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買車服務費是貸款手續費嗎
貸款買車除了要支付銀行的利息之外,多數地區都是需要交納一部分手續費用的。
這部分費用不同地區甚至同一地區不同公司叫法都不一樣的,有的叫擔保費,有的叫手續費,有的叫服務費,這筆費用應該算是汽車貸款的擔保公司操作的手續費用,是不會退得。
還有些地方,還會收取一筆保證金(或稱為押金),這個費用等你車貸完全還清之後,切過程中沒有逾期違約情況,車貸公司是應該要退給你的。所以你首先要搞明白,所交的錢用途是什麼,是手續費還是押金。
2. 大眾買車綜合服務費是什麼
大眾買車綜合服務費包含上牌費和金融服務費。
1、上牌費:4S店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和信息不對稱,以捆綁銷售或者格式合同約定的方式,強行收取高出市場價數倍的「上牌服務費」,4S店收取上牌服務費,實質上是為了填補4S店在車價上損失的利潤。
2、金融服務費:很多4S店鼓勵消費者貸款買車,而無論做何種車貸,4S店均會收取金額不等的金融服務費。這筆費用,與廠家和銀行無任何瓜葛,是經銷商利潤的重要來源之一。
如果是在汽車4S店的融資平台融資,那4S店可以收取一定費用,但需要列清楚服務項目和內容,並且開具相應的票據。而如果消費者是在銀行辦理貸款,那麼4S店就不應該收取費用。如果4S店事前有意隱瞞收費項目的,消費者可以投訴維權。
(2)貸款買車汽車服務費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使用格式條款的經營者應盡到合理提示和說明的義務,未盡到該義務的,除非消費者同意,否則格式條款對消費者不發生法律效力。
4S店收取服務費,需要告知消費者,同時必須徵得消費者同意,如果4S店在簽合同前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那麼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該筆費用。
法規沒有規定必須由4S店代辦上牌服務,那麼消費者當然有權拒絕購買這項增值服務,4S店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服務並收費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購車人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上牌費/服務費 買車時你被「強捆」過嗎?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汽車4S店強收上牌服務費:任性飆價最高翻40倍
3. 汽車貸款需要金融服務費嗎
不需要。
在4S店購車時,繳納金融服務費確實是普遍現象,一些消費者甚至會因為擔心這些費用而選擇全款買車。
賓士4S店工作人員:金融服務費都有,因為金融服務費,比如您辦齊所有的業務手續、申請的金融貸款、後續的審核,包括抵押登記,這些都是需要人員為您服務的,所以這部分費用肯定會有。
(3)貸款買車汽車服務費是什麼擴展閱讀:
汽車貸款
申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提供資料:
一、個人借款申請書;
二、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明;
三、本人及配偶職業、職務及收入證明;
四、結婚證(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除外)及戶口薄;
五、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六、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七、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證明;
八、擔保所需的證明文件或材料;
九、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貸款額度:
一手汽車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車輛凈價(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的80%;二手汽車貸款最高不得超過實際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兩者孰低的50%。
貸款期限:
新車最長不超過5年。二手車最長3年。
貸款利率:
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監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等額本金、等額遞增、等額遞減、一次利隨本清、一次還本分次付息。後兩種還款方式適用於1年(含、以內短期貸款。
4. 貸款購車金融服務費怎麼算
貸款購車收取的「金融服務費」不合理。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12年出台的《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間業務和其他金融服務,從而收取費用。」
(4)貸款買車汽車服務費是什麼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遵守信貸管理各項規定和業務流程,按照國家利率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貸款定價,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二)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離,不得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四)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七)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參考資料: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