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有一朋友汽車過戶給我一了,然後用這輛車貸款,貸款完他把車子又賣了,算不算詐騙
你朋友的汽車過戶給你了他的你朋友的汽車過戶給你了,他怎麼能還用這輛車貸款呢?而且他也賣不了這輛車啊,畢竟車在你名下,所以肯定有什麼內容是虛假的,要麼過戶是假的。你自己好好看一看你們過戶手續去你自己好好看一看你們過戶手續去車管所驗證一下。
❷ A按揭購買汽車,尚有欠款未還完而將車出售給B,現因A的欠款問題使車輛被扣押,A是否構成詐騙罪
汽車有貸款一定做抵押,未還完貸款是不能解除抵押,也就不能汽車過戶,將車出售給他人一定要說明此問題的,也就是說買車人是清楚的。再說買車不過戶是不正常的。
❸ 車輛在銀行抵押代了款又賣給了別人,這種行為是否夠成詐騙
這個不構成詐騙罪,首先1沒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佔有2的金錢,而是合夥人所有,理論上相當於一種准法人,不具備獨立的財產),其次他沒有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2產生錯誤,從而自願的交付財產給1。這只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2要退夥,原則上入伙的財產應予退還,一次性退還確有困難,可以分期清退。實際上,1和2形成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可請求法院支持要求1返還財產,如果1不予返還可要求法院予以強制執行。至於車輛,銀行享有的是抵押權,此時車輛本不能作為合夥的出資。抵押權是物權的一種,物權效力高於債權效力,所以如果1無法返還銀行的貸款時,銀行有權利先行使抵押權,所以不能執行車輛,只能要求1以其他財產進行返還。
❹ 有人以車輛抵押在我處借款,後又把車過戶,算是詐騙嗎
沒有辦理抵押登記,對方有權處分車輛。搜集證據,報警或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❺ 抵押借款車輛寫的買賣協議,借款人又把車輛賣掉了,可以報警告他詐騙嗎
抵押貸款沒壓大本么?大本在你手裡他怎麼賣的?
如果協議全都正常,可以直接起訴
❻ 貸款車抵押給別人後無力償還銀行貸款算詐騙嗎
以車輛抵押進行貸款,貸款到期無力償還的,貸款人有權申請法院對車輛進行拍賣,拍賣款最先支付利息及拍賣費用,剩餘款項支付貸款,不夠的,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普通債權債務關系,對於剩下的債務仍需償還。
無力償還可以
1.申請展期延後還款
利息雖高,但籌集資金立竿見影的良效,卻是汽車抵押貸款的顯著特點。基於此,青睞此方式的借款人多半將短期資金周轉,定為了選擇方向。用戶的貸款偏好,部分頗有經驗的貸款機構是看在眼裡,放在心上,由於貸款周期短,還貸壓力大,以宜信——宜車貸為代表的部分信貸產品,專為借款人鋪設了一條展期的後路,不僅解除了貸款還不上,車輛被抵押的後顧之憂,還免除了借款人與滯納金相逢的尷尬。
2.申請信用貸款
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銀行對貶值快、估值低的車輛總是難能提起興趣,也就因此對車抵貸業務敬而遠之,給非銀行金融機構留下了擔當獨家代言人的機會。所幸的是,此類代言人與央行的徵信系統多隻是蜻蜓點水式聯系,未親密到發展合作的地步,所以借款人與之產生的借貸關系通常不會在信用報告上有所展現,無形中衍生出多頭貸款的機會。說到這兒,想來辦法很多人已經不言自明,也就是由於沒有「負二代」頭銜的牽絆,只要你個人資質尚可,有良好個人信用和穩定還款能力,便可成功獲得一筆信貸資金,填補斷供的資金窟窿。
3.信用卡取現
如果說信用貸款端起了一股「不是所有人都可靠近」的架子,那麼信用卡取現則走的是截然不同的平民化路線,持卡人無需申請,只要有需要便可隨時完成說取就取。不過,必須知道的是,信用卡取現當日最高取現金額為2000元,若分批取出,金額最多也只能達到授信額度50%。歸根結底,究竟能否為抵押車輛解套,還得因人而異。由於信用卡取現屬於小額貸款,自然難言免息,所以資金成本仍是繞不過去的點。利息是按日計息,每日為取現金額的萬分之五,摺合成年利率約為18%。
❼ 借款人打了賣車協議,借款又把車賣給別人了,算詐騙罪嗎
如果仍然要繼續還款,就不屬於詐騙,但是如果沒有還款的目的,則是詐騙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❽ 車是我買的,因貸款抵押給別人,也過戶了,車我一直開著但現在我把車賣了,要是他告我,會怎樣
首先你們是否在車管所做過抵押登記,如果做了登記的話你是賣不掉的,必須債權人與你一起去解除抵押才能出售,否則車輛無法過戶。
如果沒有做抵押登記,僅僅是協議抵押,這種情況你可以出售,但是出售的款項必須先用於清償債務,如果你私自出售,並且款項也挪做他用,那麼就涉嫌詐騙了,這就由一般債務糾紛上升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