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想買車了定金能退嗎
交了訂金不想要了,還能退嗎?
訂金需要退還,如果是定金的話就不能退還。定金與訂金二者不一樣。下文案例中公司的說法不對,可以講清楚,協商解決。
案例
吳先生說,他在一家4S店看中一款紅色轎車,銷售人員告訴他,這款顏色的車子只有一輛了,吳先生如果需要的話先付訂金,4S店可以為他預留此車。隨後,吳先生交付了2000元,4S店給吳先生開了一張收據,上面寫著「暫收訂金2000元」,約定10日之內提車。
如果吳先生按約定買走車子,就沒有後面的麻煩了。但是吳先生的朋友告訴他,他買的這款是低配車,價格卻跟其他車行的高配車差不多。吳先生猶豫了:跟4S店商討一下價格,還是去其他車行購買?如果去其他車行購買,他支付的訂金能不能退回來?
律師表示,「定金」和「訂金」雖然同音,但是意思不同。「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概念,它既是履約的保證,又是一種支付,同時還是一種賠償,即通過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表明合同雙方有意並要真誠履行簽訂的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范的,在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被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在法律層面,訂金的退還,要看雙方具體的約定,或給付人的違約是否給收受方造成損失來決定是否應該退還訂金。
購車合同一般都是銷售商事先擬好的格式合同,很多條款都是根據有利於銷售商一方制定的。因此,在簽合同前,消費者一定要認真審查合同的內容條款,防止合同陷阱。格式合同並不意味著不能更改,消費者對於合同中條款有異議的地方,可以跟車行協商,重新擬訂一個對雙方都有利的條款。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車子交了定金現在不想買了可以退,但是雙方當事人已簽訂購車合同,購買人因自己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
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民法典》生效
2. 貸款通過了不想買車了可以退嗎
貸款都通過了,你肯定交過定金了。你不想買肯定退不了。因為要有契約精神。這個是定金。假如你教的是言字旁的訂金的話,可以退。採納一下,謝謝。
3. 貸款買車不想要了,貨款下來了怎麼辦,交了二萬定金,如果不要了,這二萬能退嗎
定金是不能退的,訂金則可以,所以應看清楚購買合同,如果不涉及定金問題貸款下來提前還貸干虧利息就是了
4. 按揭買車,後來不想買了,定金可以退嗎
買車交定金按揭也通過不想買車了定金一般不可以退。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5. 按揭買車交定金,手續沒下來,不想買了可以退定金嗎
從你敘述看,你所交定金屬定約定金,如你不按時簽合同,你無權要求退回定金。但若你在簽合同過程中,因和對方達不成合意的話,你的定金可以退回。
6. 買車剛簽完貸款合同,不想要了可以退定金嗎
那就看你之前有沒有寫清楚了,要是沒寫清的話估計很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