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在汽車租賃公司貸款買車,車是公司名下,如果我還不起貸款怎麼樣
您好,像您這種情況一般就是過了最後還款期限以後,人家公司肯定要托你車的,就像銀行一樣,你不還貸款一樣會收你車的。其實除了全款買車,只要分期,款沒還完車子都不完全屬於你的。
不同的就是以租代購這種的花的錢多一點,個人名下那種的花的錢少一點。
如有其它問題也可以私信我。
❷ 貸款買車後要做抵押登記,抵押登記是什麼要怎麼辦理
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貸款機構會要求車輛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辦理的手續及流程為:
①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單位車輛為組織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暫住人口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需蓋公章);
③抵押合同原件;
④抵押權人委託書和機動車所有人委託書(蓋公章及核對章);
⑤如是代理的,還需代辦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⑥機動車登記證書;
⑦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
❸ 我車行貸款買車,給我簽的是抵押合同和租賃合同不是貸款合同,簽的有問題嗎
雖然車行最終的目的和你想要的結果可能一樣,但不明不白的合同還是不要隨便簽,以免以後發生自己不可預測的事情而自己又沒有證據證明事不關己。
❹ 貸款買車,金融公司簽的合同只有一份,而且還是租賃合同,綠本到了之後又說拿綠本去車管所做了抵押手續
貸款買車金融公司簽的合同只有一份而且還是租賃合同綠本到了之後又說我覺得像這種的話你直接跟買車的一個4S店進行一個直接溝通一下買斷
❺ 本人在車行貸款買車,跟車行簽的是融資租賃合同,在車管所做的抵押登記,車是我的名字,那麼這個車的性質
做了抵押登記的就是以車子抵押借的款,沒有在車管所做抵押登記,那這個的性質就是租的,他們是以租代購給你的
❻ 汽車融資租賃跟汽車貸款有什麼區別
汽車融資租賃跟汽車貸款區別如下:
1、交易載體和交易結構不同
融資租賃是以標的物,即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2、前期費用和成本不同。
貸款買車需要首付,稅費,上牌費用等。而以租代購不需要。以租代購是以時間換空間,自然付出的總成本要高於貸款買車。
3、所有權和籌資額度不同
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至購買方。融資租賃最高可以做到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4、優點不同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車貸的貸款利率低,銀行傳統車貸基本覆蓋所有品牌和車型,其利率以人民銀行為基準,利率低於其他渠道利率,還款方式靈活。
5.缺點不同
融資租賃資金成本較高;不能享有設備殘值;固定的租金支付構成一定的負擔;相對於銀行信貸而言,風險因素較多,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車貸下款時間長,申請銀行傳統車貸條件嚴格,難度比較大。申請者需向銀行提供一系列證明資料如身份證、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社保證明、房產證名或房屋買賣合同證明或購房發票證明等材料。有的銀行還需要第三方擔保和質押物等。
6、運營模式不同
融資租賃屬於小眾消費,對客戶群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以精準營銷為運營模式的根本。汽車貸款屬於大眾消費,客戶群體比較廣泛,包含新車汽車貸款客戶和車貸客戶(質押、抵押、雙壓等具體模式),所以營銷方面以品牌宣傳為主。行業領先者例如:各大商業銀行、各大廠商金融公司、其他第三方車貸公司
7、風控手段不同
以租代購主要風控手段為「控物」,輔助「控人」。因為以租代購的汽車是登記在公司名下,簽署的是租車合同,一旦客戶出現違約,公司可以及時收回車輛並及時處置。所以風控手段一般以控制車輛為目的,輔以客戶資質審核。
汽車貸款主要風控手段為「控人」,輔以「控物」。因為汽車貸款的汽車登記在客戶名下,簽署的是貸款合同,一旦客戶出現違約,只能盡量尋找客戶,車輛回收比較困難和處置困難。所以風控手段以控制客戶為主,輔以客戶車輛抵押等手段。
8、風控工作方向不同
融資租賃的汽車利潤率和利潤額都比較高,客戶數量少,客戶區域集中,線下交易為主等特點,所以以租代購更適合一對一上門實地考察,風控可靠性更高。而汽車貸款因為利潤低,客戶數量大,客戶地域面積廣,線上交易為主等特點,所以無法負擔上門考察的費用和人員成本,所以被迫只能主要查詢客戶徵信信息為主的工作方向。
9、表現形式不同
融資租賃表現形式是「融物」。是以「融物」為手段,最終實現「融資」的目的。汽車貸款表現形式是「融資」。是以「融資」為手段,輔以抵押手段,而實現的「融資」目的。
(6)廣汽租賃貸款買車抵押擴展閱讀:
通過上述的異同可以看到,對於債權人而言,在融資租賃模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故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其次,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因此,在汽車融資租賃模式下,實際債權人的風險較低。
對於汽車銷售商而言,選擇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具有超前消費意識的年輕人。這類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也不符合嚴格的信貸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融資租賃主要注重的是租賃標的物的選取,對消費者的資質條件較為寬松,能夠滿足當代年輕人的需求,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增加了汽車銷售商的收入。
對於消費者而言,融資租賃汽車可以實現零首付,並且相較於消費信貸的期限(一般為3年以內),在分期付款年限上相對靈活,最長可達10年。但從費用方面來看,比起銀行推出的車貸產品,總費用要多一些。如果消費對象為以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由於租賃期內可加速計提折舊;最低租賃付款額入固、差額費用化等會計處理,可為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