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手頭緊農民進城購房有了專屬貸款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三部門上周五聯合發布的通知,對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進行調整的方案將於22日起執行,該調整方向主要是向鼓勵購房端傾斜。樓市去庫存是今年五大重點任務之一,春節前,央行和銀監會已聯合發文降低非限購城市的首付比例,2月便已打出兩記重拳,而針對三四線城市這樣整體房價不高而庫存偏多的城市,如何利用戶籍以及補貼等鼓勵制度吸引農民進城購房將是重點。
隨著新型城鎮化進程的穩步推進,農民出於結婚、養老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在城鎮尤其是中小城市和縣域購房的需求不斷增長。但受購房能力不足、與一般房貸條件不匹配等條件制約,在城市安家並沒有那麼容易。近日,中國農業銀行推出國內首個專門針對農民群體的個人住房貸款產品——「農民安家貸」,致力於滿足廣大農民進城購買商品住房的需求。
「農民安家貸」即是一款農民進城購房的貸款產品,具有準入門檻低、利率優惠、手續簡便、還款靈活等特點,旨在解決農民進城購房貸款准入難、條件高、費用多、辦理慢等問題。借款對象為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享有集體經濟組織權益或為新入城鎮戶籍未滿1年(含1年)的農民,其首套房按借款人首付比例進行相應的利率折扣。
具體來看,「農民安家貸」通過一系列優化措施,為農民提供便利服務,減輕農民負擔。一是優化准入門檻,制定符合農民特點的評分准入標准,解決農民融資難的問題;二是簡化收入認定,允許收入證明書或收入聲明加銀行收入流水,或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證明等形式,破解農民收入證明難問題;三是降低貸款成本,對首付款比例達到30%及以上的貸款,實行優惠利率,並鼓勵分行因地制宜,提供優惠利率,解決農民融資貴問題;四是提供靈活還款方式,針對農民收入的季節性特點,除按月外,增加按季、半年及按年等還款方式,對提前還款免收違約金,緩解農民還款壓力。
值得一提的是,多地「農民安家貸」業務均引入了政策性擔保體系,創新風險分擔機制。「這將有效解決農民進城購房貸款准入難、條件高、費用多、辦理慢等難題,彰顯出政府、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決心。」業內人士認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2-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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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農行辦理貸款服務的優勢
特點,四個特色服務:
一、是服務現代農業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重點扶持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發展前景好的龍頭企業發展,推動千家萬戶的農戶小生產與國際國內大市場對接。積極介入特色農業和特色資源開發領域,培育農村經濟新的增長點。加大對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的信貸投入,暢通城鄉商品雙向流動渠道。配合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為農產品(18.88,-0.20,-1.05%)貿易和境外農業資源綜合開發提供全球化金融服務。
二、是服務城鄉一體化,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大力扶持勞動密集型、創新型、特色型縣域中小企業和小企業集群發展,培育縣域經濟支柱產業。抓住城鄉產業依存度和相融度提高的機遇,制定實施對城市周邊的工業園區和大型企業上下游產業鏈的整體服務方案,促進城鄉產業融合。為農村城鎮化中的水電路氣暖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科教文衛、通信傳媒等公共事業項目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利用覆蓋全國所有縣域的骨幹金融服務網路,為其他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和中央政府調控農村經濟提供網路平台。
三、是服務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在東部發達地區,積極為企業擴大再生產和拓展市場提供創新服務,推動產業梯次轉移和資本流動。在中西部地區,加大對重點縣支行的指導和扶持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著力培植一批能夠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和支柱企業。在西藏、青海、新疆兵團和其他經濟金融欠發達地區,履行好公共金融服務職能,促進公共金融服務均等化。
四、是服務農民生產生活,促進農民增收。以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基地內配套農戶為重點,穩步增加農戶貸款規模,發展農村消費信貸業務,幫助農民發展生產和提升消費結構。積極參加政策性貸款招標,努力提高扶貧信貸資金使用效益,推動貧困農戶脫貧致富。依託電子化服務網路和特色銀行卡產品,為進城務工農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代發工資和匯兌服務。大力推廣電子銀行、銀行卡、保險、基金以及個人 理財等金融新產品,為相當一部分先富起來的農民提供更高層次的金融服務。發展對其他農村金融機構的批發性融資業務,增強其發放農戶貸款的資金實力。
優勢:
一、是有利於新農村建設戰略的順利實施。當前,農村金融仍是整個金融體系的薄弱環節,與新農村建設的要求還不相適應。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少,產品和服務單一,農村資金外流嚴重,「三農」貸款難問題突出,「三農」金融服務不足的矛盾亟待解決。作為惟一一家在全國所有縣域都有分支機構的大型商業銀行,農行擁有全國最多的物理網點,最大的從業人員隊伍,覆蓋面最廣的電子化網路,最廣泛的客戶群體,功能全面的業務產品體系和先進的科技支持系統,在服務縣域經濟方面具有資金、網路和專業等方面的獨特優勢。農業銀行堅持面向「三農」,為廣大縣域客戶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成為縣域先進金融產品的推廣者和農村金融層次提升的引導者,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
二、是有利於優化國家金融戰略布局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從國家金融戰略布局來看,除農行外,其他大型商業銀行逐步退出了相當部分縣域市場,主要為大城市、大客戶和大項目服務;合作金融機構單個經營規模較小、市場較分散,系統服務能力相對較弱;政策性銀行受服務功能限制,只能在特定領域開展業務。而農行擁有1萬多個大中城市網點、1.4萬多個縣域網點和多家海外分支機構,建成了國內最大的金融服務網路,在國家金融戰略布局中發揮著連接城鄉金融橋梁和紐帶的重要作用。同時,農行能提供對公、對私、銀行卡和電子銀行四大系列230多種產品,代理 證券、保險、基金、黃金等其他金融產品和服務,並不斷推出綜合化、集成化、精細化和套餐化的新型金融產品。在「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新階段,農業銀行面向「三農」,以縣域為基礎,發揮農村金融的骨乾和支柱作用,城鄉聯動,農工商綜合經營,既可以促進城鄉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又有助於建立適應「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緩解銀行業同質化競爭的問題。
三、是有利於發揮農行自身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長期以來,農行以服務「三農」 為己任,形成了獨特的市場布局和鮮明的經營特色。2006年年底縣域貸款和城市行管理的涉農貸款共計1.7萬億元,佔全部貸款的55%;農行60%的網點、51%的員工和42% 的存款也都分布在縣域。在 國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步伐加快的大背景下,新農村建設實際上已全面涵蓋各種經濟成分和越來越多的產業,農村金融需求正在呈現出綜合化、多樣性的特徵,客戶價值鏈不斷延長,農行在縣域的有效發展空間也在日益拓寬。著眼於充分發揮在縣域的固有優勢,著眼於未來潛在的市場,農行都應繼續鞏固縣域商業金融主渠道地位,夯實業務發展基礎,增強核心競爭力,在積極服務新農村建設中實現可持續發展。
㈢ 中國目前農戶貸款的現狀P2P金融有哪些切入
純粹的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貸款現實就是,逾期壞賬高得嚇人。想做好農村市場,短期來看基本不可能。農信社做了好多年農村的借款了,壞賬逾期還是高得嚇人。
之前的工作會接觸到農村借貸市場這塊,專注做農戶的從事農業生產的,風險很難降下來。原因如下:
1.本身從事農業生產的風險還是比較高的,農業生產豐年和欠收這些都是交替循環的,收入很難保障。農產品價格本身也很難保證利潤。
2.農業人口,因為教育等和本身的所處的環境來看,契約精神其實沒那麼強,在他們看來,晚幾天還款其實沒什麼的,最後只要還款了,就不涉及誠信什麼的。但是對於企業來說,逾期這些問題就很頭疼了。
3.有一段時間,我跟公司的信貸同事去過部分有業務的農村地區。好幾個借款人采訪他就是在麻將桌邊。更有一位一邊輸液一般打麻將。
4.純做農村市場,就基本和做公益一樣,企業是很難盈利的,一筆借款額度兩三萬的居多,貸前調查代後管理,還一樣不能少。企業的借款成本其實是很高的。
但是,農戶們勤奮嗎?他們真的很勤奮,但是也有少部分好吃懶做的,多數是老實人,老實人踏實種地,反而不會想太多借錢的事。老是借錢的,要麼真是有借款需求,踏實做事的,或是家裡有事應急的。但是,也遇到,借幾萬跑路的、賴賬的。
純農戶的借款需求,其實不太適合企業來做,政府出面,可能會更好。
那麼,是不是農村地區的市場就沒潛力了呢?關鍵是如何定義這個范圍。圍繞農村地區的鄉鎮、三四線城市的小微經營者他們的借款需求還是很不錯的。
有很多的農戶,開始離開土地,到城鎮、三四線城市打拚了。離開土地的這一批人,更能吃苦,更努力。有意思開始從事經營活動的這批人,是十分在意自己的借款信譽的。這部分市場還是很大的,也是能夠給企業帶來利潤的。未來,如果瞄準農村城鎮化這塊的借貸市場,機會還是很大。
㈣ 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改革什麼意思
新型城鎮化需要金融支持
新型城鎮化建設不僅是推動經濟發展與轉型的重點,更是未來幾年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努力方向;既是擴大國內需求的最大潛力,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
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新型城鎮化離不開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需要加強城鎮能源、供水、交通、通信、文化娛樂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住房、教育、就業、醫療、養老等城鎮公共服務。作為公共物品的投入,政府財政資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由於財政資金有限,而各地區政府財政實力存在較大差異,僅靠財政資金是無法滿足新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快速發展的要求的。因此,從投資方向到具體的管理,再到具體的籌資、融資機制,需要全方位的考慮和創新。要把社會金融投入擺到重要位置,使其成為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基礎設施建設的另一主要資金來源。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還會產生各種金融需求,這涉及債券發行、股票融資、信貸投放、保險保障需求等各個金融子行業相關領域。此外,新型城鎮化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意味著金融業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時還需努力適應新形勢、創新新產品,以提供新型金融融資支持服務。
伴隨新型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作為與實體經濟緊密相連的金融業,金融需求將是一個不斷產生、持續釋放的長期過程。新型城鎮化更追求質量和效率,對金融服務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智能、集約、低碳、綠色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不僅對中小城鎮基礎設施貸款提出金融新需求,而且中小城鎮建設、生態城鎮建設的資金需求也將明顯增加。在這一情況下,如何適應城鎮化建設要求、構建有利於城鎮化建設的新型城鎮化金融體系,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和研究。在具體操作層面,如何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快速適應,並加大力度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新需求,助力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和順利轉型,則是當下金融行業亟需關注和解決的問題。具體而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構建法律法規政策支持體系,分層強化並落實監管職能責任的轉變。可以考慮研究出台各項加大支持中小微企業、「三農」的政策措施,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可在存款准備金、再貼現、再貸款、合意貸款規模等方面給予傾斜,在相關新金融業務開辦、金融市場准入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可以考慮通過給予稅收優惠、財政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規范和引導金融機構及民間融資將更多資源投向新型城鎮化,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分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金融支持城鎮化的推進提供更有效的激勵機制以及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保障。
二是構建差異化的金融組織體系。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在服務對象上,要「大小並舉」,在注重大企業、大城市的同時,也注重小微企業、小城鎮;在注重企業法人的同時,也重視自然人的融資需求。要結合各地新型城鎮化特色,通過創新發展各類草根金融機構和組織,增加小城鎮基礎設施、機構網點和人員配置,把更多的金融資源輸送到最基層、有需求的每個小企業、家庭和個人手中。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應面向社區,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融合,加強對農業產業化企業、城鎮中小微企業、家庭農場等領域的金融支持。為此,可考慮放鬆金融管制,在有效防控內部操作風險的前提下,通過適當放權激發基層網點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服務能力,同時降低門檻,大力發展立足本土和社區的各類小型金融服務機構。
三是構建微觀金融組織、服務和產品創新體系。積極推動大銀行下沉服務,設立小微企業專營機構,做精做專城商行、農商行等地方小法人機構,擴大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試點。可根據小微企業、「三農」的特殊需求和抵押物不足、信用記錄不全等特點,量身定製相應的新型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運用供應鏈融資、訂單融資、應收賬款融資、存貨融資、小企業債權集合信託、網路聯保、信貸工廠等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模式,積極發展滿足多樣化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以實現更好地為新型城鎮化提供新金融服務的目的。
四是構建地方性信用與交易體系。可考慮通過創建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分層信用體系,建立農村信用信息資料庫,形成並逐步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同時,可考慮積極引入住房等各類抵(質)押物的市場化定價機制,通過農村信用體系的健全和完善,解決「三農」貸款抵(質)押物不足的問題,讓它們變成標准化、可交易的產品,進行有序流通,從而降低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風險。五是構建地方性的直接融資體系。實現以間接融資為主向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並重的轉變,更加註重小微企業、家庭和個人的財富管理和資產增值需求。可考慮通過政策引導和金融創新,開辦消費金融公司等,運用私募股權機制和各類民間資金轉化平台,把民間資金調動起來,讓更多的信貸資金配置到私營部門,讓其投向實體經濟和新型城鎮化建設。在交通、綠化、供水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可實行政府調控下的市場化運作,形成民間資金支持新型城鎮化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資本集聚和區域循環機制。
㈤ 農村戶口怎麼貸款
農村戶口占我國人口比例挺大的,不少人都想創業做生意,可是缺乏一定的資金。其實現在有很多城商行或信用社、農行都可以辦理農村創業貸款。今天我們就來介紹一下,農村戶口怎麼貸款。
農村戶口怎麼申請貸款
每個地區的貸款政策不同,我們以農業銀行為例,介紹一下相關的貸款業務。
一、貸款用途
按照貸款用途劃分,城鎮化建設貸款可分為:城鎮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貸款、土地整理貸款、棚戶區改造貸款、安置房建設貸款、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城鎮綜合開發建設貸款,滿足各自領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融資需求。
二、申請流程
1、由借款人向經辦行提出貸款申請,除須提交農業銀行固定資產貸款規定的資料外,還須提供:
(1)當地政府城鎮或城鄉發展規劃以及上級政府的批准文件;
(2)當地政府出台的支持城鎮化建設的財稅優惠、土地利用、產業扶持等支持政策文件;
(3)載明客戶從事城鎮化建設的營業執照;
(4)項目涉及土地增減掛鉤的,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項目實施增減掛鉤的批復文件;
(5)項目涉及園區建設的,須提供列入省級(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園區的批准文件。
2、經營行受理客戶申請,初步了解借款人及項目主要情況,收集相關資料,直接或逐級向有權調查行客戶部門申請項目調查。
3、有權調查行客戶部門受理貸款申報後,認為項目基本可行的,組織貸款調查評估;認為項目不可行的,報客戶部門負責人或主管行長同意後可終止信貸程序。
三、調查和評估
城鎮化建設貸款調查和評估的主要內容除固定資產貸款調查的主要內容外,如借款人概況、項目概況、貸款償還能力、貸款擔保、貸款風險因素等方面,應重點調查:
1、城鎮經濟環境分析,當地近三年地區生產總值、財政收入、支出和負債情況,計算最近年度地方政府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評價項目是否符合區域准入條件,是否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等;
2、城鎮發展總體規劃編制情況,規劃是否經上級政府批准;當地政府出台的財政、稅收、土地利用等支持政策及其對項目運作的影響等;
3、當地產業發展情況及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能力,以此判斷項目是否具備產業支撐;
4、當地人口總量、城鎮與農村戶籍人口數量、城鎮常住人口數量,以及最近三年當地總人口、城鎮與農村戶籍人口、城鎮常住人口的增長情況,並以此判斷項目建設是否與當地人口城鎮化的進程相適應
㈥ 農業耕地能辦理貸款嗎
可以抵押貸款。
土地流轉新政策:
1、加快土地確權。
土地確權登記意義深遠,確權以後有利於土地流轉。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民和土地流轉者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
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物權意識,有助於在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推進過程中,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2、規范土地流轉。
但目前土地流轉存在農民自行流轉多、報村和鄉鎮批准備案少,口頭協議流轉多、簽訂書面合同少等諸多問題,盡快制定土地流轉政策,規范土地流轉程序迫在眉睫。
各地政府應逐漸嚴格土地流轉管理,規范流轉程序,完善合同管理,流轉合同標准化,流轉期限不得超過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年限。一旦土地流轉發生糾紛處理難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近幾年各省市因土地流轉引發的糾紛,呈逐年上升趨勢。
3、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中央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第一條就是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這就意味著耕地紅線要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仍然必須堅守,同時現有耕地面積必須保持基本穩定。
在農地流轉不斷擴大及建設新型現代農業的新形勢下,國土資源部將會繼續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同時探索新形勢下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創新,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堅持數量質量並重,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4、搭建土地交易平台。
伴隨著土地流轉制度出台,加快了各地相繼實施農地流轉試點,就直接促進農村產權交易所的成立,為農地入市搭建平台,建立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機構,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搭建縣鄉村三級寬頻網路信息平台,及時准確公開土地流轉信息,加強對流轉信息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及時為廣大農戶提供土地流轉政策咨詢、土地登記、信息發布、合同制定、糾紛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務。
5、土地承包權抵押貸款。
2014年號文件已經開始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流轉將是盤活農村資源的契機。一旦土地能實行規范化流轉,那麼抵押貸款就成為可能,土地就能產生增值。同時讓農地在生產、生活中可創造更寬松的經營渠道,激發一批承包大戶的積極性。
開展農村耕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解決了種植大戶因資金短缺不能滿足規模種植需要的問題,有效破解了種田大戶發展的資金"瓶頸"難題,促進了農業產業集約化經營。
而且有助於涉農金融機構探索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加快建立農村現代金融制度,促進了農村地區加快對耕地承包經營權證的頒發進度、完善農村耕地流轉市場及健全農業風險保障機制建設等方面的農村體制機制創新,並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
㈦ 農業銀行貸款業務有哪些
中國農業銀行的個人貸款種類很多,主要包括住房貸款、汽車貸款、消費貸款、行業幫扶貸款、質押貸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助學貸款等多種類型的貸款。由於類型較多,建議根據個人情況申請相應類型的貸款。您可以登錄農行個人網銀查看
中國農業銀行有很多貸款產品。除了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提供特色服務外,還在個人和企業服務中推出了一些特色業務板塊
1、中國農業銀行三農貸款產品
三農個人產品:金穗惠農卡、惠農信用卡、農民小額貸款、地震災區農民住房貸款、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
三農公共產品:惠農特產品金融服務,包括農業產業化集群客戶金融、信用保險業務、季節性收購貸款、縣域商品流通市場建設貸款、化肥淡季商業儲備貸款、農村城鎮化貸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民專業合作社流動資金貸款(福建省分行)、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福建省分行),一般金融服務包括循環授信額度、流動資金貸款。
2、農行個人貸款產品個人貸款產品-安珠好時貸款系列
在中國農業銀行的貸款產品中,安珠好時貸款系列產品包括:個人一手住房貸款、個人二手房貸款、個人住房及公積金組合貸款、個人住房循環貸款、置換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直接客戶貸款、個人住房非交易轉讓貸款、個人住房接力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假期計劃」。
個人貸款產品——消費好時貸款系列
在中國農業銀行的貸款產品中,安珠好時貸款系列產品包括:關於工資貸款、個人汽車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消費保險貸款(即個人消費保證保險貸款)、留學貸款、商業助學貸款和家居裝修貸款。
個人貸款產品——創業好時貸款系列
在中國農業銀行的貸款產品中,好時貸款系列產品包括:個人產業幫扶貸款、個人一手商品房貸款、個人二手商品房貸款、旺鋪貸款。
個人貸款產品——特色貸款系列
中國農業銀行貸款產品中的特色貸款系列產品包括:住房抵押貸款(即房地產抵押貸款)、個人綜合信用貸款、卡捷貸款、存款貸款環節、二手房交易資金託管、個人自助循環貸款、個人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氣球貸款(貸款利息及部分本金分期償還,剩餘本金到期一次償還)和個人質押貸款。
3、農行企業貸款產品融資及授信: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循環授信額度、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房地產貸款、內貿融資、擔保承諾、委託聯合貸款。
㈧ 農行網捷貸利息多少
這個是沒有固定利息的。是因為貸款的種類和央行的基準利率的不同而導致的。目前農行網捷貸貸款年利率最低為4.5675%,且根據最新消息得知,農行自2020年7月7日起,按區域實行網捷貸利率促銷,促銷利率分別有4.3%、4.4%、4.5%,具體詳情可去官網查詢。
拓展資料:
中國農業銀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成立於1951年,中國主要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提供商之一。
該行提供各種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產品和服務,同時開展金融市場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業務范圍還涵蓋投資銀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賃、人壽保險等領域。並在上海和中國香港上市。
人民幣業務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 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等。
外匯業務
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
主要品牌
金鑰匙:金鑰匙是中國農業銀行個人金融品牌。
金光道:金光道是中國農業銀行以客戶需求為導向,通過創新產品與服務,全面整合各類本外幣存貸款及中間業務,為客戶提供專業的對公金融服務品牌。
金e順:金e順是中國農業銀行基於現代電子信息技術的在線金融服務品牌,主要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自助銀行、電視銀行(家居銀行)等在內的交易渠道體系,以及客戶服務中心、消息服務和經營門戶網站等在內的服務渠道體系。
金益農:中國農業銀行針對三農客戶推出的中國第一個三農金融服務品牌,其金融產品涵蓋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為發展現代農業服務、為農村商品流通服務、為農村中小企業服務、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資源開發服務、為農村城鎮化建設服務、為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服務、加強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八大領域。
金穗卡: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卡產品品牌,包含信用卡、借記卡兩大產品體系。
㈨ 農業耕地能辦貸款嗎
可以抵押貸款。
土地流轉新政策
1、加快土地確權
土地確權登記意義深遠,確權以後有利於土地流轉。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民和土地流轉者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物權意識,有助於在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推進過程中,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2、規范土地流轉
但目前土地流轉存在農民自行流轉多、報村和鄉鎮批准備案少,口頭協議流轉多、簽訂書面合同少等諸多問題,盡快制定土地流轉政策,規范土地流轉程序迫在眉睫。各地政府應逐漸嚴格土地流轉管理,規范流轉程序,完善合同管理,流轉合同標准化,流轉期限不得超過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年限。一旦土地流轉發生糾紛處理難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近幾年各省市因土地流轉引發的糾紛,呈逐年上升趨勢。
3、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中央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第一條就是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這就意味著耕地紅線要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仍然必須堅守,同時現有耕地面積必須保持基本穩定。在農地流轉不斷擴大及建設新型現代農業的新形勢下,國土資源部將會繼續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同時探索新形勢下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創新,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堅持數量質量並重,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4、搭建土地交易平台
伴隨著土地流轉制度出台,加快了各地相繼實施農地流轉試點,就直接促進農村產權交易所的成立,為農地入市搭建平台,建立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機構,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搭建縣鄉村三級寬頻網路信息平台,及時准確公開土地流轉信息,加強對流轉信息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及時為廣大農戶提供土地流轉政策咨詢、土地登記、信息發布、合同制定、糾紛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務。
5、土地承包權抵押貸款
2014年號文件已經開始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流轉將是盤活農村資源的契機。一旦土地能實行規范化流轉,那麼抵押貸款就成為可能,土地就能產生增值。同時讓農地在生產、生活中可創造更寬松的經營渠道,激發一批承包大戶的積極性。開展農村耕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解決了種植大戶因資金短缺不能滿足規模種植需要的問題,有效破解了種田大戶發展的資金"瓶頸"難題,促進了農業產業集約化經營。而且有助於涉農金融機構探索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加快建立農村現代金融制度,促進了農村地區加快對耕地承包經營權證的頒發進度、完善農村耕地流轉市場及健全農業風險保障機制建設等方面的農村體制機制創新,並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
6、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農地入市有兩個前提,第一它必須是經營型的建設用地,第二必須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針對已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政府要在夯實土地權能的同時改革征地制度,規范征地程序,建立科學的、多元的征地補償制度、保障和就業制度。農業創富者們也希望通過轉變政府職能,能為城鄉土地的流轉建立一個統一的交易服務平台。
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並表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應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7、推進城鎮化建設
在城鎮化加速推進的背景下,作為農民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宅基地本可為農民進城提供第一筆資金,但在現有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宅基地的流轉仍受到諸多限制。允許流轉戶農民在自願基礎上通過市場流轉方式出讓承包地、房屋、合規面積的宅基地並獲得財產收益。這將解除農村勞動力進城落戶的後顧之憂。雖然城鎮化將成為中國經濟的發展主線之一,但目前宅基地管理依然停留在城鄉二元結構的思維框架內。農村宅基地流轉的主體既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是其他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城鎮居民。從物權平等的角度看,限制農村宅基地流轉的主體范圍缺乏正當依據。
結語:
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導和規范建設用地入市,完善宅基地管理,加快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2014年兩會,農業創富者們期待,土地流轉有利於更加高效、經濟地利用土地資源。土地流轉將促進傳統小農經濟向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的現代大農業轉型,在這個過程中種植業、養殖業以及其上游的種業、飼料等行業的規模化程度大幅提升,整個行業的市場規模和大企業市場份額都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相關知識: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全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伴隨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農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明顯加快,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已成為必然趨勢。實踐證明,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有利於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有利於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有利於促進農業技術推廣應用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應從我國人多地少、農村情況千差萬別的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地推進。為引導農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理解、准確把握中央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和走生產技術先進、經營規模適度、市場競爭力強、生態環境可持續的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穩,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典型示範引導,鼓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使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彎路。
(二)基本原則
――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
――堅持以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創新,支持基層先行先試,靠改革破解發展難題。
――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以農民為主體,政府扶持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堅持經營規模適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經營規模,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兼顧效率與公平,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確保農地農用,重點支持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
二、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
(三)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權利、登記記載權利、證書證明權利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為開展土地流轉、調處土地糾紛、完善補貼政策、進行征地補償和抵押擔保提供重要依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台,方便群眾查詢,利於服務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切實維護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
(四)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地方全面負責的要求,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關系穩定,以現有承包台賬、合同、證書為依據確認承包地歸屬;堅持依法規范操作,嚴格執行政策,按照規定內容和程序開展工作;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依靠村民民主協商,自主解決矛盾糾紛;從實際出發,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為基礎,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依據,採用符合標准規范、農民群眾認可的技術方法;堅持分級負責,強化縣鄉兩級的責任,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工作質量。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議和具體工作指導意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助。
三、規范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五)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承包農戶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導農戶長期流轉承包地並促進其轉移就業。鼓勵農民在自願前提下採取互換並地方式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土地流轉優先權。以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原則上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且需經發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轉的,應當依法報發包方備案。抓緊研究探索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的相互權利關系和具體實現形式。按照全國統一安排,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研究制定統一規范的實施辦法,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
(六)嚴格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流轉期限應由流轉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沒有農戶的書面委託,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防止少數基層幹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嚴禁通過定任務、下指標或將流轉面積、流轉比例納入績效考核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
(七)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流轉市場運行規范,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依託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台,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路,建立土地流轉監測制度,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等服務。土地流轉服務主體可以開展信息溝通、委託流轉等服務,但禁止層層轉包從中牟利。土地流轉給非本村(組)集體成員或村(組)集體受農戶委託統一組織流轉並利用集體資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礎設施使用費和土地流轉管理服務費,用於農田基本建設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導承包農戶與流入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並使用統一的省級合同示範文本。依法保護流入方的土地經營權益,流轉合同到期後流入方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約。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健全糾紛調處機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糾紛。
(八)合理確定土地經營規模。各地要依據自然經濟條件、農村勞動力轉移情況、農業機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確定本地區土地規模經營的適宜標准。防止脫離實際、違背農民意願,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的傾向。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創新規模經營方式,在引導土地資源適度集聚的同時,通過農民的合作與聯合、開展社會化服務等多種形式,提升農業規模化經營水平。
(九)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原有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歸屬由承包農戶與流入方協商確定,新增部分應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按照實際糧食播種面積或產量對生產者補貼試點。對從事糧食規模化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符合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條件的,要優先安排。探索選擇運行規范的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開展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抓緊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允許用糧食作物、生產及配套輔助設施進行抵押融資。糧食品種保險要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並適當提高對產糧大縣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相應配套辦法,更好地為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提供支持服務。
(十)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嚴禁破壞、污染、圈佔閑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堅決查處通過「以租代征」違法違規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堅決禁止擅自將耕地「非農化」。利用規劃和標准引導設施農業發展,強化設施農用地的用途監管。採取措施保證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可以通過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辦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為。在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不符合產業規劃的經營行為不再享受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合理引導糧田流轉價格,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
四、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十一)發揮家庭經營的基礎作用。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普通農戶仍佔大多數,要繼續重視和扶持其發展農業生產。重點培育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專業化、集約化農業生產的家庭農場,使之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分級建立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健全管理服務制度,加強示範引導。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准農田,並優先流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農戶。
(十二)探索新的集體經營方式。集體經濟組織要積極為承包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生產服務,通過統一服務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託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各地要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和豐富集體經營的實現形式。
(十三)加快發展農戶間的合作經營。鼓勵承包農戶通過共同使用農業機械、開展聯合營銷等方式發展聯戶經營。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組織,深入推進示範社創建活動,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農社對接。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探索建立農戶入股土地生產性能評價制度,按照耕地數量質量、參照當地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格計價折股。
(十四)鼓勵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涉農企業重點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引導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准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支持農業企業與農戶、農民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合理分工、互利共贏。支持經濟發達地區通過農業示範園區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共同出資、相互持股,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混合所有制經濟。
(十五)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鼓勵地方擴大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扶持資金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加快建立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的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可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並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綜合運用貨幣和財稅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分散規模經營風險。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設立融資擔保專項資金、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
(十六)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範。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租地條件、經營范圍和違規處罰等作出規定。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按面積實行分級備案,嚴格准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浪費農地資源、損害農民土地權益,防範承包農戶因流入方違約或經營不善遭受損失。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土地用途和風險防範能力等開展監督檢查,查驗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況,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對符合要求的可給予政策扶持。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並加強對各地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十七)培育多元社會化服務組織。鞏固鄉鎮涉農公共服務機構基礎條件建設成果。鼓勵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圍繞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拓展服務范圍。大力培育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積極發展良種種苗繁育、統防統治、測土配方施肥、糞污集中處理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服務業,支持建設糧食烘乾、農機場庫棚和倉儲物流等配套基礎設施。農產品初加工和農業灌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鼓勵以縣為單位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創建活動。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鼓勵向經營性服務組織購買易監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務。研究制定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的指導性目錄,建立健全購買服務的標准合同、規范程序和監督機制。積極推廣既不改變農戶承包關系,又保證地有人種的託管服務模式,鼓勵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和農機合作社開展全程託管或主要生產環節託管,實現統一耕作,規模化生產。
(十八)開展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制定專門規劃和政策,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整合教育培訓資源,改善農業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涉農專業辦學條件,加快發展農業職業教育,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遠程教育。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圍繞主導產業開展農業技能和經營能力培養培訓,擴大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養培訓規模,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的培養培訓力度,把青年農民納入國家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努力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認定、扶持體系,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制度。
(十九)發揮供銷合作社的優勢和作用。扎實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台。利用供銷合作社農資經營渠道,深化行業合作,推進技物結合,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服務。推動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流通企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網路終端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開展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鼓勵基層供銷合作社針對農業生產重要環節,與農民簽訂服務協議,開展合作式、訂單式服務,提高服務規模化水平。
土地問題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事關全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中央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辦事,及時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堅持從實際出發,加強調查研究,搞好分類指導,充分利用農村改革試驗區、現代農業示範區等開展試點試驗,認真總結基層和農民群眾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牢固樹立政策觀念,准確把握政策要求,營造良好的改革發展環境。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明確相應機構承擔農村經管工作職責,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負。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緊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工作指導和檢查監督制度,健全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