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被執行人能申請貸款嗎
只要你符合貸款銀行的貸款規定 就可以申請貸款了。 現在我國採用的是抵押貸款形式。只要你有抵押物 一般都可以申請貸款 。 如果資不抵債或者由生效裁判文書沒有執行的,因為存在被強制執行的風險,此時銀行一般不會批准你的貸款申請的。
⑵ 被法院執行耽誤貸款買車嗎
法院執行後肯定會影響我們貸款買車!
汽車抵押貸款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的中國公民。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能保證定期償還貸款本息。
3、能為汽車抵押貸款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擔保措施。
4、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戶。
5、願意接受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以前法院判刑的人不能貸款買車嗎
有過被執行記錄但已經結案的,通常還是可以辦理貸款的,只要根據你目前的生活狀態,譬如工作,房產,提交資料正常申請即可。
但不排除過去的記錄對你有一定影響,只是不是絕對不可以罷了。
⑷ 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後多久能貸款買車
履行義務後是可以提起信用修復功能的,針對一些真誠告別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希望獲得重新得到社會信任的機會,對失信行為進行改正,未至科技公信力平台提供信用修復申請功能,失信單位或企業,通過上傳代理人身份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身份信息,並填寫信用修復信息申請表,可以發起信用修復申請。這樣就可以買機票和坐高鐵了。
⑸ 我丈夫的證信有法院強制執行記錄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影響我貸款買車嗎
對你沒有影響的。若是有法律方面的困難,可以找:律師咨詢貼吧協助。
⑹ 如果在法院剛解除黑名單能不能貸款買車
不可以辦理,剛解除黑名單,徵信上還在存在逾期記錄。
當前有逾期不能辦理貸款業務,一般信用卡逾期還款不超過3次,可以申請貸款,但利率很高,而逾期還款6次以上或有一次逾期不還款的都會被列入」黑名單「,就不能辦理貸款了。
《個人信用報告》是徵信機構出具的,記載了個人基本信息、逾期及違約信息、信貸交易信息、公共信息、個人信息、異議標注和信用報告被查詢記錄的證明,是個人的「經濟身份證」。《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不良記錄,將對您辦理購房購車貸款、申領信用卡及准貸記卡、為他人貸款或辦卡擔保等經濟活動帶來不度程度的負面影響。
我國《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予以刪除。【1】
申請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提供了這些按揭買車的手續後,你還需要達到一些其他的條件才能申請買車: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1】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5-12/25/content_110392281.htm
⑺ 被法院起訴過,能不能按揭買車
如果沒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應該可以按揭買車。
⑻ 欠錢不還的失信人老賴可以買車嗎
被執行人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購買汽車將會被限制,一般無法購買汽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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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欠債不還竟買車「老賴」耍賴終獲刑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在「老賴」李某的眼中卻不是這么回事,一筆近四萬元的貨款,拖了兩年多不還,竟還買起了新車,近日,河南省武陟縣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與魏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武陟縣法院於2012年3月依法作出判決,要求被告人李某在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支付魏某貨款37538元,但李某卻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魏某隨即向武陟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強制執行期間,李某為逃避履行生效裁判的義務,於2014年11月份,在焦作市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帝豪轎車一輛,但始終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武陟縣檢察院對被告人李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指控成立。遂依法判處上述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