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訴離婚一個月法院還沒有判決離婚起訴者貸款買車算不算個人財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起訴期間,法定婚姻關系並未真正解除。因此夫妻離婚起訴期間掙的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約定算夫妻共同財產。
⑵ 起訴離婚一個月原告貸款買車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未離婚之前買車應當屬於共同財產,銀行貸款屬於共同債務。
⑶ 法院己判決離婚,但判決書還沒下來,自己去買車貸款行嗎
判決書沒有下來,就是判決並沒有生效。在離婚訴訟中,判決沒有生效前,當事雙方仍然屬於正常的夫妻關系。這期間需要辦理貸款等,都需要對方配合,才能審批。
判決生效時間是從民事案件當事人收到判決的次日起(第二天)計算,經過15天,如果當事人在這段時間沒有提起上訴,判決即在上訴期後生效;如果任何一方上訴,那麼判決不生效,待二審法院判決後生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⑷ 離婚起訴期間,買車問題
你好,如果是用你父母的錢買,而且登記在你父母名下的,屬於你父母財產,男方是無權要求分割的,離婚後可以直接辦理車輛買賣過戶,也用不了多少費用。
⑸ 離婚期間本人想貸款買車
對離婚訴請沒有影響,但影響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處理。
⑹ 我已經起訴一次離婚了,在這中間我要貸款買車,可以嗎
可以抵押車
⑺ 今日女方起訴離婚,到明天男方貸款買車,會視為共同債務嗎
只要判決沒有下來,就算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買車適用於家庭共同消費的話,那麼應當算是共同債務的。但是如果是男方惡意增加負債或者僅用於個人使用,也可以認定為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