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男方在結婚期間貸款了10萬元,現在夫妻要離婚的話,女方需要承擔這10萬貸款的償還嗎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這10萬元並非用於家庭開支以及是男方私自貸款用於私己行為的,否則你均要承擔。
② 如果離婚男方有貸款女方不知道怎麼辦,女方要承擔嗎
如果女方不知道,無需承擔。
共同債務必須具備兩個特徵:
一是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二是為履行法定義務所負債。
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
6、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債務的認定:
1.首先應推定一方的借款為夫妻共同借款;2.如果一方能後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為個人借款則認定為個人借款;3.如果一方能夠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此筆借款沒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則認定為個人借款。
③ 夫妻貸款買車 協議離婚 車歸男方貸款也歸男方還 現在男方還不上女方還有還貸的責任么
如果女方也在貸款合同上簽了名,女方就有還貸的責任。女方可先還貸,再向男方追回所還的錢。
④ 男女方正准備離婚的情況下,男方分期買車,以後女方需要還貸款嗎,
雙方協商解決,可停止還貸,退回的錢平分,也可由男方還貸,車與女方無關。
⑤ 婚後男方付首付買車,貸款也是他一人承擔,離婚後還有女方的份嗎
婚後夫妻的財產是屬於共有財產。即使老婆不工作,丈夫的工資也算共同共有。所以,按這個情況離婚女方有份。當然,如果當事人之間有協議的除外
⑥ 夫妻共同貸款買車如果離婚怎麼分
婚後貸款買車,如果沒有約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分,可以協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訴分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男方貸款買車離婚女方需要承擔么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⑦ 今日女方起訴離婚,到明天男方貸款買車,會視為共同債務嗎
只要判決沒有下來,就算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買車適用於家庭共同消費的話,那麼應當算是共同債務的。但是如果是男方惡意增加負債或者僅用於個人使用,也可以認定為個人債務。
⑧ 兩人快離婚了,男方貸款買車用女方的身份證,沒用女方到場,對女方有
婚姻期間債務,是婚後共有債務,離婚時需要你倆協議分割,
但是這份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權益,
債權人可以起訴離婚的夫妻倆要求還債。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⑨ 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結婚後,他用房子貸款買車,離婚的話,女方需要還貸款嗎
房子婚前貸款買的,房產屬於男方,貸款名字也是男方,婚後還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承擔,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婚後的財產。
車子如果是男方名字,那也是婚後買的,屬於共同財產,債務也要共同承擔,當然男方不去法院起訴的話就不需要你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