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融資租賃為什麼要辦理抵押
從融資租賃公司的角度,他憑什麼相信你能夠按時還上錢呢?所以抵押就成為了融資租賃公司防範風險的重要一環,因為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⑵ 抵押在融資租賃公司的車能買嗎
不可以買。
⑶ 融資租賃能不能做商品房抵押貸款
按照相關規定,融資租賃公司能選取合規的標的物沒有不動產,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做不動產。這裡面涉及一個物權轉讓的概念,租賃合同生效的一個因素是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發生轉讓。但是不動產的轉讓很麻煩,首先要登記過戶才視為轉讓,其次稅費很高,最後承租人一般也不會願意。國內也有典型案例,比如2014年融資租賃糾紛典型案例解析案例一:外資租賃公司是否能以不動產作為租賃物進行融資租賃交易
相對保險方式是,以機器設備做標的物做售後回租給企業融資,然後把房地產抵押給租賃公司。要麼就是通過銀行給客戶做一筆委託貸款,然後房產做抵押。另外,還可以把房產真實購買過戶回來,然後再長期經營性租賃給客戶(參考日前發生的聯想賣樓事件)。
租賃公司選取的都是資質比較好的政府或者城投做承租人,房地產、公路、土地等不動產僅僅作為合同要素,還款情況一般較好,暫時不會考慮上訴合同無法律效應等問題。
⑷ 去二手車市場辦貸款,生給我弄成了融資租賃,租了的車又二次抵押貸款,是不是騙
是的,,基本確定被騙,,,車子價值多少?貸款總金額多少?沒有你簽字,怎麼能你二次貸?這裡面有詐騙可能,報警吧,看警方如何處理,不行就要起訴了,,,,另外,買車貸款時,沒有合同條款,你沒仔細看麽??里里外外莫名就是欠款十幾萬??報警吧………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⑸ 融資租賃的設備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不可以的,
1、融資租賃,使用人和租賃公司為租賃關系,使用人一般不具有物權;
2、沒有物權的固定資產無法做抵押登記,就無法抵押貸款。
⑹ 關於融資租賃上牌抵押車輛
1 本車的所有權人是誰?
所有權人是融資公司 ,也就是經銷商B
2 車輛登記證中登記的所有人是誰?
因為車輛的使用人是A ,所以一般都會等級在A的名下,注意其實上牌抵押的工作是由融資公司來完成的,因為車輛的發票,合格證 都在融資租賃公司手裡。
3 抵押權人是誰?
抵押權人是融資公司,在這里就是經銷商B
4 上述權利人登記方式是否與《融資租賃合同》產生沖突?
不會沖突 ;上牌的目的是我國法律規定,機動車必須上牌
抵押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融資租賃公司資產,防止客戶私自出手車輛,做了抵押的車輛一般在車管所或者工商局都等級的,禁止出售的
⑺ 汽車融資租賃跟汽車貸款有什麼區別
汽車融資租賃跟汽車貸款區別如下:
1、交易載體和交易結構不同
融資租賃是以標的物,即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2、前期費用和成本不同。
貸款買車需要首付,稅費,上牌費用等。而以租代購不需要。以租代購是以時間換空間,自然付出的總成本要高於貸款買車。
3、所有權和籌資額度不同
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至購買方。融資租賃最高可以做到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4、優點不同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車貸的貸款利率低,銀行傳統車貸基本覆蓋所有品牌和車型,其利率以人民銀行為基準,利率低於其他渠道利率,還款方式靈活。
5.缺點不同
融資租賃資金成本較高;不能享有設備殘值;固定的租金支付構成一定的負擔;相對於銀行信貸而言,風險因素較多,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車貸下款時間長,申請銀行傳統車貸條件嚴格,難度比較大。申請者需向銀行提供一系列證明資料如身份證、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社保證明、房產證名或房屋買賣合同證明或購房發票證明等材料。有的銀行還需要第三方擔保和質押物等。
6、運營模式不同
融資租賃屬於小眾消費,對客戶群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以精準營銷為運營模式的根本。汽車貸款屬於大眾消費,客戶群體比較廣泛,包含新車汽車貸款客戶和車貸客戶(質押、抵押、雙壓等具體模式),所以營銷方面以品牌宣傳為主。行業領先者例如:各大商業銀行、各大廠商金融公司、其他第三方車貸公司
7、風控手段不同
以租代購主要風控手段為「控物」,輔助「控人」。因為以租代購的汽車是登記在公司名下,簽署的是租車合同,一旦客戶出現違約,公司可以及時收回車輛並及時處置。所以風控手段一般以控制車輛為目的,輔以客戶資質審核。
汽車貸款主要風控手段為「控人」,輔以「控物」。因為汽車貸款的汽車登記在客戶名下,簽署的是貸款合同,一旦客戶出現違約,只能盡量尋找客戶,車輛回收比較困難和處置困難。所以風控手段以控制客戶為主,輔以客戶車輛抵押等手段。
8、風控工作方向不同
融資租賃的汽車利潤率和利潤額都比較高,客戶數量少,客戶區域集中,線下交易為主等特點,所以以租代購更適合一對一上門實地考察,風控可靠性更高。而汽車貸款因為利潤低,客戶數量大,客戶地域面積廣,線上交易為主等特點,所以無法負擔上門考察的費用和人員成本,所以被迫只能主要查詢客戶徵信信息為主的工作方向。
9、表現形式不同
融資租賃表現形式是「融物」。是以「融物」為手段,最終實現「融資」的目的。汽車貸款表現形式是「融資」。是以「融資」為手段,輔以抵押手段,而實現的「融資」目的。
(7)租賃融資車輛可否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通過上述的異同可以看到,對於債權人而言,在融資租賃模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故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其次,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因此,在汽車融資租賃模式下,實際債權人的風險較低。
對於汽車銷售商而言,選擇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具有超前消費意識的年輕人。這類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也不符合嚴格的信貸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融資租賃主要注重的是租賃標的物的選取,對消費者的資質條件較為寬松,能夠滿足當代年輕人的需求,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增加了汽車銷售商的收入。
對於消費者而言,融資租賃汽車可以實現零首付,並且相較於消費信貸的期限(一般為3年以內),在分期付款年限上相對靈活,最長可達10年。但從費用方面來看,比起銀行推出的車貸產品,總費用要多一些。如果消費對象為以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由於租賃期內可加速計提折舊;最低租賃付款額入固、差額費用化等會計處理,可為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⑻ 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在當地車管所做抵押登記備案嗎
可以,備案以後到該車管所辦抵押登記。
申請抵押登記,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證明、憑證,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輛管理的應當自受理後,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抵押登記內容。
(8)租賃融資車輛可否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後申請注冊登記。
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國產機動車出廠後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
(二)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進口後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
(三)申請注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
專用校車辦理注冊登記前,應當按照專用校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七條 申請注冊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⑼ 融資租賃業務貨物可否用於抵押
不可以。
因為融資租賃的資產所有權只是部分轉移,不是全部轉移,即使是設備或其他動產,租賃方也只是按照本企業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和計提折舊,而沒有資產的權屬。
融資租憑的特點是:
1、融資租賃是一項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的交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 貨商,並至少由兩個合同構成(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的自成一類的三邊交易。
這三方當事人相互關聯,兩個合同相互制約。
2、擬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自行選定,出租人只負責按用戶的要求給予融 資便利,購買設備,不負責設備缺陷、延遲交貨等責任和設備維護的義務;承 租人也不得以此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3、金額清償,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內只將設備出租給一個特定的用戶, 出租人從該用戶收取的租金總額應等於該項租賃交易的全部投資及利潤,或根 據出租人所在國關於融資租賃的標准,等於投資總額的一定的比例,如80%。 換言之,出租人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該項交易的投資。
4、不可解約性,對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 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出租人 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商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而在租期內提高租金。總 之,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無權中止合同。
5、設備的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出租人, 設備的使用友誼在經濟南市上屬於承租人。
6、設備的保險、保養、維護等費用及設備過時的風險均由承租人負擔。
7、基本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