就是判決並沒有生效。在離婚訴訟中,判決沒有生效前,當事雙方仍然屬於正常的夫妻關系。這期間需要辦理貸款等,都需要對方配合,才能審批。
判決生效時間是從民事案件當事人收到判決的次日起(第二天)計算,經過15天,如果當事人在這段時間沒有提起上訴,判決即在上訴期後生效;如果任何一方上訴,那麼判決不生效,待二審法院判決後生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⑻ 如果一對夫妻婚後貸款買車,款未還清雙方鬧離婚,男方把車開走,貸款方的名字都是女方,貴公司該向誰追款
1、車是婚後貸款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貸款屬於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
2、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都要納入分配,一方私自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
3、貸款方名字是女方,女方是直接債務人,車輛為抵押物,貸款未還清之前,車輛不能買賣過戶。如果不能按時還款,貸款公司有權扣押車輛。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為此,《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內容包括:
1、處理權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
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3、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8)婚後貸款買車判決案例擴展閱讀:
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
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婚後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即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對全部夫妻財產不區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⑼ 婚後買車,車主寫男方名字,但是貸款一直是我還,現在起訴離婚,還貸的存摺怎麼辦
1,理論上分析,你現在付款,到以後財產分割,與現在停止支付被銀行拍賣並扣除貸款余額再分割,結果查不多;因為一般情況下,前後都是以拍賣或快速折舊後定價的。
2,從情感上考慮,一般在這種情況下都是不願再付款的,除非車在你處,否則你付款,他開車。
3,其他要考慮的是這個車以後是否可以正常分割,假如不能保證正常分割的,現在繼續付款的風險就更大了。
⑽ 結婚後貸款買車,後離婚協議車子歸男方所有,貸款由男方個人存擔,男方因賭博無力還車貸,銀行會找女方歸
我給你們的建議是絕對不要離婚。離婚後再婚幸福的家庭案例和不幸福的案例相比太少太少了。說白了,離婚以後,誰都不一定能找個更好的。而且,幾乎可以肯定說,你們可以跟過來人打聽,再婚的配偶比現在肯定還要不如意。
你知道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有多大嗎?你們離婚了,再好的衣食填補不了孩子對父親和母親親情關愛的缺失。孩子是你們的骨肉,離婚後,永遠永遠,他身上有一塊就缺失了。有很多孩子,父母離婚後,變得自卑、敏感、脆弱,或者走向另一個極端,保護心理特別強、什麼都不在乎,仇恨社會、仇恨父母、仇恨他人、仇恨另一個家等等。作父母的,要深思啊。你毀了孩子,能獲得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