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給朋友做無息貸款的擔保人,我有什麼風險
一般情況是借款戶按時結清本息,就沒你啥事了 若是出現不按時結息還本 那就得找你 你是承擔了連帶責任的
⑵ 小額貸款擔保人的風險
貸款逾期擔保人的徵信是會受到影響的,在貸款機構做了擔保,擔保人會被認為是這筆貸款的隱項負債人,而且在擔保人的徵信記錄里會出現相關擔保信息。以後擔保人去銀行貸款,貸款額度也會因此而降低,甚至會被拒絕貸款,因為存在擔保貸款的負債。並且貸款機構不會給出貸款的優惠利率,白白地增加了自己的貸款成本。
而如果貸款人發生了逾期行為,短期內(一般為三個月內),貸款機構會通知到擔保人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造成自己的經濟損失。而一旦逾期時間超過四個月,貸款機構就會有權利起訴擔保人,擔保人會無辜地陷入官司之中,這個訴訟記錄也會被記錄上徵信報告,個人信用存在污點成為「失信人「。
因此,大家不能輕易成為他人的貸款擔保人,首先影響自己的貸款,其次一旦發生逾期還會被牽連進官司中。貸款逾期擔保人的徵信是毀滅性的,以後再想貸款會很難,所以不是生死朋友,大家還是少為人擔保貸款,避免自己被拖下水。
⑶ 郵政銀行的無息貸款擔保人會對擔保人以後買房有影響嗎
肯定有影響的,擔保的責任等同用款人,也被認定為是負債。負債越大,影響越大!
⑷ 勞動局的無息貸款對擔保人有影響嗎
看情況的,如果貸款人還不上,你的代替他還上,你在找他索要你所墊款還上的錢。如果,貸款人能還上,那麼你就沒事了!
⑸ 公務員身份擔保無息貸款有什麼壞處
這個沒有什麼壞處,就是你的擔保對象如果不按期還錢,借貸方肯定會找你要,如果反映到你的單位,肯定影響個人形象。
其實,擔任貸款擔保人是有很多注意事項的,很多人對此都不是很了解。
第一、貸款金額是否在承受范圍之內
一般來說,貸款機構在辦理貸款的時候會對借款者及其但保人的資質進行嚴格核實,但部分非銀行貸款機構為了做成生意,有時在核實擔保人資質時沒有嚴格核實,相當於「走過場」。因此,作為大家在自己擔任擔保人時,首先要考慮的就是金額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范圍之內,也就說是自己是否有能力為這筆貸款擔保。
第二、擔保期限的長短是否會影響自己生活
大家在作為擔保人簽字之前,除了要詳細閱讀貸款合同相關條款之外,還應該考慮貸款的期限及擔保的期限是否會影響自己未來的生活。此外,擔保期限是債務人主張債權的「生命期」,若在此有效期內未通知擔保人還款,擔保人則可卸下債務包袱,免除擔保責任。
第三、為他人貸款擔保的法律後果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還是要明白擔保的相關法律後果,如果借款人還不了貸款的話,自己作為擔保人該怎麼辦?小編建議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擔保人可以與借款人另外簽一份補充合同,雙方就相關事宜進行協商。
所以,在擔任貸款擔保人前一定要謹慎考慮,千萬不能為了一時的朋友情誼輕易答應,不然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⑹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有風險的,擔保人顧名思義就是萬一他還不起了就得你代為清償債務。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你先承擔了債務後可以再提訴訟向他追債。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擔保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說債務到期後,若他還不了了,才輪到你替他還債,並且你也只還他還不起的那部分,就是比如他借的2萬,他已經還了1萬了,那你只需還那剩下的1萬即可。而且銀行必須先起訴他之後才能向您要錢。在起訴之前可以拒絕承擔債務,必須等判了或裁定之後才可以要求你賠償。
連帶責任保證是債務到期後,銀行可以直接來找你要求承擔保證責任,你還了錢後可以向債務人追索你替他還的部分。
如果真要替他擔保那麼簽合同中必須約定好是一般保證 還是 連帶保證,因為如果沒約定的話就自然認定為連帶保證,對你很不利的。在簽訂合同時你也可以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也就是最多承擔多少債務、還有具體保多少時間等,這個時間盡量要短一些。
⑺ 營業執照無息貸款擔保人的風險
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的話,擔保人有先訴抗辯權,在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情況下,才能追究擔保人;連帶保證的話,擔保人與債務人承擔的是連帶清償責任。
⑻ 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由於債務人遠走他鄉,屬於「住所變更導致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情形」,所以銀行在向法院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後,法院對其廠房進行強制執行後仍不足償還債務的,擔保人負有償還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成為擔保人的先決條件:
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在成為別人的擔保人之前,還要注意下面幾點: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
要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還可以找貸款人有經營業務往來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如果對被擔保人的信譽不了解,就不要為其擔保。
2.在訂立保證合同時,要注意爭取做一般保證人,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要注意運用反擔保。反擔保又叫求償擔保,即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可要求債務人對擔保人作出清償。實踐證明,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以上就是貸款擔保人承擔的風險,且由「信用管家」搜集整理,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