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男方婚前貸款買車婚後女方有責任一起還嗎
男方婚前貸款買車,屬於婚前男方的個人債務,婚後女方沒有責任一起還。
B. 婚前買車婚後還貸款
可以的
這屬於公共財產
夫妻可以平分的
C. 女方結婚前自己貸款買的車,結婚後還是自己還貸款的話不會算共同財產吧
現在婚姻法上這樣的,你說的情況肯定是她的。還有種情況,就算車子有你和你女方的共同名字,誰買誰還貸款就是誰的,不會看共同的財產了,房子也類似
D. 銀行貸款購車,沒還完貸款之前的所有權歸誰
銀行貸款購車,在貸款尚未還完之前,所有權歸車主和銀行共有。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三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4)婚前買車未還完貸款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E. 婚前貸款買車,婚後一人還貸,算誰的
婚後即便是你一個人還貸,即便你做了記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車也屬於你們倆人所有,同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財產,包括工資等勞務所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F. 未還完貸款的房子算不算婚前財產
是這樣的 在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子 無論當時是否下了房產證 是否交付了全款 都是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的
但是存在這樣一個問題 在婚後繼續還房貸的房子 在婚後還貸款的這部分錢中 是有配偶的部分權益的 比如婚後共同還款20萬 那麼是用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 那麼將來你們要是離婚了 這套房子是你的 但是你要給付給對方10萬塊錢 還要再支付對方房子相應升值部分
這個不需要公正 在房地產開發商處的相應合同和在銀行的還款紀錄就能夠證明
G. 婚前貸款買車,沒還清,現在要離婚,車子怎麼分配
一般一方擁有車輛,給予另一方補償,參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