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的公司有权利不给异地农村户口缴纳公积金吗
上海的公司有义务为其所有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论该职工的户口是否上海市户口,也不论该职工的户口是否属于城镇户口。
1996年版本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曾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工作并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及其所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但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5年公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该规定明确1996年实施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予以废止。
该规定第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也就是说,上海市从2006年1月1日起,上海市的公司应当为所有在职职工缴纳及代缴住房公积金。
Ⅱ 上海的农村户口是否可以不交公积金
公积金只为城市买房而设立的一项固定单位积累资金帐户,过去有单位分房福利,单位出一部分,自己出一部分,在社会上购买商品房,如果是单位分房,这个资金作为基金运作的
Ⅲ 上海市农村户口单位可以不给员工交公积金吗
不可以。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Ⅳ 外地农村户口在上海工作可以要求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吗可以在上海买房用吗
目前,上海的政策没有强制单位给农村户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如果你单位给其他农村户籍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应该给你也缴纳。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Ⅳ 在上海工作的农村户口的人公司都不给交住房公积金吗
公积金交的话是没有限制的。今年7月开始要求都要交了。如果公司不给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Ⅵ 我是外地的居民家庭户,在上海工作,单位不给我交公积金,可以吗
你外地的居民家庭户,在上海工作,单位可以不给你交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给予员工的福利,并不强制缴纳。
Ⅶ 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外地人(农村户口),现在想在上海买房,但是公司又不给交公积金。
个人是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只能让你们公司给你买。
如果公司不买,你又想买的话,可以试试找一些代理公司买。有一些人力资源代理公司可以有代买社保和公积金业务的。
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跟连续缴纳时间有关,外地户口一般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就可以了,各地有各地的规定,上海具体的规定时间我不太清楚,你可以直接致电上海公积金那边咨询一下。公积金缴纳额度跟以后贷款能贷多少有关。有具体的公式,也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部门。
Ⅷ 为什么农村户口在上海不交公积金
判断住房公积金是否具有强制性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
“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如果单位抱有从众心理或者侥幸心理,不遵纪守法,将付出沉重代价。
(8)上海不给农村职工交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公积金。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Ⅸ 上海民营企业不给农村户口职工交公积金,违法吗
可以交,但不交也不违法。
给农村户口职工缴纳公积金不是强制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类型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另外,在本市参加工作的外省市户籍职工、本市农业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