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想做汽車貸款,為什麼銀行選擇擔保公司
眾所周知,2004年由於國家監管不力,汽車信貸市場一片混亂,出現大量違約客戶,假手續、假身份以及惡意拖欠不還款,造成銀行大量的壞賬,因此,銀監局出台《汽車貸款管理辦法》,要求首付不得低於車價的30%,同時銀行為了規避汽車貸款風險,要求汽車貸款客戶要有擔保公司進行擔保,擔保公司在擔保期間要承擔客戶違約風險,客戶一旦違約,例如:逾期不還款,未在指定保險公司續保時(在客戶未結清貸款時,保險第一受益人必須為銀行),擔保公司將為其擔保的客戶賠償銀行的損失。
擔保公司在防範和控制風險上不得不採取更為嚴厲的方式,比如與保險掛鉤等等,卻往往被消費者誤解。這是擔保公司進入汽車消費貸款後倍感無奈的地方。因為汽車消費貸款的擔保風險非常大,所以擔保公司往往會採取比較嚴厲的方式,以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這里說的嚴厲,是相對於房貸而言。擔保公司能夠選擇的、比較切實可行的方法實際上是很少的。
目前,較為普遍的作法是與保險掛鉤,強制借款人對所購車輛進行投保,包括交強險和指定險種的商業險,並且往往限定借款人必須指定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這些不僅是擔保公司風險控制的手段之一,同時也是貸款銀行出於風險控制而對擔保公司的要求。這一點是必須的。一方面,通過保險公司可以了解車輛的動向和理賠維修記錄,另一方面車輛遭遇意外毀損後,貸款的風險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銀行資金得以安全,擔保公司的擔保風險自然會相應地得到控制。
⑵ 貸款買車必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
貸款買車無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如果按揭買車被強制要求指定保險則屬於「霸王條款」。工商人員已經提醒過了,消費者對車行的強制捆綁、搭售行為有權拒絕。
工商部門負責人表示,車行以「保險押金」名目收取費用,強制消費者的車輛保險由當事人代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搭售行為也做了相應規定:第九條「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以及其他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七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增加服務項目或者附加其他條件;不得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虛假的陳述和欺騙性的演示、勸說等消費誘導活動。」
貸款買車被強制保險案例:
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車行貸款購買了一輛轎車並在該店購買了車輛全險。准備簽協議提車時,4S店工作人員卻表示,為了防止他在還款期限內不購買全險,需要交2000元的續保押金才行,這部分押金在貸款還清後就會全額退回。提車心切,李先生就交了這筆錢。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險要到期了,車行要求李先生購買整車險。因為已經提前還清貸款,李先生覺得自己沒有必要買整車險,表示只想買其中幾個險種,遭到4S店拒絕。他於是投訴到安溪縣工商局。
安溪縣工商局及台商投資區工商局接訴後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車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是貸款買車,就須到車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且要求購買整車險,否則銀行不予貸款;但如果消費者全額付款,則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公司。
對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購車時確實是辦理了貸款,也按照車行的要求購買了第一年的車險並繳納第二年的續保押金2000元,現在自己已提前還清了購車貸款,車行沒理由強制自己購買整車險。
12315工作人員支持了李先生的訴求,並指出該車行搭售車險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最終,車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購買車險。
⑶ 做汽車貸款時,為嘛銀行選擇汽車擔保公司呢
眾所周知,2004年由於國家監管不力,汽車信貸市場一片混亂,出現大量違約客戶,假手續、假身份以及惡意拖欠不還款,造成銀行大量的壞賬,因此,銀監局出台《汽車貸款管理辦法》,要求首付不得低於車價的30%,同時銀行為了規避汽車貸款風險,要求汽車貸款客戶要有擔保公司進行擔保,擔保公司在擔保期間要承擔客戶違約風險,客戶一旦違約,例如:逾期不還款,未在指定保險公司續保時(在客戶未結清貸款時,保險第一受益人必須為銀行),擔保公司將為其擔保的客戶賠償銀行的損失。 擔保公司在防範和控制風險上不得不採取更為嚴厲的方式,比如與保險掛鉤等等,卻往往被消費者誤解。這是擔保公司進入汽車消費貸款後倍感無奈的地方。因為汽車消費貸款的擔保風險非常大,所以擔保公司往往會採取比較嚴厲的方式,以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這里說的嚴厲,是相對於房貸而言。擔保公司能夠選擇的、比較切實可行的方法實際上是很少的。 目前,較為普遍的作法是與保險掛鉤,強制借款人對所購車輛進行投保,包括交強險和指定險種的商業險,並且往往限定借款人必須指定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這些不僅是擔保公司風險控制的手段之一,同時也是貸款銀行出於風險控制而對擔保公司的要求。這一點是必須的。一方面,通過保險公司可以了解車輛的動向和理賠維修記錄,另一方面車輛遭遇意外毀損後,貸款的風險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銀行資金得以安全,擔保公司的擔保風險自然會相應地得到控制。
⑷ 企業去銀行貸款找擔保公司擔保需要提供什麼東西
需要提供反擔保條件,可以使以下幾種,不過具體要看擔保公司評定這個這個企業後開出的條件(每個擔保公司都不同):
1.有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法人機構(如關聯公司或兄弟企業)的保證連帶;
2.不動產(房屋抵押,廠房,土地權等);
3.動產(車輛抵押,機器設備抵押);
4.股權質押或有價單證的質押(如股票或存款存單);
5.購買財產險,第一收益人為擔保公司。
總之說白了,就是擔保公司要有東西在手以防敞口出現風險。反擔保條件越充足保費就相對較低,操作難度也不會太大。反之,就要看您的談判結果了。
⑸ 光大銀行貸的款人保擔保貸了75000元分36期每期3572.95元以超國家規定怎麼維權解決!
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多的,可以去當地銀保監局投訴他們,也可以去市場管理局舉報
⑹ 走銀行貸款,怎麼會有擔保公司!!!
走正規程序,起訴
⑺ 朋友在人保貸款,人保又在銀行拿錢放貸,我是擔保人,逾期,人保代償還給銀行,我這個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如果貸款人無法償還欠款,擔保人會有連帶償還責任,擔保人應該是向借款人償還欠款並向`貸款人進行追償
⑻ 保險公司做擔保貸款嗎如果從銀行貸款,保險公司可以做為保證人嗎哪幾個保險公司開通了這個業務謝謝
保險公司是不能進行貸款擔保的,你說的估計是貸款保險之類,這與擔保是兩碼事!
⑼ 購車貸款銀行規定必須購買picc人保車險 當時扣了2000多保證押金
你的問題很普遍,貸款車保險首先,,必須按照規定的保險項繳納,比如必須全險等,但是沒有權利規定必須從哪個公司繳納,,,如果保險公司有朋友,,這事情很簡單的,,用收據應該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