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間貸款如果用車輛抵押需要哪些手續才能保障雙方利益。
根據我國物權法及擔保法的相關規定,車輛屬於動產,可以抵押,對此抵押關鍵要簽訂好抵押合同,寫明抵押財產及抵押擔保的范抵押期限、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期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及責任後果等問題。車輛抵押權自車輛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不過,為了防止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轉移或者出賣車輛,最好向車輛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為宜,因為如果不登記,則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
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一百七十二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三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一百七十四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一百八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一百八十八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B. 個人汽車抵押貸款的流程和手續是什麼
第一,在進行貸款之前,借貸人需要准備一些材料。其中包括申請人的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購車發票、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個人身份證明,個人收入證明等一系列的資料。這是申請貸款准備的最基本的材料,把這些材料尊卑齊全並提交給貸款機構,不同金融機構的要求可能不同,了解清楚後做好准備。
第二,在貸款結構接到了申請人的貸款申請之後會對對申請人進行家訪、調查以及預估車輛價值。進行到這個步驟意味著你准備的貸款資料基本審核成功了,下一步就是核實資料,評估車輛的價格了,也是很關鍵的一步,但評估的價格基本是由客觀因素決定,也就是客戶自身的車輛狀況決定評估的價格。
第三、接下來,貸款機構會初步預定貸款額度,貸款機構會根據申請人所遞交的材料進行核實之後,會根據申請人個人的收入及車輛的價值初步預定能借貸給申請人的貸款額度,這個時候,貸款人也可以向貸款機構提供一些個人資產證明,這樣貸款的額度可能會大一些。
第四、貸款結構會進行辦理委託公證,辦理委託公證其實也就是簽訂相關協議,對您的貸款金額包括方式做一個記錄。也是起到留一個憑據的作用,這個記錄很重要。
第五、貸款機構收押貸款人的相關證件,當貸款機構和申請人簽訂相關協議之後就會把申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進行收押。貸款人及時的准備好並且上交貸款機構即可。
C. 民間借貸車抵押需要什麼手續
汽車抵押民間借貸手續如下:
1、借貸雙方共同協商貸款事宜,比如: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必要時借款方需要向出借方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
2、借貸雙方協商達成之後,需要簽署民間借貸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簽署完貸款合同之後,雙方需要到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所有程序結束之後,出借方放款。
D. 民間借貸機動車抵押辦理手續
機動車抵押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否則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