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购房贷款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已拥有1套房的居民家庭,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首套首付比例提升至35%;即使本市无房,只要家庭有过房贷纪录,再次申请住房贷款就算二套贷款。二套贷款购买普宅首付5成、购买非普住宅首付7成;(即认房认贷)。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余额的40倍降至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将至10倍;家庭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则公积金贷款不可用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B. 上海买房贷款政策2022最新
上海市再次出台房贷政策,上海买房新政策包括限购政策、贷款政策、廉租房政策和市场监督几个方面。同时,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的房产贷款利率也有所变化,各银行在本月纷纷出台了房贷优惠政策。上海最新房贷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为您介绍。
上海最新房贷政策
一、限购政策
四、市场监督
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等。
上海最新公积金房贷政策
1.首付比例:首套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60%;三套房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2.贷款限额: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20万。
C. 上海第三套房最新认定
法律分析:1、新的房贷政策一般是以上海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2套、第三套,同时,认定的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很大的根本性的变化。
2、现在银行一般会把那些上海有两次购房纪录的客户,不管你是否已经把相关贷款还清,再买房都称之为三套房。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3、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三套房。上海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4: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上海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5: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上海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
6,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上海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D. 上海置换第三套房子能贷款吗
上海买第三套房子不可以贷款。
购房贷款只能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第三套房不予贷款。
根据现行的银行贷款政策,以夫妻双方为单位,如果已购两套以上住房且有两套以上在贷款中的,再次申请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将不予授信,也就是会拒贷。
E. 上海买房贷款政策2021最新
上海本地人购房条件:
一、沪籍单身人士
1. 单独名下有房,限购。
2. 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3. 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二、沪籍已婚人士
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1. 夫妻双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二套住房。
2.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新购一套住房。
3.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4.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5.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
三、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1. 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证明。
2. 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注:
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
外地人购房条件:
1. 外地人已婚在上海只能购买1套(商品房)住宅房。
2. 非沪籍家庭限购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一人社保或个税,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3. 外地人在外地的房产不计算在内,只要上海没有房产就可以购买!
4. 居住证满三年(免交房产税)。
上海购房贷款政策:
四、商业贷款:
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
在上海无房无贷(无贷指上海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夫妻双方在婚前与各自父母共有房产均不超过一套,且家庭名下无房。
二套房:
在上海无房,有过1次上海公积金贷款记录。
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积≤37.2m?,无上海公积金贷款在使用。
F. 上海买房政策2022最新
上海买房贷款政策为首套房不低于35%。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套住房,也就是居民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没有住房,并且没有商业性的住房货款记录或者是公积金住房货款记录的居民,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货款时的首付款比例是大于等于百分之三十五。在上海市已经有一套住房的,或者是在本市没有住房但是有过住房贷款的记录的居民家庭,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去购买普通自住房时,首付款比例是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上海买房贷款政策》
目前,大部分的城市商业贷款买房首付仍需3成,贷款期在5年以上的利率为6.55%;用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且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20%;首套且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
上海商业贷款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5%,首套房利率最多打九折;2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50%,利率上浮10%;而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则不能低于70%;利率上浮10%。
G.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问答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体现差别化信贷政策;
支持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强化信贷风险管控,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实现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次调整内容均符合当前总体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方向,同时兼顾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连续性和渐进性。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以往主要是审核申请贷款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即使缴存职工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还清后仍可再次申请。本次调整为同时审核家庭在本市名下住房情况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对于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不作任何调整;
对已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即使名下无房,也只能按照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对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这将有利于体现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和公平性,同时也体现公积金重点支持的对象。
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是根据本次房地产调控要求所作的相应调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2014年11月,为支持住房消费,本市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文件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参照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在目前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其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限额都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体现与首套首次购房家庭的差别化管理。
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数比例是根据《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中“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进行调整的。
本市目前计算公积金借款人还款能力为月还款本金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还款额占工资收入的70%左右,超过了50%-60%的上限控制标准。
本次从50%调整为40%后,能够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月还本付息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降低公积金贷款违约风险产生。
严格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是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认定口径。
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通常综合考虑贷款风险杠杆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续原则。全国其他城市都不高于25倍,普遍在10-20倍间,本市兼顾了政策连续性和渐进性等因素,从40倍适当下调至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下调10倍)。
本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措施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考虑到将政策调整对新申请贷款家庭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调整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界。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之后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新政策,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原政策不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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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上海买房第三次能贷款吗
条件满足的话就可以的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I. 2021上海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以居民家庭名义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5%。
上海购房贷款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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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贷款的总体原则:认房又认贷,有贷款记录,再次购房就是二套房,全国贷款记录网上可查。
一是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本市无住房、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二是公积金贷款。
(1)购买第一套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第二套改良型购房,首付比例为普通商品房50%,非普通商品房7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升1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员工家庭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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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人用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由40倍降至30倍,补充公积金由20倍降至10倍。
(5)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将每月还款额降低到工资基数的40%以下。
上海限购政策
1.上海单身:限购第二套。
沪籍已婚:限购第三套。
三是非沪籍。
(1)已婚家庭在上海只能有一套,单身限购。
(2)夫妻双方必须至少至少一人的社会保障或个人所得税,并在购房前63个月缴纳60个月。
J. 2021上海买房贷款细则
法律分析:1、离婚3年内按照离婚前家庭套数计算
2、不满5年一律是全额增值税
3、银行开始放贷慢,明确按揭贷款利率上浮
4、新房摇号,无房者优先。
5、从2021年1月22日起实施,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一、进一步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好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增进联动协调,加强信息互通,强化政策执行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二、完善土地市场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特别是在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大新城(南汇、松江、嘉定、青浦、奉贤新城)加大供应力度。坚持房地联动机制,引导企业理性拿地,稳定土地价格。
三、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四、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六、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七、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价格违法行为、虚假广告、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氛围、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坚持租购并举。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面。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主体加快形成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完善租赁住房发展配套支持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九、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确保征收安置房源供应。加快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力度,启动实施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市民居住品质。
十、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住房消费。依法加大对编造谣言扰乱市场秩序、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市场预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