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他人借用我名義代款買車,我有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你是以你自己的名義幫別人貸款,這貸款需要你還。你還清貸款後,可以追究實際使用貸款人的責任。
『貳』 朋友拿我的身份證辦理貸款買車,需要和他簽個合同嗎
別給他用,找個理由,不然以後麻煩,個人親身體會啊,千萬別上當,這事做好了是朋友應該做的,做不好就得自己買單
『叄』 朋友用我的名義按揭買車怎樣寫協議
朋友用自己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需要自己承擔還款責任,無論如何簽訂免責協議也免除不了自己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肆』 朋友以我的名義貸款買車,我寫什麼合同不受到任何牽連
只能告訴你後果 如未來你朋友拖欠銀行貸款 銀行會起訴你本人 因為是以你的名義辦理的貸款 你就是相對人 銀行勝訴法院會執行你名下的財產 不參與這樣的事最好 如非以你名義貸款不可 你可以讓你的朋友寫一個與貸款價款相同的借條並約定擔保
『伍』 別人以我的名義貸款購車,我怎樣給他簽協議書,請提供樣本
朋友用自己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需要自己承擔還款責任,無論如何簽訂免責協議也免除不了自己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5)別人借我名義貸款買車要立合同嗎擴展閱讀: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准可以劃分為:
計劃合同與普通合同:凡直接根據國家經濟計劃而簽訂的合同,稱為計劃合同。如企業法人根據國家計劃簽訂的購銷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等。普通合同亦稱非計劃合同,不以國家計劃為合同成立的前提。公民間的合同是典型的非計劃合同。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以來,計劃合同日趨減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合同已被控制在很小范圍之內。
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雙務合同即締約雙方相互負擔義務,雙方的義務與權利相互關聯、互為因果的合同。如買賣合同、承攬合同等。單務合同指僅由當事人一方負擔義務,而他方只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無息借貸、無償保管等合同為典型的單務合同。
『陸』 別人借我的名字貸款買車,
按照現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作為實際購車者的擔保人,在別人不能清償貸款時,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也就是由擔保人來全部清償,在清償後有向實際購車人追償的權利。
首先,這不僅僅是借名字,而且還要借用身份證信息。簡而言之,其實就是以你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一旦對方還不上錢的話,銀行直接找的人就是你,因為是以你的名義貸的款,銀行就會要求你還錢。包括,如果在還款過程中他如果還款不及時,還會對你的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導致你再貸款就很困難了。
再則,借名買車發生事故,車輛登記人是法律意義上的車主,當肇事司機無力賠償時,車主就要承擔連帶責任。被借名人的風險:
1,登記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車輛由借名人實際佔有使用,無法對車輛進行有效控制,可能在發生車禍時與借名人(駕駛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能因為借名人的過錯承擔違章罰款、車輛保險等方面責任;
2,喪失個人信用的風險,對於借名後貸款買車的情況而言,借名人是實際還款人,被借名人是名義還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償還貸款,就有可能對被借名人(名義還款人)造成信用損失;
3,被借名人收到行政處罰的風險。如根據《北京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小客車指標僅限本人使用,對於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出借的行為,指標管理機構收回指標、三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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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的注意事項
1、在申請貸款時,借款人根據貸款利率,對自己的經濟實力,還款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設計還款計劃,並適當留有餘地,不要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2、選擇適合的還款方式。有等額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還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約定,在整個借款期間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時還款避免罰息。從貸款發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時間為還款日,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罰息,導致再次銀行申請貸款時無法審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據,同時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柒』 別人用我的名義貸款買車,如何簽具法律效應的免責協議或合同
真出了事免不了,銀行才不管,直接就找你。而且你說的一些免責協議和合同也只是你們兩個人的協議,不會交給銀行看到的,如果給銀行知道了他也可以完全當做不知道,就找你還錢。
『捌』 如果別人想用自己的名義貸款買車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如果別人想用自己的名義貸款買車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借用汽車名稱」簽署所有卡所有者與車牌用戶,協議商定:車輛資助購買車輛,車輛以牌照的名義注冊,牌照使用人員實際使用並主導車輛,使用牌照指數,並支付牌照的一定費用。近年來,車牌用戶和車牌所有者之間還有越來越多的爭議,法院接受越來越多的「借用汽車名稱」案件。 「借用名稱買車」的法律風險是什麼?楊泉發解釋說:
車輛中的交通事故,指標所有者將面臨賠償責任的風險一旦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車輛中的交通事故應首先彌補車輛交通事故責任的保險限額的保險限額。但是,如果車輛沒有保險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那麼車主將負責車輛交通事故責任的保險限額。 (摩托車交通事故執法保險保險負責侵權部分,共計12.2萬元。)
『玖』 我朋友買車上我的戶 用我的名義去貸款 那麼問題就來了 我跟他之間要不要寫份協議合同什麼 怕以後產生
這個不妥,他買車,就寫他的名字,沒必要寫你的名字,車主寫上你名字,以後的麻煩還會很多,比如,他肇事後,無力賠償,你是車主,法院可能會判決你先行賠償,事故小的,還好說,如果要是重大事故,你的損失會很大。他買車要借錢,你可以借給他,打個欠條,約定,多長時間還款,利息是多少,擔保人,等等,寫全面了,然後你把錢借給他,他自己買車,買什麼車,等等一系列問題,特別是落戶問題,落到他自己名下,車輛有什麼問題,交警,公安等,就直接找他了,你沒必要當這個二傳手。
『拾』 朋友用我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免責協議怎麼寫
朋友用自己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需要自己承擔專還款責任,無屬論如何簽訂免責協議也免除不了自己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