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輛抵押貸款需到車管所辦理什麼手續
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應當登記內容
(一)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名稱、身份證明號碼、住所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號碼;
(三)抵押登記的日期。
一、抵押登記
(一)辦理地點:
辦理抵押登記的使(領)館、外籍號牌和進口機動車到車輛管理所辦理,其他機動車可以任選車輛管理所分所辦理。
(二)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
(三)收費
不收費。
(四)提交的資料:
1、《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2、抵押人、抵押權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五)不予辦理抵押登記的情形:
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無效的;
2、機動車或者機動車檔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注銷抵押登記
(一)辦理地點:
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的使(領)館、外籍號牌和進口機動車到車輛管理所辦理,其他機動車可以任選車輛管理所分所辦理。
(二)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收費
不收費。
(四)提交的資料:
1、《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2、抵押人、抵押權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❷ 我們是汽車按揭公司,向銀行的准入申請怎麼寫
汽車按揭公司向銀行的准入申請,就寫自己公司的基本情況,主要是實力和經營業績服務質量,最好先和銀行的經辦人員和有權審核人溝通清楚。
❸ 車輛抵押貸款流程是什麼
一、車輛抵押貸款流程
1、貸款機構收到申請人提供的資料
2、對申請人進行家訪、調查以及預估車輛價值
3、貸款機構初步預定貸款額度
4、辦理委託公證和借款公證
5、貸款機構收押申請人相關證件
6、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放款
二、申請車輛抵押貸款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沈陽無抵押貸款買車條件
(3)車輛抵押貸款客戶准入擴展閱讀:
一、申請車輛抵押貸款材料
1、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2、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3、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二、車輛抵押貸款相關注意事項
1、汽車抵押貸款都是實行的押證不押車,自己汽車的相關證件抵押給貸款機構就可獲取貸款,而汽車在安裝上GPS以後照常使用,在辦抵押之前,應先了解汽車抵押是否押車
2、汽車抵押貸款的資金往往用於短期周轉,若需要長期貸款的,不適用於用汽車作為抵押來貸款
3、由於汽車抵押貸款往往所產生的費用頗高,因此若是選擇周期較長的車輛抵押貸款,在具備提前還款的情況下,可盡量提前還款
4、借款人在選擇機構上,應盡量選擇正規貸款機構
❹ 車子抵押貸款的條件和流程
申請車輛抵押貸款條件:
1、汽車必須是申請人個人所有;
2、申請人必須為車主本人,個人信用良好;
3、申請抵押的汽車要求購車合同或者是購車發票;
4、借款期限1個月至6個月,如有需要可再續約;
5、抵押物有無銀行貸款都可以辦理;
6、借款人戶藉不限,年齡不限;
7、抵押汽車使用時間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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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2018.02.07
辦理車抵押貸款流程:
1、申請人提供需抵押貸款車輛的材料;
2、由申請人請評估人員對需抵押車輛進行評估;
3、申請人與貸款機構協商抵押車輛價值;
4、申請人與貸款機構簽訂車輛抵押合同並同時進行公證;
5、申請人與貸款機構至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並辦理相關證明;
6、貸款機構將車輛行駛至申請人所指定的停車場,將所有車鑰匙交公司保管申請人開出收件清單同時交付抵押款額;
7、抵押期滿後,由貸款機構至申請人辦理還款解除抵押手續,償還全部借款,配合申請人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領取車鑰匙;
❺ 申請汽車抵押貸款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對於車主來說,辦理貸款的時候需要出具相應材質,關鍵有一下幾類,借款人有穩定工作,為當地常住人口,有抵押車輛的所有權,有近半年的打卡工資流水,到當地車管所備案,還有當地的居住證,機動車登記大本、行駛證、購車發票、保單、購置稅等證明。
❻ 辦理車輛抵押貸款必須要是車主本人才可以嗎
車輛抵押必須是車主本人。車輛抵押必須去車管所登記抵押,抵押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抵押主體必須是本人。
車輛抵押所需的材料如下: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23條:「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6)車輛抵押貸款客戶准入擴展閱讀:
抵押的相關法律: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十五條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第三十六條 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