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業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條件:
1、18-65周歲,身體健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效身份證明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本地有固定住所。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4、信用記錄較好,無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5、在農業銀行開立個人賬戶,願意接受農業銀行信貸、結算監督。
手續:
1、客戶提出個人綜合授信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2、銀行進行調查,審查和審批。
3、銀行與借款人簽訂授信合同和借款合同。
4、抵質押方式授信辦理抵質押手續。
5、借款人按約定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6、辦理結清貸款手續。
(1)農行貸款支行審批許可權擴展閱讀:
農業銀行貸款優點:
1、一次授信,循環使用:可依據抵押、質押、保證、信用方式中的一種或組合,一次申請取得授信額度,重復循環使用。
2、用途齊全,方便靈活:貸款用途可作為住房、汽車、房屋裝修、綜合消費等消費類用途,也可為個體生產經營等經營類用途,靈活廣泛。
3、手續簡便,省心省息:借款人申請貸款後,如以房地產抵押,只需辦理一次抵押手續;可隨借隨還,利息按照實際貸款額和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 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批許可權上收是什麼意思
這個要先弄明白國有商業銀行的機構設置才行。
以全國性的大國有商業銀行(比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為例,其機構設置以權利大小化分分別是:總行——總行下設省分行——省分行下設市分行(或地州一級分行),這一級分行又稱「二級分行」——二級分行下設縣支行(或二級支行,二級支行一般直接受二級分行管轄,許可權小於縣支行)——縣支行下設辦事處(許多縣支行並無辦事處)。
一般情況下,企業或個人申請貸款都是先向縣支行一級遞交申請的,縣支行接受申請後,會先展開貸款調查,如果調查認為可以貸款,就可以發放貸款了。
但是,由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經濟轉型期,社會上出現了大量「懸空」銀行貸款的惡性案例,使銀行貸款遭受慘重損失。此外,縣支行一級的機構由於其特殊的環境,往往無法「拒絕」地方政府的一些超出貸款規定的要求,所以,各國有商業銀行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葉起,即逐漸收回了縣支行一級直接審批貸款的權利,把貸款的審批權上收到二級分行,後來,又逐漸上收到了省分行。截至今日,差不多所有的縣支行都沒有權利直接審批貸款了,它們有的,只是貸前調查權利。不但是縣級支行,甚至許多二級分行都沒有審批貸款的權利了。
實際上,在具體的操作中,還有許多很復雜的規定,這個就不是一兩句話能說得清楚的了。
3. 農業銀行貸款審批
需要看您申請的農行什麼貸款,網上在線申請、實時審批的話,有農行網捷貸,該貸款是一次性還款的。網捷貸是指農業銀行向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具體可咨詢當地農行。
4. 農行的房貸怎麼申請,審批一般需要多久
具體業務種類及辦理程序、辦理條件等以當地分行有關規定為准,建議問下當地貸款行了解下。
5. 農行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貸款對象: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且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0周歲;
2.貸款額度:最高授信額度基本無限制。
3.貸款期限:貸款期限一般為1至3年(含);
4.貸款利率:按照銀行的貸款利率規定執行;
5.擔保方式:擔保採取抵押、質押和保證方式,但是不接受單純以第三方保證形式提供的擔保。
6.還款方式: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可以採取按月還息任意還本法、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一次性還本付息還款法等方式;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採取等額本息、等額本金還款法。具體還款方式由經辦行與借款人協商並在借款合同中約定。
7.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明、居住地址證明、婚姻狀況證明;(2)借款人配偶承諾共同還款的證明;(3)從事生產經營的營業執照,從事許可制經營的,應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合夥或公司制企業還應出具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或章程及驗資報告、出資協議原件及復印件;(4)貸款用途證明(如購貨合同等);(5)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證明;(6)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貸款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憑證、抵(質)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7)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8)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6. 一般農業銀行從支行到分行審批要多久,網上為什麼查不到我的貸款進度
如果您在農行申請了貸款,建議您直接聯系貸款行查詢貸款審批進度。
7. 中,建,交,工,農行的貸款審批許可權在市行還是在省行各自的貸款利率上浮多少
各行根據系統內部省級分行、地市分行的風險控制情況實行差別管理,一般來說貸款的審批許可權在地市級分行,不良貸款較高的地級分行會取消相應的貸款審批權。
8. 農行貸款審核時都經過哪些部門審批
農業銀行審核和審批的區別在於,審核主要是側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方面的內容,審批是確定這個事情能不能夠辦理。
9. 農業銀行縣級行有貸款審批許可權嗎
供參考: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經營戰略的轉移,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越來越窄,嚴重影響著縣域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為探究其原因,人行元氏縣支行對元氏縣中小企業融資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企業管理不規范。部分企業管理理念陳舊落後,家族式的管理現象嚴重,請專家、聘能人的思想意識極為薄弱,嚴重地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發展;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和財務報表普遍失真使金融機構無法判斷其真實的經營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企業的融資渠道;個別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缺乏良好的信譽度,使得金融企業背上了沉重的不良貸款包袱,挫傷了金融企業信貸支持的積極性。 2、國有商業銀行貸款許可權上收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形成矛盾。國有商業銀行卻普遍收縮在縣域地區的經營陣地,機構大量撤並,並上收經營管理許可權。 3、上存資金及郵政儲蓄的分流造成縣域資金的外流。隨著商業銀行經營體制的改革及農村小城鎮建設、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等對資金的剛性需求不斷增強,資金外流的趨勢有增無減。一是縣域郵政儲蓄成為縣域資金外流的渠道之一。截至2008年底元氏縣郵政儲蓄銀行存貸款比率為0.5%。這些資金除發放少量質押貸款及小額貸款,保留部分支付准備金外,其餘全部上劃其上級郵儲銀行管理;二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體制的改革,商業銀行貸款實行集中管理,致使縣級支行貸款功能逐漸萎縮,成為實際上的大儲蓄,資金大部分上存,造成縣域資金的外流。截止2008年末,元氏縣資金外流佔全縣各項存款余額的44%。 4、縣域經濟擔保體系不健全,政策支持力度不夠。一方面,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小而分散,缺少區域性的再擔保機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風險補償機制有待完善;另一主面,各級政府財政投入少,沒有形成有效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資本金補充機制,擔保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較弱。 5、銀行信貸管理一定程度上偏離了中小企業實際需求。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准入企業的條件高,且貸款許可權基本上收到其上級行。如中國銀行除存單質押外縣支行無審批權;盡管農業銀行新開辦縣域小企業貸款和個人生產經營貸款等業務,借款人即使能夠提供合法、足值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滿足近兩年銀行信用等級分類無不良貸款等項硬性條件,仍要以上級行審批為准。信貸許可權過度集中使得基層銀行資金規模受限,貸款失去主動性,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 6、服務中小企業的政策環境亟待改善。中小企業本身規模較小,起點低,應是鼓勵和扶植的對象,但實際情況是,中小企業的名義稅率雖然低,實際稅負反而高。中小企業所得稅多執行核定徵收,有些虧損的中小企業本無應納稅所得額,按核定辦法卻徵收所得稅等等,不合理的稅負不利於中小企業發展。另外,行政審批收費過高也加重了中小企業負擔。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建議 1、企業要加強自身建設,實行科學規范化管理。一是企業要加強「自律」,把誠實守信與產品質量作為最重要的生命線,打造良好的企業信譽;二是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注重信息的採集,實現企業的穩健發展,防止盲目投資造成的損失;三是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健全財務制度,真實反映經濟運行結果,樹立正確的信用觀念,堅決克服惡意逃廢貸款短期行為。 2、地方政府要採取有力措施,整治縣域經濟發展軟環境。一是地方政府要下大力氣整治社會信用環境,重塑社會信用基礎,改變以往在處理銀企關系時單純從地方企業和局部利益出發的做法,切實維護金融債權,增強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信心,更好地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二是深入創建金融安全區,防止新增逃廢債的發生,維護金融債權。三是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完善信貸中介服務,建立運轉有效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解決其貸款難問題,為縣域中小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四是對產業發展龍頭企業、科技含量高的新興企業貸款,地方財政給予貼息扶持,以幫助其發展壯大。 3、人民銀行、監管局要引導、推動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監管局應對不利於中小企業貸款的條款進行梳理,擴大融資供給,通過立法使民間融資走向合法化和規范化。人民銀行要通過舉辦項目推介會等方式引進外地金融機構,增加對本地機構競爭壓力,使其加快支持中小企業步伐;對部分會計科目進行調整,增設「中小企業貸款」科目,正確把握金融支持中小企業情況,加強監測分析。 4、增強金融服務功能,樹立縣域金融業良好形象。上級金融部門應適當下放基層金融機構的信貸管理許可權,使縣級金融機構把吸收的資金真正投入到地方經濟發展中。同時加快金融創新,不斷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引導企業推廣使用商業匯票,減緩對銀行資金運用的壓力,化解縣域經濟發展資金緊張矛盾。 5、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職能、作用及擔保和再擔保規則等。同時授權相關職能部門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業務運作、擔保范圍等進行監管,強化風險防範,保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良性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