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買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
4、當前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6個月),且沒有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約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租金約定及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約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與還款意願;
6、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或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7、必須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產權人並能夠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相關合同或者證明文件、身份證明、首付款證明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材料;貸款用途為購房的,所購買的房屋必須為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8、能夠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9、符合市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條件:
(1)購買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須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得作為共同借款人;
(2)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產權共有人。
② 在上海買房子,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嗎能貸多少
公積金貸款的使用條件:
1.名下無在還公積金貸款(個人公積金總共可貸2次)
2.購房前連續6個月為正常繳納,沒有任何斷繳、補繳情況
貸款額度:
個人:無補充公積金上限可貸50w,有補充公積金可多貸10w,即總額為60w
家庭:均無補充公積金上限可貸100w,均有補充公積金即可貸滿120w
可貸滿條件:
1.月繳額大於980元(含個人月繳額+公司月繳額)
2.公積金賬戶余額大於16666.67元
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個人可貸滿50w,有補充公積金可貸滿60w
貸款額度計算:
1、月繳額>980元,余額<16667元
可貸額度=余額*30
2、月繳額<980元,余額>16667元
可貸額度=月繳額0.144.8可貸期限
3、月繳額<980元,余額<16667元
以上1和2都計算後取小
注意:上海戶口20111年1月31號之前與父母共有的房產,雖2套以內不佔用個人的購房資質,但是在公積金貸款時會有一定影響:
共有一套——看該套房屋的面積
若人均大於36.7㎡則拒貸(不能貸款公積金貸款)
若人均36.7㎡則按照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
共有兩套——拒貸(不能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
③ 上海公積金貸款政策詳解 首套房最高可貸80萬
申請辦理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符合哪些條件,需要走哪些程序?最高貸款額度是多少呢?小編為您整理成以下幾點內容。
據悉,上海個人公積金貸款,購房者購買首套房時,一人參與貸款最高可貸40萬,兩人及以上最高可貸款80萬。應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特別提醒:購房時,借款人根據自己公積金的繳納情況,到銀行進行測算,就可得知貸款的金額和每月還款數額。根據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設客戶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積金為15000元,而每月公積金貸款還款額為1500元,商業貸款還款額為1000元,在還款方式上可選擇「余額沖貸法」,即提取的公積金首先歸還當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本息(共計2500元),余額12500元可一次性償還住房商業性貸款本金,在還清住房商業性貸款本金後,尚有餘額的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因為商業性貸款利率高於公積金貸款利率。「沖還貸」後,借款人可選擇縮短原還款期限的方式或選擇還款期限不變,減少月還款額的方式進行還貸。但目前商業銀行對客戶提前還款的次數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戶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等額還貸金額保持2500元不變,那麼提取的公積金15000元,將按照原扣款方式連續每月扣款2500元。余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將足額款項注入用於還款的銀行卡中,上述兩種還款法,客戶可根據自身實際進行選擇。
如果客戶購買個人住房時申請的是商業性貸款,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住房轉讓貸款、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當時購房因各種原因沒有申請到「公積金」貸款,而現在個人公積金繳存達到規定的年限和金額,且已滿足公積金申請購房貸款的條件,雖然目前商業銀行還不能將購房商業性貸款轉換為公積金住房貸款,但卻可提取公積金進行償還商業性貸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並辦理提取公積金相關手續,就可提取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
申請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工作流程:
(一)買方要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門辦理預售登記。
(四)辦完預售登記後,買方持契約正本,填寫借款申請及借款合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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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上海買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
對於生活在上海的朋友來說購房是特別大的一筆開支,一般都會選擇公積金貸款,那麼,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
一、貸款上限提至120萬
政策: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5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10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購買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參照購買首套住房政策執行。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做相應調整。
二、該政策從4月15日起執行
解讀:調整後每戶最高貸款額度120萬元,相較於原先的最高80萬元來說,可以多貸款40萬元的公積金,而原本這40萬元是需要用商業貸款來貸款的,以基準利率、等額本息來計算,40萬元從商業貸款變成公積金貸款,還款年限為20年的話,每月還款額減少418.78元,按30年來計算的話,每月還款額減少462.89元,大大節約了購房者的成本支出。
在新政之前,個人最高可貸40萬元,家庭最高可貸80萬元的政策是從2007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而在2007年9月1日之前實施的貸款額度為個人最高30萬元,家庭最高50萬元。因此,2007年9月1日個人和家庭貸款的調整幅度分別為33.3%和60%,而此次的調整額度都達到了50%,甚至到66.7%,與上一次調整幅度基本相當。
數據顯示:2007年,上海市商品住宅的成交均價為10556元/平方米,平均每套商品住宅的成交總價為133萬元,而經過7年的時間,房價在不斷上漲,到2015年,全市商品住宅的套均總價達到了324萬元/套,相當於2007年的2.44倍。
三、「老房子」貸款年限拉長
政策:原本二手房房齡超過5年,貸款年限最高只能15年,現在6到19年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由不超過15年調整為35年與房齡之差。
⑤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有哪些
1.繳存時間: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滿足足額正常繳存公積金金達到一定時間,有的地區要求6個月(含),有的要求12個月(含),各地會有差異。
2.貸款人年齡:貸款人年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小於70歲
3.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6、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⑥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調整問答
本次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為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嚴格按照國家住建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堅持體現差別化信貸政策;
支持購買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強化信貸風險管控,以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實現政策的長期性和穩定性,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
本次調整內容均符合當前總體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和防範控制風險的方向,同時兼顧公積金貸款管理的連續性和漸進性。
本次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以往主要是審核申請貸款家庭名下住房情況,即使繳存職工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在還清後仍可再次申請。本次調整為同時審核家庭在本市名下住房情況和公積金貸款記錄。
對於購買首套住房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差別化信貸政策不作任何調整;
對已使用過1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即使名下無房,也只能按照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貸款政策;
對已經使用過兩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再向其發放第三次公積金貸款。
這將有利於體現公積金貸款的差別化和公平性,同時也體現公積金重點支持的對象。
調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貸款政策是根據本次房地產調控要求所作的相應調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積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2014年11月,為支持住房消費,本市根據人民銀行、銀監會文件要求,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均參照首套住房政策執行。
在目前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下,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參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對其首付款比例,公積金貸款利率和最高貸款限額都進行相應調整,以更好地體現與首套首次購房家庭的差別化管理。
調整借款人計算還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數比例是根據《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中「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進行調整的。
本市目前計算公積金借款人還款能力為月還款本金不超過工資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還款額占工資收入的70%左右,超過了50%-60%的上限控制標准。
本次從50%調整為40%後,能夠真實反映借款人的償債能力,月還本付息額控制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以降低公積金貸款違約風險產生。
嚴格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認定是根據《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0]179號)中「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進一步明確認定口徑。
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繳存余額倍數,通常綜合考慮貸款風險杠桿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續原則。全國其他城市都不高於25倍,普遍在10-20倍間,本市兼顧了政策連續性和漸進性等因素,從40倍適當下調至30倍(補充公積金從20倍下調10倍)。
本次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措施執行時間是什麼時候?
考慮到將政策調整對新申請貸款家庭的影響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調整以購房合同網簽時間為界。網簽時間在11月28日之後的,申請公積金貸款執行新政策,網簽時間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申請公積金貸款執行原政策不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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