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房子貸款,銀行工作人員和中介故意抬高利息和延長年限該怎麼維權
重點在於你已經簽了字!並且房貸並不是說你想要幾年就幾年,很少有這種的,基本都是銀行方面給你幾種選擇,10年,15年,20年等等吧!可以提前還清!你最重要的是缺少證據!沒有證據,你告誰啊?
❷ 因中介失誤造成貸款問題無法履行合同,提出退房要求4個多月了,中介及開發商拖著不退房及首付!官司怎麼打贏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有些問題提要搞清楚:一是房屋產權證過戶到你名下名沒有,如果過了就不存退的問題,如退就形成是再一次買賣問題。二是你幫賣家還的貸款是否當時已轉成你名下的貸款,如果是已形成你已經發生過房貸款。三是如房和貸款都沒有過戶到你名下,就還貸款都是以對方戶頭還的話,你可以與對方協商。覺得只是因8000元不劃算,可與對方說明由於政策變化導致你今後重新考慮房時受一套房和首次貸款影響,折中一下讓讓等。但如里所還貸款沒過戶到你名下而是以對方名還,則你仍也有點被動。如一旦鬧翻對方反而說貸款是他還的,根據現在訴訟相關規定誰起訴誰舉舉證的原則,你手上還款證據是對方名,你能拿得出是你以對方名還的證據嗎?綜上情況,建議以協商處理為妥,如房已經過戶,建議對你認為因政策變化多出的8000元進行折中處理。如果房和貸款都沒有過戶,你根據以上所說的能有幾分把握,建議認真思考。僅供參考。
❸ 房產中介未如實告知房屋樓齡導致不能貸款,可以要求賠償嗎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是購買人的約定義務,通過銀行按揭貸款是購買人履行付款義務的一種方式。現因為樓齡問題,公積金貸款機構拒絕貸款,商業貸款機構也縮短了可貸款期限,導致購買人無力支付購房尾款的,屬於購房人履行不能,應當向出售人承擔違約責任,購買人不能因為貸款機構拒絕貸款或者貸款金額不足為由要求與出售人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除非出售人同意解除。至於房產中介未告知購買人涉案房屋的樓齡問題,若房產中介沒有及時協助購買人去不動產登記中心對購買人慾購買的房屋資料進行查詢的,房產中介存在過失,應當根據中介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向購買人承擔違約責任。若房產中介故意隱瞞涉案房屋的樓齡情況,導致購買人無法按揭貸款買房,房產中介存在故意過錯,應當向購買人承擔賠償責任。
❹ 因中介隱瞞房齡不能辦貸款,貸款買二手房應注意什麼
購買二手房的八大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二手房買賣雙方一般並不相識,所以面對可能的詐騙,就要查明對方的身份及房產的真實信息。最可靠的辦法是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查看中介門店的營業執照,從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資質。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時,要付30元的費用,除了查看房屋狀況及產權人信息,同時別忽略了土地狀況、房地產他項狀況、房地產權利限制狀況等信息,這樣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貸款額多少等等。這樣就不大可能因為受騙上當,買了被抵押的房子,錢房兩空。{HotTag}對於中介公司,可以索要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留心付款方式
在房產買賣過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爭議的條款之一,因此,在簽定是應盡可能的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數額做具體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一定要選擇安全的付款方式。
特別提醒的是有關購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況下,買家在支付了意向金兩天之後,如果賣家同意出售,那麼意向金將自動轉為購房定金,此時一般情況下定金是不予退還的。所以建議消費者在支付購房意向金時要三思。
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一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如果賣方自有資金不足可以要求用買方支付首付款共同還款,這時買賣雙方需同時到貸款銀行,以免自己支付的首付款被移作他用。
3,確定交房時間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4,別讓戶口困擾你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一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5,當心維修基金被中介「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一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6,「先小人,後君子」
房產中介一般都預備了重復使用的格式合同,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慮到了自己的利益,卻很可能包括了對買方不利的霸王條款,所以當簽訂這些合同時一定要認真閱讀條款,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耽誤中介工作人員的時間而草草簽字,對於明顯不利於自己的如「不論交易是否成功,均應當支付中介費用」的條款。交出房產證或是買房款,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收條。
要注意的是,如中介未促成交易索要一定的費用卻是合理的。《合同法》第427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7,傭金如何支付
簽訂了合同,買賣雙方就要尊重中介機構的中介服務,並誠信支付居間費用。《合同法》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如果買賣雙方通過中介提供的信息取得聯系,私下交易,企圖省去中介費用,不僅不容易達到目的,還有可能承擔額外的違約責任。賣方也應當如實向中介及買方告知房產的真實情況。
有關傭金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約定的:是買方支付中介費用,還是賣方支付,或是雙方共同支付,比例各佔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費用還是分階段,是何時支付費用。上海市的相關規定是,買賣雙方需支付房屋總價的2%給中介作為傭金,買賣雙方一般各佔半。
8,保留證據
交易過程中與對方及中介機構來往的書面材料,如合同、收條、身份證及房產證等證件的復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後有糾紛時因為缺少相關的證據而處於不利地位。特別是中介或是對方的一些決定自己購買或是出售的口頭承諾,一定要堅持對方白紙黑字寫下來。如對方的交易事項是由委託人完成的,要保留委託書和證明委託人與受託人關系的文件。《合同法》425條規定:「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留相關的證據就可以有力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後要提醒的是,房屋歸誰所有,以房產機關的登記為准。賣家的房產證在自己手裡並不等於賣家失去了對房產的權利,完全可以通過掛失重新補辦。交易過程中消費者可通過相應的資金監管機構(如網上房地產資金監管、部分銀行的資金監管等)來約束房產交易,確保交易過程中資金、產權交割得到有效保證
❺ 二手房中介承諾的貸款銀行卻說無法達到所貸款項的收入要求,想解除合同收回定金並不全額支付中介費可以么
如果你是在北京,我還是勸你不要這么做,因為你單方毀約的話拿不到中介的任何錢,你給房主的定金房主都有權不退的;打官司也打不贏
主要是你的合同里沒有寫明中介的責任,所以算是吃啞巴虧了。
但是應該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換一家銀行重新辦理貸款,中行不行換建行,建行不行換光大,如果你不在北京,在地方的話,換銀行是個很好的辦法,但是估計要花幾千塊的好處費了;
或是找一個合適的單位,辦理墊資,找一家擔保機構做墊資,全款買下此房產後做抵押貸款,但是抵押貸款只能貸10年,利率還會高一些;
只是一些建議哈
業主假離婚你不需要擔責的,你也許想拿這個要他把定金吐出來,但是不見得有好結果,一碼事是一碼事。所以輕易別用。
❻ 年前銀行已出具「貸款承諾書」,但中介說銀行年前放貸緊縮,要到年後才放款,有何影響
給你利率85折,以後不管國家利率調高還是調低,這個折扣是不會變的。唯一能說到有影響的,就是在貸款審批通過後到你放款這段時間中,國家又再次提高貸款基準利率,這樣你每月會多還錢。
至於放貸緊縮,目前各家銀行都面臨這個問題,也無法避免。跟著國家的調控政策在變的。也不存在合理與否之說。
現在放貸時間慢,只能說雙方交房的時間推遲了。不存在什麼不利的影響吧。
❼ 買二手房,現因辦貸款問題僵持,中介當初答應的貸款年限從15年縮短到12年(這個我不能接受),
這個東西你想找中介責任是沒有理由的;那貸款15年和12年對於你的影響就是月供的問題;房東拿到的錢還是那麼多;沒有改變的;如果因為這樣就不賣了;或者不買了;那就是沖動了;可以在協商的嘛
❽ 買二手房中介承諾貸款數額卻貸不下來,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能否要回定金和中介費
中介方沒有依約履行承諾,對其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中介方承擔違約責任
❾ 二手房買賣中,中介作出虛假承諾,後買賣雙方終止合同,責任誰負
雙方想終止合同!誰違約誰賠錢!要是房東要違約,要退雙倍定金!客戶違約,合同終止!定金不退!如果你們雙方都想違約!那就房東把定金退掉!合同終止就好了!
中介是中間方!原則上是沒有責任的!他承諾的貸款下不來!看上去是要承擔責任,你要是有書面證據,也只能要他少收點費用! 應該起訴不了!因為銀行不是他家開的! 他沒有擔保的權利!就比喻我去幫你買車票,回來告訴你晚上八點發車!你上車後十點才發車!難道我承擔責任!
❿ 中介內部貸款人員耽誤時間 負相應責任嗎
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費是基於居間合同關系,提供居間服務,代為辦理貸款並不在其服務范圍內。因此,目前各家中介公司提供的居間協議中均不含有代為辦理貸款的條款,而且,一般情況下,購房人也沒有證據,很難追究到中介的責任。要避免上述問題有以下幾個解決辦法:
方案一、不要讓中介辦理貸款,貸款看似復雜,實際上很簡單,只要找一家銀行,說明需要購房貸款,銀行工作人員會很熱情的為你解答的,按照銀行工作人員的要求來做,一般不會有問題的;
優點:自己辦事最踏實;辦一次就知道流程了,下次就輕車熟路了,而且可以為身邊的朋友提供幫助
缺點:需要花費時間;由於各個銀行貸款政策不同,需要了解和比較,較花費精力
方案二、找一個專業的房地產律師代辦
優點:安全、省心
缺點:需支付律師費,增加購房成本
方案三、讓中介人員辦理,但是一定要寫進合同,如果不能在其承諾的時間內辦理下來需承擔責任
優點:節省成本
缺點:很難操作,中介人員一般不會同意寫入合同,更不會同意為此承擔責任;即使真的寫進合同,發生糾紛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需注意的是,在與賣房人簽合同的時候,盡可能的將這個付款時間留的長一些,以免貸款審批時間較長,導致被動違約
劉輝律師為您解答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