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上海交的公積金可以異地取嗎
【法律分析】:上海支持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也就是說,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購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積金,但是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積金貸款申請,如果當地不接受,則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異地購房提取上海公積金手續辦理流程如下:(1)先開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如果個人公積金賬號在單位里由單位里開提取證明。如果個人公積金賬號在"封存辦"的由任意的區縣公積金中心開提取證明。(2)提取證明開好攜帶以下材料去任意區的銀行取款。需要攜帶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社保卡,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戶口本(如果代辦必須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帶本人六份材料另加代辦人身份證和關系證明,如果有特殊情況需由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由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Ⅱ 可以用別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但是使用他人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前提是房產證上有他的名字,不然是不能用他的公積金貸款的。在買房的事情上無小事,下面給大家講解一下用別人的公積金貸款買房的風險,以用親戚的公積金貸款買房為例。
一、你的風險
1.申請住房公積金購買的房屋其產權證需要用你親戚的名字來辦理,也就是說法律意義上你不擁有該套房屋的產權,你就是每月在為你親戚支付房屋的月供。一旦你親戚對這房屋不承認是你這樣你的風險就很大。
2.公積金已操作再轉按揭貸款就會比較麻煩,因此如果你想轉成自己名字的公積金貸款,同時公積金還款已還一半那麼辦理的手續就會很麻煩。
3.你還貸款還一半後期過戶變更名字的話需要繳納一筆不小的稅費,考慮清楚費用是由誰出。
二、親戚的風險
1.你親戚的房屋名字,一但你不還款或者是在還款方面有拖欠,影響到你親戚的個人信用。
2.在沒有還清該套房屋的貸款之前,如果你親戚(夫妻雙方)還想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都是沒法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除非還清這個房屋的公積金貸款。
3.在你使用你親戚公積金之後,如果他們想再次貸款買房(商業貸款),需要執行相關二套房屋貸款的政策:利率在同期基準利率基礎上再上浮10%(即同期基準利率的1.1倍),同時首付款至少交60%。
你在買房的時候使用別人的公積金貸款買房時只要是在貸款期限內,產權人或者債權人不得隨意執行該房產的,只有抵押貸款的銀行有權處置該房產,因為房屋的質押權證是在銀行。
建議你們和你哥哥都作為產權人列在產證上,這樣也會減少以後過戶或變更產權人的手續費及稅費。
(2)上海非本人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常見問題
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答: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繳存職工」指的是什麼?
答:「繳存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
(1)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領取工資的人員;
(2)離崗學習、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崗位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
(3)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在崗人員。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沒有戶口限制?
答:只要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戶口在農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響住房公積金繳存。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責有哪些?
答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5、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歸誰?
答: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6、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答: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7、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怎樣列支?
答:(1)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2)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費用中列支;
(3)企業在成本中列出。
8、新設立單位怎麼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答: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9、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有何規定?有何作用?
答: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在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位職工只能開設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必須進行合並;住房公積金賬戶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10、單位怎樣管理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答: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並定期與住房公積金辦事機構對賬。
11、單位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怎麼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答: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12、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怎麼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答: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
Ⅲ 上海公積金提取規定
法律分析:一、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條件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條件
1.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2.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共同提取人僅限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中的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託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證明及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Ⅳ 上海公積金提取條件
見下方:
1、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條件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條件
3.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4.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共同提取人僅限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中的共同借款人。
5、租房提取條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實施辦法
6.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7.承租由政府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8.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9、還提取條件住房貸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親未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1、本市購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Ⅳ 外地人上海公積金提取
外地人上海公積金提取,首先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條件。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條件。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3)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共同提取人僅限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中的共同借款人。
(4)租房提取條件。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承租由政府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還貸提取條件住房貸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親未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外地人上海公積金提取的具體流程:
(1)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在審核後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市公積金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或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由事務辦或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3)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Ⅵ 上海怎麼提取公積金
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職工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的,除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外,不得辦理其他提取業務。職工同時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債務。
職工符合多項提取業務辦理情形的,同一時間段內僅可選擇辦理一項提取業務。
第九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一)、(二)、(三)、(四)、(五)、(六)項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十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七)、(八)、(九)、(十)項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賬戶狀態應當為停繳或者封存狀態。
Ⅶ 在外地買房怎麼提取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
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攻略是無數想要在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的外地人所關心的話題,外地人因為不具有上海的戶口,在購房的方面是無法擁有上海本地人的優勢,特別是在樓市的調控政策之下,「限購令」的出台又給外地人買房提取上海公積金政策層面增加了一重困難。那麼外地買房提取上海公積金的攻略有那些?請聽小編為您解答外地買房提取上海公積金政策。
買房規定
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的政策能夠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者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的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其中包含新建的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買房准備材料
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的政策擁有1套及以上的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2年之內在本市累計繳納一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不能購買。所需材料: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薄。
10大情形可以提取公積金
最新《通知》的規定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是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租房自住的;
2、出境定居的;
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提取住房公積金辦法
1、非按揭用外地公積金買房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
1、符合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要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結語:因此,從以上就可以看出,相比較上海本地人而言外地人是多了一些限制政策的,只要您符合上述政策的條件,那麼外地買房提取上海公積金不再是一個夢。希望小編為您解讀的上海公積金外地買房攻略能幫助到您。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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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外地人在上海交的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能取多少需要什麼證明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如果確定不再到上海工作,是可以申請銷戶提取的。
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
申請范圍: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辦理場所: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網點、建設銀行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辦理流程:個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8)上海非本人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1、隨著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交通條件的改善,省與省之間的經濟活動日益加強,隨之省與省間的人員流動性逐漸加大,異地購買住房公積金的人也越來越多。
2、為了保障職員定時繳納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無房繳存職工在工作及戶籍所在城市以外購房的,可憑購房所在地的住房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無房證明及購房證明材料,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第1套住房的購房款和貸款本息。
3、為保障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購房權益,尊重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對房屋居住地的選擇權,同時也為了確保繳存公積金職工自住住房的真實性,政府放開異地購房提取限制。
Ⅸ 公積金必須打到本人卡上嗎
公積金支取有幾種途徑的。可以現金支票提取,也可以選擇轉入其他你的工行個人賬戶。取公積金時,單位一般要出一張轉賬支票,你得提供一個賬號,一般是工行的(在人家那交你就別麻煩了)。建議最好先別銷掉工資卡,等取完再銷,因為收款需要工行的賬戶。
【拓展資料】
放寬提取條件,指的是取消關於提取申請人應當「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無其他生效中的提取業務」的限制條件,調整為「提取申請人為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應當符合當前貸款無逾期的條件」。
放寬提取條件後,職工在上海有未逾期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委託中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業務或者其他生效中的提取業務,但住房公積金賬戶仍有餘額的,可以申請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後,賬戶余額充足的,也不影響其在本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或者支付房租等其他業務。
增加提取頻次,是指業主家庭自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項目正式施工之日起,五年內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頻次由「一次性」調整為「一次性或者多次」,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業主分攤的電梯建設費用。
簡化提取材料,取消職工申請提取時需提供業主家庭加裝電梯分攤費用實際支付憑證的材料要求。簡化提取材料後,加裝電梯項目正式開工的,業主家庭可根據加裝電梯(費用分攤)協議提取住房公積金,最大限度盡早實現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加裝電梯資金籌措的支持。
此外,業主家庭首次提取後,需要就該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中個人所需支付的建設費用再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免於提交加裝電梯(費用分攤)協議。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表示,將繼續助力上海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民心工程」,使住房公積金在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改善市民居住條件上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