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2021年的公積金利率是:
1、5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利率3.25%,月利率為3.25%;
2、5年及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年利率2.75%。
全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標准執行。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超過一定期限的,在購房、裝修、大修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一.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申請貸款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至少六個月。因為,如果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斷斷續續,就意味著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2、如果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配偶任何一方都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3、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品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積金計算方法
以還貸能力為依據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
貸款額度 =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 +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還貸能力系數40% -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貸額 ] × 12(月)× 貸款年限。
其中月工資總額 = 公積金月繳額 ÷(單位繳存比例 + 個人繳存比例);
⑵ 2021年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租房提取: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兩次;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2)購房提取: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021年公積金有哪些新政策?
根據2021年有關公積金的最新調整,大家會注意到,公積金的使用功能也更加豐富了,以下場景均可以使用公積金:
(1)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
國內大部分銀行商業貸款的利率都在5%左右,而公積金的利率普遍都在3.25%左右。在貸款買房的過程中,商業貸款大大增加了購房成本,使用公積金可以減少利息支出。
(2)支付租房費用
據數據顯示,中國有42.9%的年輕人願意選擇租房生活,雖然租房比買房壓力小,但是每個月的房租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抵扣出租房租金,進一步緩解自身的經濟壓力。
(3)支付裝修費用
除了在買房的時候公積金可以派上用場,在房子翻修,裝修,改造時同樣有用武之地,如果裝修費用短缺,可申請使用公積金支付裝修款,或利用公積金申請裝修貸款,具體實施需根據不同地方政策執行。
(4)報銷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治療費用花費很高,雖然醫保可以報銷,但是也對經濟困難的家庭有很大的影響,醫保報銷之後的一年內,這些家庭可以申請公積金,減輕重大疾病造成的經濟壓力。但是也要滿足一定的要求,例如支付期限必須在離開醫院的一年時間之內。
(5)公積金繳存上限上調
全國范圍內,有60多個城市提高了公積金繳存上限,雲南省昆明市、浙江省台州市漲幅均超越3000元;上海直接提高了4500元,其他城市也均有不同幅度的上調。
(6)公積金異地提取
近年來,我國在各省各地施行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政策,局部城市都開啟了公積金「互認互貸、異地提取」的新型形式。過去,公積金只能在繳存的城市停止提取與運用,如今,公積金完成了「賬隨人走」,公積金一體化持續推進中。
⑶ 2021年公積金新政策
公積金新政策是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及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應提供在不動產登記系統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購房全款發票。
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於購房後2年內,憑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借款人(含已經出具異地貸款證明、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為認真落實國家審計有關要求,確保國家政策落實,現對有關業務政策調整如下:
1、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方可辦理銷戶提取;
2、職工在本市穩定繳存半年以上,且賬戶狀態為正常的,方可准予辦理異地繳存資金轉入手續;
3、嚴格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繳存地和購房地的房屋套數核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4、加強對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及貸款狀態的核查,不得向已申請兩次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或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審批並發放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⑷ 上海市公積金封頂數2021
法律分析:2021上海公積金上限不超過31014元。
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到7%。
具體如下:
1、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1、最高上限:按照2021年的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各7%計算,每月公積金繳納上限為4342元,根據職工和單位個繳納5%存款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的最高月繳存額為3102元。
2、最低下限:按職工和單位7%的存款比例,住房公積金月最低存款額為348元。員工與單位5%存款比例對應的最低月存款金額為248元。
3、此外,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月存款額的上下限參照執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⑸ 上海買房貸款政策2021最新
上海本地人購房條件:
一、滬籍單身人士
1. 單獨名下有房,限購。
2. 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3. 單獨名下無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過3套(含3套),限購。
二、滬籍已婚人士
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
1. 夫妻雙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二套住房。
2.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新購一套住房。
3.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4.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新購一套住房。
5.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限購
三、夫妻雙方有一方是上海戶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戶籍:
1. 購買首套房產證可單獨上非上海戶籍一人,但需提供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證明。
2. 購二套房產證必須上海戶籍的人上產證,否則限購。
註:
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是指簽合同當月不算,往前推算63個月中社保或個稅正常繳納滿60個月。
外地人購房條件:
1. 外地人已婚在上海只能購買1套(商品房)住宅房。
2. 非滬籍家庭限購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3. 外地人在外地的房產不計算在內,只要上海沒有房產就可以購買!
4. 居住證滿三年(免交房產稅)。
上海購房貸款政策:
四、商業貸款:
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公積金貸款:
首套房:
在上海無房無貸(無貸指上海無公積金貸款記錄)。
夫妻雙方在婚前與各自父母共有房產均不超過一套,且家庭名下無房。
二套房:
在上海無房,有過1次上海公積金貸款記錄。
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積≤37.2m?,無上海公積金貸款在使用。
⑹ 2021上海首套房貸款新政策
1.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購買第一套住房,建築面積低於90平方米(含)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2.商業貸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以居民家庭名義申請商業個人住房貸款時,首付比例不低於35%。
上海購房貸款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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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貸款的總體原則:認房又認貸,有貸款記錄,再次購房就是二套房,全國貸款記錄網上可查。
一是商業貸款。
(1)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本市無住房、無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商業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於35%。
(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70%。
二是公積金貸款。
(1)購買第一套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2)第二套改良型購房,首付比例為普通商品房50%,非普通商品房7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貸款利率上升1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個人貸款高限額下調10萬元。
(3)停止向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員工家庭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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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人用公積金存款賬戶余額確定貸款額度的倍數由40倍降至30倍,補充公積金由20倍降至10倍。
(5)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款能力的計算比例,將每月還款額降低到工資基數的40%以下。
上海限購政策
1.上海單身:限購第二套。
滬籍已婚:限購第三套。
三是非滬籍。
(1)已婚家庭在上海只能有一套,單身限購。
(2)夫妻雙方必須至少至少一人的社會保障或個人所得稅,並在購房前63個月繳納60個月。
⑺ 住房公積金貸款2021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二、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六、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本通知精神的具體措施,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條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或以上。
(3)當前個人賬戶狀態為正常。
(4)停繳公積金超過兩個月的,須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標准連續正常繳存半年或以上。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⑻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細則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1、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二、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場所:申請純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如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受託銀行各業務網點申請辦理組合貸款。三、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受理網點受理——簽約——審批——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四、上海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受理機構收到《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證明》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以下個問題:1、在辦理純公積金貸款時,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2、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需要用現金補足超安置費的,超安置費部分是否可以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除需要滿足普通商品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外,還需經動遷組的書面同意,且所購房屋能夠辦理抵押登記。如果是屬於動遷安置性質的,且房屋轉讓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類處於限制轉讓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
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是否可行?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又有什麼不同呢,今天就給大家一一詳細列出了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的實施細則,相信大家看了之後就不會再有類似的疑問了。
上海發布公積金購買經適房貸款細則,規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請經適房及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人配偶和經適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額度60萬。上海經濟適用房公積金貸款實用細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滬府發[1999]27號)、《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滬府發[2009]29號)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定義)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是指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且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條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並以該住房抵押作為反擔保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貸款條件:
(一)符合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並已按相關規定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
(二)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各項條件。
第四條(共同借款人) 為提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籌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產權人應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親和產權人之外的經濟適用住房共同申請人,經本人同意可作為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第五條(貸款金額的確定) 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辦法是以戶為基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別計算貸款額度後累加,具體貸款金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現行規定的貸款限額標准確定。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金額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第六條(補充還款人) 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借款人發生還款困難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提出增加補充還款人的申請。補充還款人的范圍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經補充還款人本人同意,並由市公積金中心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還款。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除按現行貸款申請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原件)。
申請增加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補充還款人的,還應提供補充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原件)及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
第八條(貸款受理單位) 市公積金中心所屬區縣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系統和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個貸業務擔保機構的經辦網點,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及辦理工作。
第九條(貸款的審核)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受理審核按下列步驟操作:
(一)貸款受理單位審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申請材料。
(二)貸款受理單位應在借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資料齊備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准予貸款的,由貸款受理單位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簽約手續,並向受託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由受託銀行辦理放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申請人並退還材料。
(四)若借款申請人對貸款受理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貸款受理單位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復議。
第十條(合同簽訂)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託銀行、保證人等應當以面簽形式簽訂《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合同簽訂者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貸款擔保) 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實行保證擔保方式,擔保機構作為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應將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足額抵押給擔保機構作為反擔保。
第十二條(貸款風險防範) 貸款受理單位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審核;貸款管理部門應加強貸前、貸中、貸後的管理和監督;貸款擔保機構應根據業務委託的要求,做好貸款擔保及貸款後續工作。
第十三條(貸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20%以上房款後,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條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除貸款以外的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款。提取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留足一定余額以確保其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額度的計算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組織實施) _本實施細則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實施時間) _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