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朋友在租車公司租了一輛車 叫我做的擔保 然後他把車給抵押貸款了 抵押貸款的錢也叫他賭博 給輸沒了
你沒有重視擔保的責任就幫他做了擔保,你現在必須要承擔責任,租車公司是有權將你們倆一起告到法庭的,你趕緊找到你的朋友,讓他面對這件事!
② 將租來的車輛抵押貸款夠成什麼罪
這構成民事糾紛,不涉及刑事犯罪~
而且機動車抵押需要辦理抵押登記,你租車的話人家會把車的手續全給你么?
③ 租車後把車抵押了算不算詐騙
租車抵押貸款,算詐騙,情節嚴重的涉嫌詐騙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④ 租車後用以抵押借款還債的行為如何定性
分歧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姚某租借轎車的行為屬民事法律行為,應為民法調整范圍,姚某和繆某等人之間的借款關系也屬民事關系,姚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第二種意見認為,姚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其侵犯的是車主的財產權。這一觀點認為,姚某租用轎車的目的不是使用轎車,而是用來抵押還債,他沒有能力再把車輛贖回,所以他租用轎車只是他非法佔有轎車的借口。 第三種意見認為,姚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其侵犯的是借款人繆某等人的財產權。這一觀點認為,姚某虛構了其無力償還借款的事實,將他人所有的轎車用以抵押借款。 評析意見: 本案中,姚某的行為具有民事欺詐的特徵,但詐騙罪與民事欺詐並不是對立關系,而是特殊與一般關系。不能因為某個行為屬於民事欺詐,就否認其成立詐騙罪。為此,筆者傾向於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1、兩者的主觀目的不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民事欺詐行為一般來講是用誇大事實或虛構部分事實的辦法,藉以創造履行能力而為欺詐行為以誘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並與其訂立合同,通過履行約定的民事行為,以達到謀取一定利益的目的。形象點說詐騙罪是「騙錢」,民事欺詐是「賺錢」。具體到本案中,姚某在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租用轎車用來抵押借款,其主觀非法佔有的意圖非常明確。 2、兩者的客觀行為不同。主觀目的是可以從客觀行為推斷出來的。詐騙罪和民事欺詐行為都虛構了一些事實,但詐騙罪所虛構的是主要事實,實現非法佔有的目的;而民事欺詐行為一般是虛構一些細枝末節,從而達到暫時賺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本案中,姚某將其不擁有所有權的車輛用來抵押借款,顯然虛構了擁有車輛所有權的主要事實,導致繆某等人既無法佔有車輛,亦無法實現讓姚某償還債務。 3、兩者履行承諾的實際能力和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詐騙罪的行為人無實現承諾的打算,也沒有能力實現承諾。一般來說,民事欺詐行為人本身並不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因此總是積極地承擔責任,是主動的承擔。而詐騙罪的行為人則是迫於法律的威懾,而不得不承擔相應的責任,是被動的承擔。本案中,姚某當初即是因無力償還高利貸,而用租車抵押借款的手段來佔有借款人的錢財,說明其根本無力履行還款,後來的逃匿行為更說明其不想承擔任何責任。 4、姚某目的是為了非法逃避債權,而不是佔有車輛。姚某以自己的真實身份租賃三輛轎車,其行為屬合法的民事租賃行為,雖然其將轎車用以抵押借款,但轎車作為一種物殊的財產,只有在登記過戶後所有權才能轉移,顯然其所有權並未發生改變,直到案發,姚某也只是侵犯了車輛的使用權,而沒有侵犯車輛的所有權。他用租賃車輛隱瞞其沒有還款能力的真相,所以,姚某侵犯的是借款人的財產權。 綜上,筆者認為姚某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應以詐騙罪論處。作者單位: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檢察院
⑤ .租車做抵押有罪嗎
一,您問的是有沒有觸犯刑法是嗎?我可以明確告訴您,如果您數額較大,而且貸款到期無力償還,您就會觸犯貸款詐騙罪或詐騙罪。
二,民法范疇,你的抵押一般來說不生效,因為首先你沒有車的處分權,你不能基於合同設立抵押權,第二對方也沒盡到注意義務,因為他如果查一下車牌什麼的就知道車不是你的,所以他也不能善意取得車的抵押權,所以你貸款的錢等於沒有抵押的一般借款合同,汽車租賃公司不會受到影響,然而你給人家寫得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無效),所以人家債主可以告你合同違約讓你賠償。
⑥ 租車公司的車被承租人拿去抵押貸款,車都收不回來怎麼辦
你好,這不是民事糾紛!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租車人在不是車主本人的情況下拿車作抵押拿到借款,構成上述合同詐騙罪,而且其實他根本不可能辦理合法的抵押手續,一種情況是偽造該車的登記資料,另一種情況是只簽署抵押合同,無論哪種方式,借款給他的人(貸款處是什麼?)都不可能構成民法上合法的抵押借款,所以說不可能是民事糾紛,別聽他們忽悠你。
解決辦法:直接向公安機關以車輛被詐騙為由報案。由公安機關將該車系被騙取贓物追回並發還被害人,並調查借款人,追究租車人的刑事責任。
你找律師了?難道要打民事官司確認貸款處抵押合同無效(開什麼玩笑)???就是起訴到法院,法院也要作為發現的刑事案件移交給公安機關。
⑦ 車子給租賃公司的租車人拿去抵押了,我該怎麼辦
這里是三方的租賃關系
一、你的車子租給了租賃公司
二、租賃公司把你的車子租給了第三方
三、租你車子的第三方又把車子抵押了
按流程,你需要向租賃公司交涉,並配合租賃公司把車子追回來。
追回來車子的方式有以下常用的方法:
一、帶上你的車子的所有手續包括備用鑰匙,和租賃公司一起把車子拿回來。
這是一個最便捷的方式,也是最冒險的方式。
一旦這種方式被抵押方發現,而你又見到了自己的車子,這時候,只能報警,然後,警方介入後,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二、直接報警,這樣的話,估計會是漫長的等待。也許,還會遇到扯皮的事情。比如:警察說這是經濟糾紛,讓你去告租賃公司,這樣的話,你就只能求助經警了。
你的損失只能直接找租賃公司要了。至於賠付多少,一般都是協商解決的,當然,你也可以述諸法律。如果你走到了這一步,要有心理准備,你接下來要付出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
不知道我說的明白沒有。
⑧ 租車後抵押構成犯罪嗎
租車後將車抵押,構成犯罪無疑。
這是典型的詐騙罪。
租車後,車輛的所有權還是租車公司,而不是承租人,如承租人將車抵押,出租公司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承租人的刑事責任。
⑨ 車被人租用後,租車人用來抵押借款合理嗎
抵押無效,該車租車人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高利貸人明知租車人沒有所有權還答應以該車抵押,等於是放棄了讓租車人提供擔保的權利,所造成的後果自己承擔,這種借款只能按照沒有抵押,沒有擔保的一般貸款來處理。你姑父可以立即收回車輛,提前終止與租車人的租賃關系,因為租車人已經違約,並追究租車人的違約責任,至於高利貸跟你姑父,不存在什麼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