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貸款買房嗎
可以買房子啊(條件是必須提供一年以上,二年以內的稅單或者社保)、貸款的話要提供收入證明、稅單、戶口本、婚姻證明、身份證等材料就行了,您想到郊區買房子,這個問的太籠統了,具體的要看哪個板塊的!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買房子,但要提供一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稅單或社會綜合保險,貸款要有收入證明,遠郊的房價1.2萬/平左右
Ⅱ 我在外地工作,可以在上海貸款買房嗎
可以的
需要提供你戶籍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婚姻狀況(結婚證或未婚證明),收入證明(外地公司開具的證明可能需要提供稅單,視銀行的不同要求不同,有些不用提供稅單,如果你是公務員就比較好辦了,銀行對於資料的信賴度會高些),身份證
其他的手續和上海人買房是一樣的。
Ⅲ 使用上海公積金在外地貸款買房可以嗎
1、首先要確認兩地是否能夠互認公積金異地購房。
2、如果確認,需要在公積金繳納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一份異地繳存公積金證明和一份最近12個月的繳存明細,切記需要蓋章;
3、還需要找到可以接受異地公積金購房的樓盤,找到後先交房子的首付款(這個時候得到的是首付款票據,不是購房合同),接下來准備公積金貸款所需的材料,大概有收入證明(在單位開)、婚姻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勞務關系(公司開)、徵信報告(各大城市的中國人民銀行列印)和前面開具的兩份公積金的材料等,其他材料每個城市可能略有不同;
4、材料齊全後,填寫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根據每個城市審批表的細節,補充相應的材料,大多都是身份證復印件等這一類的;
5、簽購房合同,也可採用郵遞的方式,這個上面除了簽字,還要蓋私章,一式六份,如果不是面簽一定要仔細閱讀每一份合同的內容,有疑問弄清楚再簽字,完成後郵遞給顧問,接下來就等待銀行和購房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面簽;
6、面簽:面簽是必須本人到場的,如果是夫妻,那麼雙方都必須到場,不能委託。面簽除了確認你本人的購房意願,還簽貸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等;
7、最後就是等待放款通知,放款時間一般在面簽後1-4個月左右,放款後,取回你的購房材料,包括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貸款憑據、抵押合同和公積金使用情況的回執單,必須注意的是該通知單應該交給公積金繳納地的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切勿丟失,其它材料自己保存。
Ⅳ 外地人在上海買房可以貸款嗎,怎樣貸款
你用你購買的房子做抵押,不需要本地擔保人。
如果你是買一手房沒問題,但二手房可能貸款有問題,一般銀行不對貸給房價在40萬以下的借款人的,當然是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做法。
Ⅳ 在上海買房,可以在外地的銀行申請純商業貸款嗎
可以。
按揭貸款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有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Ⅵ 上海可不可以用在外地的兩套房子做抵押在上海貸款買房子呢
應該要在遼寧當地把房子抵押貸款,然後把貸款的錢打到你上海的帳戶上來,做為你在上海買房的首付.
Ⅶ 上海買房可以異地貸款嗎
若准備通過招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需通過房產所在城市提出申請。
Ⅷ 在上海交的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嗎
異地購房提供材料可提取。
提取流程:
1、需要向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上海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辦理異地貸款的申請,工作人員會確認你的申請所述信息是否屬實,確認無誤之後,工作人員將為你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使用證明等資料前往老家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資料,工作人員會審核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與此同時,上海的管理中心會對你的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委會)是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監督檢查本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能。
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並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勞動保障、民政、人事、工商、房地資源、統計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三條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基礎上浮動確定。每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月繳存最高限額,由市公積金管委會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全面、准確掌握單位及其職工的相關信息,督促單位依法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注銷等手續。
工商、勞動保障和統計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單位及其職工的相關信息。
第六條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未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職工被新單位錄用後,新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和轉移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辦理,經督促單位在十日內仍不辦理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二十日內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