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信用社不給貸款怎麼辦
不是不給貸款,貸款需要手續跟程序了,是不是手續抑或是程序出了問題了,所以,還是檢查下吧,貸款還得申請了,說白了,各個銀行得考慮出去的錢能否回來,所以就比較嚴格,
⑵ 農業耕地能辦理貸款嗎
可以抵押貸款。
土地流轉新政策:
1、加快土地確權。
土地確權登記意義深遠,確權以後有利於土地流轉。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民和土地流轉者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
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物權意識,有助於在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推進過程中,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2、規范土地流轉。
但目前土地流轉存在農民自行流轉多、報村和鄉鎮批准備案少,口頭協議流轉多、簽訂書面合同少等諸多問題,盡快制定土地流轉政策,規范土地流轉程序迫在眉睫。
各地政府應逐漸嚴格土地流轉管理,規范流轉程序,完善合同管理,流轉合同標准化,流轉期限不得超過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年限。一旦土地流轉發生糾紛處理難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近幾年各省市因土地流轉引發的糾紛,呈逐年上升趨勢。
3、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中央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第一條就是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這就意味著耕地紅線要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仍然必須堅守,同時現有耕地面積必須保持基本穩定。
在農地流轉不斷擴大及建設新型現代農業的新形勢下,國土資源部將會繼續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同時探索新形勢下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創新,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堅持數量質量並重,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4、搭建土地交易平台。
伴隨著土地流轉制度出台,加快了各地相繼實施農地流轉試點,就直接促進農村產權交易所的成立,為農地入市搭建平台,建立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機構,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搭建縣鄉村三級寬頻網路信息平台,及時准確公開土地流轉信息,加強對流轉信息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及時為廣大農戶提供土地流轉政策咨詢、土地登記、信息發布、合同制定、糾紛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務。
5、土地承包權抵押貸款。
2014年號文件已經開始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流轉將是盤活農村資源的契機。一旦土地能實行規范化流轉,那麼抵押貸款就成為可能,土地就能產生增值。同時讓農地在生產、生活中可創造更寬松的經營渠道,激發一批承包大戶的積極性。
開展農村耕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解決了種植大戶因資金短缺不能滿足規模種植需要的問題,有效破解了種田大戶發展的資金"瓶頸"難題,促進了農業產業集約化經營。
而且有助於涉農金融機構探索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加快建立農村現代金融制度,促進了農村地區加快對耕地承包經營權證的頒發進度、完善農村耕地流轉市場及健全農業風險保障機制建設等方面的農村體制機制創新,並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
⑶ 農行為什麼不給農村人貸款
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中國農業銀行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
農戶小額貸款業務流程執行《中國農業銀行個人信貸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基本流程為:申請與受理、調查、審查、審批、簽訂合同、提供信用、貸後管理、信用收回。
農戶小額貸款可用於農戶生產經營和農戶消費,主要包括:一、農戶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和農戶其他生產經營。二、農戶自身及家庭生活消費,以及醫療、學習、修繕房屋等需要。詳詢當地農行。
申請農戶小額貸款的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5年(含);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二、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三農個人貸款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開展評級,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
三、收入來源穩定,具備按期償還本息的能力;
四、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產業、行業、環保政策,貸款用途合法;
五、品行良好,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經總行或一級分行認定的,因重大自然災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還貸款除外);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詳詢農行客服95599
⑷ 農村房為什麼不能貸款
2016年3月15日《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出台,此辦法出台前,農村自建房不能抵押貸款,因《擔保法》明確規定了,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
《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過,《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出台後,試點地區的農民可用自建房抵押貸款了。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試點地區名單如下:
試點地區名單
借款人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抵押申請貸款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依法擁有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未列入征地拆遷范圍;
(三)除用於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並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一並抵押及處置。
以共有農民住房抵押的,還應當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⑸ 農民沒有種地在農行貸款,村書記給簽字,蓋章這事違法嗎
這種情況應該不屬於違法,因為農民雖然沒有種地,但他也是該村村民,不管去哪貸款,都需要村上給開介紹信的,貸不貸還是取決於銀行的。
⑹ 關於農民種地貸款難的問題
近年中央1號文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都鼓勵農民各地,你有承包土地,是可以按相關規定貨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